88读书网 > 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 > 第73章
    周日清晨, 窗外的晨雾尚未消散,狄思科便被郭美凤从床上挖了起来。
    “你瞅瞅几点了?赶紧洗漱换衣裳。”
    郭美凤把冰凉的湿毛巾糊到他脸上,终于让迷迷瞪瞪的新郎官醒过了神。
    “还不到六点呢!”狄思科想睡个回笼觉, 他昨夜难得失眠, 将今天婚礼的场景预想了八百遍, 才撑不住睡了过去。
    “已经有客人上门了,”三哥在他屁股上拍了一下, “赶紧出去招待客人!”
    “谁这么早啊?”
    “司机陈师傅和卢大爷都来了。”
    狄思科搓搓脸说:“先让大哥他们帮忙招待一下嘛。”
    他迎亲要用的婚车, 租的是两年前他跟于童当伴郎伴娘时,搭乘的那辆皇冠轿车。
    卢大爷接到他们的请帖后,也极大方地把他那辆皇冠借了出来。
    另外,狄思科又自己负担汽油钱,从单位借了两辆桑塔纳。
    再有于童的小土豆和二哥的小面包。
    一共凑了六辆小汽车。
    在大多数人只用一两辆汽车迎亲的当下, 六辆小汽车的迎亲队伍,真的是相当有排场了!
    三哥将婚礼服装拿给他,催促道:“葛磊带着你那几个大学同学来了!”
    闻言,狄思科硬撑着眼皮翻个大白眼。
    他之所以会弄出一个迎亲车队, 与他这些同学脱不了干系。
    他跟于童的婚礼也是中西结合式的, 准备各邀请一位未婚朋友当伴郎伴娘。
    提到伴郎,狄思科的首选就是葛磊, 可是葛磊是已婚人士,没资格当伴郎了。
    于是,他又从太平里胡同的发小儿,以及大学的同班同学里挑选。
    他邀请伴郎的消息一放出去,立马就迎来了四个响应号召的小伙伴。
    三个是大学同学, 另一个是有互抄高考志愿情谊的郑楷。
    这四个人之所以会如此积极地当伴郎,一方面是因为跟狄思科关系铁, 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听说,狄思科跟他媳妇就是因为当伴郎伴娘结识的。
    而且他媳妇曾是歌舞团的舞蹈演员,这次的伴娘八成也是歌舞团的。
    四位男大学生极其肤浅,都梦想能娶到一位文艺女神当太太。
    所以表现的特别积极。
    对于这四个适婚男光棍儿,狄思科一时不知该如何取舍。
    最终还是于童帮他做了决定,“四个都留下吧,我再另请三个朋友当伴娘。”
    狄思科无语:“谁会请这么多人当伴郎伴娘啊?又不是相亲大会!”
    请一对就差不多了,其他新人结婚连一对都不请呢!
    “这样也算成人之美嘛。”于童在他的狗头上摸了摸,“咱俩当初就沾了我表姐的喜气,这次也回馈一下其他朋友,让大家都沾沾咱们的喜气。”
    二狗子的朋友们是大学生,发展前景可观。
    而她的朋友全是演艺圈的,外形条件上乘。
    一方贪才,一方好色。
    要是真能促成几对,也算美事一桩。
    夫妻俩决定请四对伴郎伴娘,但郭美凤觉得这个数字不吉利。
    既然已经请了那么多人,不如把她家老三和老四这两个光棍儿也加进去,凑个六六大顺。
    所以,当狄思科被亲妈亲妹妹和两个嫂子捯饬了一早上,穿着西装革履出门迎亲时,身边极有排面地跟了六个伴郎!
    狄思科坐进婚车以后,几个伴郎就自信地拍胸脯,今天无论遇到什么场面,哪怕是被老丈人刁难,有他们六个在,也一定能蒙混过关。
    “咱们这伴郎团里有大学生,”郑楷指指自己,然后又反手指向三哥,“还有运动员,这就是能文能武,你就放心吧,保证让你轻松接到新娘子!”
    三哥拍了拍装红包的口袋,“咱妈已经把红包准备好了,要是你岳家堵门的亲戚太多,咱就用红包开路!”
    四哥也自信地说:“以前的老三篇和语录,我背得滚瓜烂熟,于爷爷如果想考这方面的内容,咱也能答得上来!”
