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明末立志传 > 第十三章 大生产
    ();

    不过一个多月,荒地就开垦完毕了,并且仗着新任指挥使的名号,李刚在金州卫,把这块地办成了垦荒地,民田。

    这个好处就是,第一,所有耕种收入就合法了;第二,赋税比例较低。

    如果李刚脑子不开窍,把这片地办成了民屯,那等待他的将是兵变,这个就得说说明朝的军屯制度了。

    明朝不论官兵,工资里面都要有十二石米,这就是俸禄里面的所谓禄了,也叫月粮。

    卫所里面的官兵,这禄米开始的时候是自己种的。

    按照距离战区远近,或者七成战兵三成屯兵,或者三成战兵七成屯兵,或者对半开。

    所谓战兵就是专门的战斗人员,所谓屯兵就是兼具生产和操练两种职能的准军事人员。

    在辽东的卫所里面,屯兵们每人大约会分配五十亩旱田或十亩水田,这五十亩地叫做一分地,这一分地由屯兵全家耕种;一分地每年收的大米、粮食需要上交卫所六石用来给战兵和军官作禄米,自留十二石就算是自己的禄米了,这些禄米会统一存到仓库里按时发放。

    根据朱洪武的计算,一亩旱地产量多则七斗少则四斗,到这个时候,多则估计还剩下十七石,少则还有二石;对这个多出来的洪武大帝也不计较了,就算是对种田军人的奖励。

    老朱对军人很是优厚,这十七石粮食外加十二石月粮总共二十九石粮食;在民间也算是个富农了。

    再加上老朱又有给大伙儿发衣服的好习惯,今天赐冬衣,明天赐;除了军纪森严受不了外,各方面生活品质并不低。

    所以在明初的时候,通过朝廷的鼓励和各级军官的督促与全体官兵的努力,军屯得到较大的发展。洪武末年至永乐初年,全国直接参加屯垦的军队达到120万人,垦地8930万亩,每年收归政府的屯粮高达2345万石。有力地支持了国库和军仓的运转。其中北部边疆的驻军有六十多万人(后来增加到80多万人),岁获屯粮有600多万石。其中宁夏4卫每年军屯馀粮有30多万。边镇军饷可以就地支取,不烦百姓转运。朱元璋曾得意地宣称:“国家养兵百万(注:180多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所言虽未免夸张,但也表明了明初的军屯成绩显著,军粮大体上能由军队自给,百姓输运边饷的数量是很少的。

    只是老朱千算万算,到底是没有算到这个屯田制度的将来。

    因为权贵的侵夺和朝廷纲纪的紊乱,军屯制度逐渐瓦解。

    从永乐大帝去世后的第二年洪熙元年(1425年)开始,屯政逐渐废弛,军士弃耕现象不断发生,屯田荒芜,屯粮少。到永乐大帝孙子的时候,也就是宣德元年(1426年),所收屯粮不足原来的1/3;每年仅收得720万名粟穀。

    延及永乐大帝的重孙子时,也就是明英宗的时候,在正统二年(1437年)时,只获屯粮270万余石,仅达旧额的1/9。

    导致军库空虚、兵食不给,饷项外需,民运边饷越来越多了,百姓负担增大了。

    《宣宗实录》宣德五年六月条记载:“行在兵部尚书张本奏,甘肃、宁夏、大同、宣府粮饷,皆出民力运输,所费浩大……”。其中甘肃兵饷每年约需民运3/4。延绥镇之榆林一带的兵饷全部都由内地人民转运供给。

    《英宗实录》正统六年三月条选载的一段上谕称:“大同、宣府岁月甚伙,而屯田所入(专指军屯)不及十之一,馀皆仰给于民”。所谓民运边饷,就是华北的北直隶、山东、陕西、河南、山西各省人民向九边输粮。

    经济基础瓦解,卫所兵也就崩溃了,像李刚所在的这种营兵开始走上历史舞台。

    所谓营兵属于专门的野战军,按理说应该是没有屯田的,但是如果周围有荒地照例朝廷是鼓励开垦的。

    具体的措施是,饷银照发,月粮也照发。只是粮食每分地,也就是每五十亩,交六石公粮即可。

    这个规定看似合理,但实际上税负却是民田的十数倍;因为后来根据黄仁宇的统计,每税亩地需要纳的粮食只有0.0035石。明代一般采用税亩的概念来计算赋税,大致认为每税亩即能够产一石粮食,这样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亩可以算两税亩,而西北地区甚至要五亩才是一税亩。

    明初的军屯制度,虽然赋税也重,但是开垦土地的耕牛、器具、种子、水利也全是朝廷提供;现在开垦荒地,一切都要自己掏钱;但税率却和过去一样;傻子才干呢!

    这充分证明了后世的官僚们,不仅没有洪武大帝有脑子,而且连数学都不如洪武大帝。

    所以李刚这次索性把周围的荒地全当民田开垦了。

    “周路,旱地五十亩,地契拿好!”

    这周小旗接了地契,嘴里骂骂咧咧地道

    “守备大人真是没意思,咱们军官们怎么和那些大头兵分一个数目的地?”

    那负责分地契的汪德贵头也不抬的骂道

    “滚出去!”

    发的所谓地契,其实只是李刚吩咐汪德贵写的凭证,真正的地契,全让李刚锁在了大营的库房里面。

    毕竟李刚也害怕,会有没出息的官兵,拿了地契转手就卖给他人。

    这地皮,可是大家一块开垦的啊。

    地皮虽说不能买卖,但是可以出租。比如说有一个战兵,家里亲人少,过来的军余只有一个,就可以把土地以每年收成的百分之十租给家人多的营兵。

    李刚心里觉得,这个制度,大概问题是不大-------因为基本上是抄的后世的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

    这个制度虽然也是小生产,但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使得永远也不可能发生土地兼并的悲惨事情、

    “这正好稳定我们这个集体啊。”

    自打发下来地契,众人的工作热情就高了,纷纷夸赞李大人英明,因为荒田开垦头三年是免税地,所以众人都盘算着收入。

    有几个比较精明的营兵已经开始在大营外面修建磨坊、有几个队官干脆集资修建油坊。

    就连那汪德贵都略带不好意思的跟李刚说

    “老汪我能否开个烧锅?”

    那李刚道“那老汪你可一定得赔了,我在朝鲜就是开这个发的财。”

    众人大都是好地种粮食,坏地种地瓜。只有那小旗周路,因为自己懒散,跟着来的两个儿子又年幼,只有一个侄子又不方便使唤,所以索性全种了地瓜。

    别人跟他说你也不怕绝收了,

    这周路却道

    “反正头三年也没税,绝收了就绝收了。更何况守备大人把这玩意吹上了天,我就信他。”

    今年运气不错,大家伙在春耕开始前就收拾好了。

    “这到底都是守备大人的功德啊。”

    随着随迁军余的到来和营兵家属的到来,渐渐地在备倭营周围形成了一个规模大约在两千人左右的村落。

    当然,现在的居住条件还是很艰苦的,李刚打着挖土烧砖的旗号,在海边刨了一个不小的长方形水池。

    他嘴上虽然带头喊着“盖房子不积极,脑袋有问题!”

    但心里却在盘算着要在海边修一个船坞。

    “手里这三条官船,每十天就得点卯,如果想要远洋贩运,恐怕根本不济事。”

    只是,想到私造船只的后果李刚又有些犹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