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后来我们 > 第四章 才不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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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平冲进门时,凤丽正坐在椅子上盯着地上阳光投射下来的方方正正的光发呆,猛地被对方的大嗓门儿吓得回过神来。

    “干吗不出去?今天赶集呢,人特别多,动漫社还有cosplay(角色扮演)演出。”

    自打那次见到林煜后,已经过去两个星期了。一月月末,天气转凉。今天虽然阳光灿烂,却格外冷,凤丽又赶上“每个月那几天”,手脚冰凉。她把脖子缩进毛衣领子里,双手捧住热水杯,缩成一团,眼神呆滞。尽管这时候外面可能反而比阴冷的屋子要暖和得多,但她就是不想动。

    西平把凤丽从椅子上拖起来,机关枪一样絮叨起来:“一会儿几个小伙伴要过来讨论一下晚上的party。你不是最怕吵吗?出去转转吧。你看你,不到秋冬季节你穿什么毛衣啊,你是不是年轻人啊,真丢脸。”

    西平说完就接起了电话。

    “晚上真的要请我吃?我懒得出门了,要外卖吧。我还有PAPAJOHNS(棒!约翰)的打折卡呢,七折学生卡,前阵子,你们那位刘静大美女拉拢大家办的卡啊,忘啦?……总之等你的那几个小伙伴来了,我让他们捎给你吧,不许赖啊,你说要请的。”

    他贱笑着一屁股坐上了凤丽的桌子:“嗯,他们一会儿过来,你们开完会了吗?……哎哟,烦死了!我知道了啦!”

    凤丽无奈地抬头看了看正热火朝天地对着电话放电的西平,慢吞吞地脱下冬天的毛衣,披上外套迈出房间门。

    她漫无目的地乱走,一路仰头注视金黄色的银杏叶和透过缝隙洒下来的耀眼的午后阳光,五指张开伸向天空,任由阳光的碎片刺痛自己的眼睛。

    百无聊赖,有点儿懊恼没把那本没看完的言情书带出来,想起西平贱贱的样子,又懒得返回去。

    凤丽正对着楼前的一排自行车发呆,余光感觉到有人看自己。

    某个陌生女孩正朝她微笑。女孩戴着浅蓝色金属框眼镜,眼距有些宽,穿着发白的牛仔裤和浅紫色长袖T恤,裤子并不合体,大腿部分都绷紧了。

    凤丽忽然记起她是自己的高中校友,名字似乎叫郑文瑞。

    “发什么呆呢?”郑文瑞开口问。

    “没,就是想想……然后我应该做点儿什么。”对方熟络的口吻让她有点儿不适应。

    “吃饭了吗?”

    “现在太早了吧,打算回宿舍收拾一下再去吃。”

    “那就一起吧。”

    她惊奇地扬眉,下意识地点点头说:“好。”

    凤丽并不认识郑文瑞,但只要是振华高中那一届的学生,应该都记得高三(3)班那个穿着短袖T恤和七分裤,脚踩一双系带凉鞋做课间操的女孩子。

    在寒冷的三月天。

    所有人都像得了颈椎病一样扭着头朝她的方向看。凤丽只知道这个女孩子成绩很好,现在在P大计算机系读书。对于那一次她的疯狂举动,凤丽也理解为尖子生的怪癖—谁没有怪癖呢?她自己就有一大堆。

    然而,郑文瑞和她甚至从来没说过话,这个邀请显得尤为诡异。

    郑文瑞在烤肉店一落座就轻声问她:“想喝点儿酒,你不介意吧?”

    原来她只是随便抓一个人陪着借酒消愁而已。这样想着,凤丽放松了很多。

    烤肉上桌,啤酒也上来了,于是两个人开始沉默着吃饭。郑文瑞一杯杯地喝酒,偶尔抬起头,对着凤丽拘谨地一笑。

    奇怪的安静氛围持续到郑文瑞喝多了。

    “我曾经很普通。”

    开场白和这顿饭一样莫名其妙。凤丽连忙从发呆中回过神来,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为了接近他,我努力学习,进了全班前五。”

    凤丽张张嘴,不知道应该接一句什么话。……你真了不起?

    或者,他是谁?

    “但是没用的。所以,我后来做了很多特别糗的事情来惩罚自己。”

    郑文瑞说完,抬起头,眼睛有些红,略带执拗地盯着凤丽。

    凤丽心中一慌。她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听八卦的好时机,也没有兴趣。对于这顿莫名其妙的饭约,她只剩满心后悔。

    “比如……比如什么糗事?”凤丽到底还是硬着头皮问了一句。

    郑文瑞没回答,一边嘴角上扬,撇出一个冷笑。

    凤丽有些尴尬地补救了一下:“我是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为了毁掉自己在他心里的形象。”郑文瑞回答道。

    凤丽被这个答案吸引住了,愣了一下,转而低头盯着已经冷掉的一片烤五肉上面凝出的白色油脂。

    她想到的是自己。她何尝不好奇自己在林煜心中的“形象”,抓起同一瓶红茶时的毫无印象,第一次喝咖啡时的心不在焉,她的形象到底如何?是不是也被自己他家喝茶时的做作和恼怒通通毁掉了呢?

    凤丽叹口气。

    “既然变得再优秀也没有办法接近他,不如干脆彻底毁掉一切接近的途径,也许这样我就死心了—我可能就是这样想的吧。”郑文瑞打了个饱嗝儿,嘿嘿笑起来,把杯子里剩下的酒一口喝掉,继续说。

    凤丽闻言笑了一下。这个想法倒挺特别。

    “但我还是不死心。都这样了,我还不死心。”

    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凤丽没说话,继续低头微笑。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吗?”

    凤丽抬起头,一愣。

    “因为他完美。因为他和我只隔着一条走道,每天坐得端端正正地看书解题,上课时偷偷打掌机游戏,被老师叫起来还是能回答出所有的问题;因为他走路带风,身上有清香的衣物柔顺剂的味道,打球回来满头大汗都没有什么异味,我鼓起勇气把纸巾递过去,能听到他特别好听的声音说“谢谢”,还有笑起来弯弯的眼睛……

    “我没什么理想。家里的期望都在我弟身上,我考上这么好的大学,爸妈都当成意外惊喜。我家人都很平庸,吃个晚饭都能为鸡蛋涨价吵起来,我看见他们都觉得丢脸,想躲得远远的。但他,他是我遇到过的最美好的人,跟我以前遇到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是,我知道我不好看,我配不上他,可是上天本来就不公平,难道我自己也要死心?我凭什么要喜欢那些不如他的人,就因为比他差的人才跟我比较配?我凭什么要想开点儿,凭什么要退而求其次?!”

    郑文瑞越说越激动,泪如雨下,较劲一样地死盯着面前的那盘烤肉,绷紧的身体微微颤抖。凤丽一开始面对她没头没脑的抒情时憋着不敢笑,觉得她活像在演戏。然而听到这里,不觉也有些唏嘘。

    是啊,为什么要放弃?老天折磨人就在于它不怀好意地给你展示什么是美好的,然后看着你中意垂涎到瞧不起其他所有,再把它收回,告诉你,别做梦了,其实这跟你都没关系。

    所以我们才不放弃。

    上帝明目张胆地不公平,但凡人保留偏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