    全和人儿听伴郎们吹了一路,把接亲形容得像砍瓜切菜一样简单。
    然而,迎亲轿车来到文化局家属楼,这几个小年轻却傻眼了。
    家属楼的门口贴着大红喜字,通往入口的甬道两旁,挂满了红粉气球和大红灯笼。
    在楼下瞧热闹的亲朋好友们,见到新郎官上门,全都拍手鼓掌,笑着欢迎和恭喜。
    踏上绵延的红毯,狄思科带着伴郎团全无阻碍地来到家属楼门口,却与等在那里的儿童团狭路相逢了!
    于童的侄子于小胖,带着一群最大不超过七岁,最小不满两岁的学龄前儿童,把他们迎亲必经的单元门,堵得严严实实。
    狄思科大致估算了一下儿童团的规模,这得有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了吧?
    于家从哪儿找来这么多孩子啊?
    三哥见到这么多孩子,整个人都麻了。
    现在每家只有一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蛋,万一把人家孩子磕了碰了,他们赔不起。
    所以,靠蛮力硬闯是肯定不行的。
    “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交流啊?”三哥自认摆不平这些小朋友,很有自知之明地退到后面去了。
    狄思科心说,擒贼先擒王,于小胖是孩子王,明显是在儿童团里打头阵的。
    只要把这小子打点明白了,基本就成功了一半。
    “于晨一,我的改口红包都准备好了,就等着你喊我姑父呢!”狄思科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红包晃了晃。
    于小胖特别好说话,乖乖喊了一声“姑父”,立刻就收到了一个新姑父的大红包。
    “姑父赶时间娶你小姑,你带着小朋友去旁边玩会儿吧?”狄思科好声好气地商量,“一会儿咱到饭店吃好吃的去。”
    于小胖将红包塞进他背带裤的大口袋里,听话地让到了一边。
    “这些小朋友呢?”狄思科指指一众小豆丁。
    于小胖笑嘻嘻:“他们不归我管!”
    说着还冲小朋友们挤挤眼睛,示意大家将门堵好。
    狄思科心想,既然如此,就只能用红包开路了,然后趁着小豆丁们去领红包的空当,他再带着人伺机进门!
    四哥与他交换了眼神,便立即从袋子里掏出一沓红包,往小花园的方向走了几步说:“想要红包的小朋友,到我这里来领红包喽!”
    儿童团唰唰跑走一半。
    这些都是年纪稍大,已经认识钱的。
    剩下的一半,由于年纪太小,还没意识到钞票的重要性,所以仍然一脸懵懂地堵在门口。
    狄思科试图用糖果巧克力诱惑小朋友。
    但是,这群孩子似乎被提前交代过了,接过巧克力揣进兜以后,继续坐在原地,不肯挪动半步。
    有两个小男孩还一脸求表扬地望向站在人群里的父母。
    其实单元门的入口已经被让出大半了,迎亲团要是绕过这些孩子直接冲进去,也是轻而易举的。
    狄思科为难地挠挠脸,孩子们不哭不闹,由各自父母打扮得挺漂亮,被这样一群孩子堵了门,也算讨了好彩头。
    若是就这样绕过小豆丁们,难免有些扫兴。
    可是,他还着急进去娶媳妇呐!
    狄思科绞尽脑汁地琢磨,还有什么东西能让这群宝贝蛋满意。
    充当迎亲大嫂的林桐,不知从哪弄来了两联卡通不干胶。
    揭下一片“聪明的一休”贴在自己手背上,然后招手说:“想要孙悟空和黑猫警长的宝宝到阿姨这里来!”
    狄思科正在怀疑这玩意儿是否管用。
    可是不出三秒,面前的小朋友竟然又呼啦啦跑了一大半。
    家长们笑骂自家孩子不顶用,一张卡通不干胶贴纸就把他们打发了!
    还不如要红包的呢!
    围观人群立即发出善意的笑声。
    大门前只剩一个梳着羊角辫的两岁小姑娘,仍然不动如山地坚守在原地。
    狄思科不知这是谁家孩子,蹲下身想跟话还说不利索的小门神交流交流。
    然而,这孩子可能是早上起得太早了,居然坐在台阶上打起了瞌睡!
    眼睛半眯着,脑袋一点一点的。
    媳妇还没娶到手的狄思科,突然就父爱泛滥了。
    他要是能跟童童生一个这样的宝宝,这辈子也就圆满啦!
    打瞌睡的小门神实在不顶用,孩子妈妈从围观群众中跑出来,打算将孩子抱走。
    狄思科抓了一把巧克力,又拿出一个红包塞进小姑娘的兜兜里。
    稀罕地在人家的羊角辫上摸了摸,然后弯腰扛起还在傻乐呵的于小胖,叫上兄弟们就冲进了单元门。
    于小胖在他肩头吱哇乱叫:“姑父,我妈让我在楼下等着!你带我上去干嘛?”
    狄思科笑着吓唬他:“带你上去当人质!”
    *
    楼上于童的闺房内,新娘子在床上坐得腿都麻了。
    “楼下鞭炮都放了好几次了,乐队也已经演奏了半天,他们不是早就到了吗?怎么还没上来?”
    “他们被于暄找来的那群小朋友绊住了!”
    于童:“……”
    她弟弟带着她侄子,把整栋楼的孩子都搜罗了出来。
    再加上亲朋好友家的孩子,在楼下堵门的童子军足有三四十人。
    她担心二狗子搞不定那群豆丁,万一把孩子惹哭了,恐怕一时半会儿进不了她家的门。
    郑雪茹帮她整理了一下婚纱的裙摆,然后对年轻的伴娘们交代:“咱们可提前说好啊,一会儿堵门的时候,脑力劳动交给新郎官,体力劳动交给伴郎。”
    杜金金调侃道:“咱小狄的体力也是不错的,干点体力活肯定没问题!”
    “那也不行,得给新郎官留点力气,”郑雪茹发觉了话中歧义,又找补道,“别让新郎官一身臭汗地出席婚礼!当然,红包是可以使劲要的!听说新郎官的红包储备充足!”
    于是,当狄思科接受了于爷爷和未来老丈人的训话,来到新媳妇门前时,面对的就是一群虎视眈眈的伴娘们。
    他对这种情形早有心理准备,再次拿出一沓红包,不用姑娘们开口,就像发扑克牌似的,歘欻把红包发了出去,每人至少能拿到两三个。
    他这一沓红包里的金额不固定,多数是五毛一块的,也有两块五块的。
    各人能拿到多少,全凭手气。
    如今多数人还在算计着过日子,像他这样舍得在婚礼上大撒红包的新郎官难得一见。
    所以,拿人手软的伴娘们,果真按照郑雪茹说的,全都冲着伴郎使劲了。
    游泳运动员出身的三哥,替弟弟做了将近一百个俯卧撑,才勉强过了关。
    狄思科捧着花,讨好地望向堵在门口的郑雪茹和杜金金,“可以让我们进去了吧?”
    杜金金背着手说:“你再回答几个问题,答案通过了,我们自然就让你进去了。”
    “那你们问吧。”
    “你们俩谁追的谁?”
    狄思科无奈道:“我跟她表白的时候,你不是在现场吗?这有什么可问的,我追的她呗!”
    “大家都比较好奇嘛,”杜金金继续问,“你跟新娘第一次约会是在什么地方?”
    狄思科不想说,“这种事你也要问啊?”
    伴娘们起哄:“赶紧回答!”
    大家最喜欢这种环节了!
    “餐厅或者家里吧。”
    “到底是餐厅还是家里?”有个伴娘高声说,“第一次约会怎么还弄出两个地点了?”
    “要是把我追她那几个月的时间也算上,第一次约会是在餐厅。要是从我俩确定关系开始算,那第一次约会就是在家里。”
    确定关系的第二天就去帮对象刷房子搞装修,没谁比他更有诚意了!
    杜金金将门推开一条缝,跟新娘子确认:“童姐,新郎官说的对吗?”
    于童“嗯”了一声。
    得到新娘子本人的证实,客厅里的青年男女们立马就沸腾了。
    不明真相的伴郎们一脸佩服地望向狄思科,第一次约会竟然是在家里!
    难怪人家能娶到媳妇呢!
    厉害呀!
    杜金金抬手压了压,接着问:“结婚以后,家里的钱由谁管?”
    “我媳妇管啊。”狄思科骄傲脸,“我的财政大权早就上交了,如今连人带钱都归她管。”
    于童在经济上不怎么约束他,几个门面房的房租和录音带的收入,由她拿去做了投资。
    而他每个月的工资可以完全由自己支配,媳妇根本不管。
    这就已经让他青出于蓝了!
    要知道,自打他爸跟郭美凤结了婚,每个月的工资都是由郭美凤领取的,他本人基本摸不到钱。
    不明真相的伴郎们再次感慨,娶个媳妇不容易呀!
    瞧瞧这一往无钱的魄力!
    一下子就打败了在场的大多数男人!
    狄思科被堵在门口回答了数个问题,充分满足了围观小青年们的好奇心和窥私欲。
    终于得以进入新媳妇的闺房。
    他跟丈母娘和送亲姑妈打了招呼,便直奔身着一袭雪白婚纱的新娘。
    目光灼灼地说:“童童,我来接你啦!”
    于童晃了晃脚腕,小声抱怨:“你怎么什么都往外说啊?等得我脚都麻了!”
    狄思科摸上她的脚,下意识就想给她捏捏,不过余光里瞟见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娘家人,只好讪讪收回了手。
    “大家比较热情嘛,”他主动问旁边的娘家人,“那什么,是不是还得找婚鞋呀?”
    “伴郎尽快帮新郎找找鞋子,”送亲姑妈提醒,“快到吉时了。”
    有伴娘想趁火打劫:“六个红包,可以换一个鞋子线索哦!”
    三哥正要给红包,狄思科却扭头问身后的四哥:“咱带来的那个小人质呢?招了没有?”
    “招了,”于小胖被伴郎们咯吱得满脸通红,最后终于招架不住,说出了鞋子的位置,“据说就在他小姑裙子里面。”
    哦,这个位置啊,那就只能由新郎亲自动手了。
    狄思科伸手探进婚纱裙摆,绕着大床摸索了一圈,在于童身后找到了目标。
    借着给媳妇穿鞋的机会,他在于童的脚上捏了几下。
    “怎么样?还麻么?”他低声问。
    “好多了。”
    俯身在她光洁的脚背上亲了亲,狄思科眼神专注地凝着她:“那咱们这就出发吧?”
    于童回眸望向等在门口的爷爷奶奶和父母,而后温柔而坚定地点头说:“好。”
    婚礼要在同和居举行,狄思科将媳妇打横抱起,与长辈们相约一会儿见,就带着媳妇走出了娘家门。
    电梯里空间有限,只搭乘了这对新人和摄像摄影师傅。
    狄思科抱着自己的新婚妻子,心跳狂乱。
    实在抑制不住心中悸动,索性低头在她红唇上轻吻了一下。
    “媳妇,你今天真好看!”
    于童笑着努了努嘴唇,“好看你就多看看,先不要亲我!别把口红给我亲花了!再说,人家摄像师傅还拍着呢!”
    摄像师傅轻咳一声:“于经理,你们当我俩不存在就好了。”
    狄思科抱着媳妇侧过身,当着镜头的面,重又亲了一下。
    于童:“……”
    “请摄像师的想法真不错,”狄思科笑眯眯道,“让师傅帮咱们完完整整拍下来,这一段我以后要反复看!”
    *
    于童的公司帮好几对新婚夫妻操办过婚礼,轮到自己结婚时,只会更加精益求精。
    他俩的婚礼上,除了双方的亲戚朋友会出席,还有爷爷奶奶,父母,以及他们各自的同事,按照当时发出去的请柬计算,至少需要摆三十桌。
    同和居是于童这两年经常合作的饭馆,场地够大。
    经理不但帮他们准备了三十桌的固定席面,还另外多准备了五桌的菜码,万一宾客太多,他们可以随时加桌。
    而且老馆子的菜色品质上佳。
    客人们随了一回礼,来同和居吃上一顿婚礼席面,绝对能吃回本儿!
    他俩不打算通过婚礼赚钱,所以,今天客人吃到的菜品相当丰盛。
    傅奶奶望向席面上的海参鱼翅和烤乳猪,小声问老伴:“童童找的这个女婿是做什么的?这席面可真够瓷实的!”
    “之前在经贸部当翻译,前段时间调去下面的外贸公司工作了,给经理当秘书。开席之前,去台上讲话的证婚人,就是他单位的领导,外贸公司的总经理。”
    傅家与于家是世交,原本以为两家能成为亲家呢,结果因为他家孙子傅四海突然弄出了一个孩子,双方就再不能提结亲的话题了。
    傅爷爷经常跟于爷爷下棋,对于童那个小女婿的情况还是了解一些的。
    虽然家事上略差一些,但人家自身很优秀,综合条件不比他家四海差。
    旁边的傅四海幽幽道:“就凭他那点工资,办得起这么贵的席面吗?还不是于童倒贴的!”
    傅爷爷斜他一眼:“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看人不要先入为主,妄下判断。你对人家了解吗,怎么就断定是童童倒贴的?老于说了,人家小伙子有收租的铺子,光是给于家下聘,就给了五千块呢!”
    傅四海坐在爷爷奶奶身边,一句话也不想说了。
    他这次是回北京办事的,没想到正好赶上了于童结婚。
    原本他只打算礼到人不到,送份礼金就算了,让他亲眼看着于童出嫁,心里怎么可能舒坦!
    不过,他爷爷奶奶认为他们即使做不成夫妻,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执意让他一起来参加婚礼。
    他就只好眼睁睁地看着狄二狗那小子,像个交际花似的,带着于童到处给人敬酒。
    于童穿着一身红色缂丝旗袍,就那样挽着他的胳膊,纵容他满场乱窜。
    尽管这两年他已经将于童放下了,可是亲眼目睹她陪伴在别的男人身边,心里的酸水还是噌噌往外冒。
    实在不理解于童看中了这毛头小子哪里。
    所以,当新婚夫妻带着伴郎伴娘来他们这桌敬酒时,傅四海在爷爷的瞪视下,口是心非地说着恭喜,面上的表情却怎么看都不像参加喜事的。
    狄思科今天人逢喜事精神爽,并不在乎他的心情。对于宾客们夸赞他年轻有为,又是大歌星的客气话,礼貌道谢,与大家寒暄几句,就想转去下一桌了。
    “听说狄先生在成为歌星之前,是靠着在歌舞厅和婚礼上唱歌赚钱的,”傅四海在他的酒杯上碰了一下,“今天你自己结婚,怎么不上去唱一首呢?”
    “四海!”傅爷爷严厉地瞪向他。
    让他一起来参加婚礼,是来送祝福的,可不是给人添堵的。
    满场宾客,有谁像他这样说话!
    傅爷爷只后悔当初不该因为那十年间的经历,由着他的性子胡来,如今都快三十了,竟然还是这么自我。
    对于手下败将的冷嘲热讽,狄思科全然不以为意,牵起于童的手说:“我以前是歌舞团服务公司的签约演员,当初童童帮我联系了不少演出业务!要不是有那些演出机会,我们兴许还没有今天的缘分呢!不过,目前为止,我只在表姐和姐夫的婚礼上唱过歌。”
    他转眸看向身边的媳妇,“既然傅先生提了,要不我今天也唱一首呀?”
    于童笑着捧场:“好啊!我也好久没听你上台唱歌了,乐队是现成的,你想唱什么?”
    她不理会傅四海,与傅家爷爷奶奶打声招呼,便拉着狄思科走上了舞台。
    台下有宾客起哄:“大喜的日子,新郎新娘是不是得合唱一首呀!”
    一众人跟着附和。
    结果狄思科却说:“今天不合唱了,新娘子喝了不少酒,我要单独唱一首歌,送给于小姐!”
    他回身跟乐队报了歌名。
    等到轻快的旋律奏响,他便回望向舞台边的新娘子,眉眼含笑唱道:“梅兰梅兰我爱你~ 你像兰花着人迷~ 你像梅花年年绿~ 看到了梅兰就想到你~”
    听到这么露骨的歌词,年轻人们立马给新郎官鼓掌叫好!
    “我要永远的爱护你~ 因为你梅兰有气息~ 我要永远的伴着你~ 今生今世永在一起~”[1]
    狄思科敬了几十桌的酒,眼里已经染上酒意了,所以这首歌唱得格外放得开。
    于童忍住想要捂脸的冲动,大方地为他打着节拍鼓掌。
    等他唱完这一曲,于爷爷和白主任笑着走过来说:“小狄今天有点喝多了,等到客人撤得差不多了,你们早点回去休息吧。”
    于童见奶奶手上挎着手提袋,惊讶地问:“奶奶,你们这就要走啦?”
    “嗯,这老头子今天得意忘形,多喝了几杯,我得趁早带着他回去休息。”
    两位老人八十了,折腾了一天确实经不住。
    于童拉着从舞台上下来的狄思科,一起出门送老两口上车。
    望着远去的汽车,在今天整场婚礼上都情绪稳定的于童,突然就红了眼眶。
    狄思科被吓了一跳,用手背帮她擦了擦脸颊上的泪珠,问:“媳妇,你怎么啦?”
    于童控制不住悲伤情绪,哽咽着说:“我跟爷爷奶奶出门吃席,向来是一起行动的,这是我第一次没跟他们一起回家。”
    狄思科思考半晌,而后艰难地作出一个决定:“要不咱俩今晚回爷爷奶奶家?我在这方面没什么讲究,你要是想回娘家洞房,其实也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