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明末立志传 > 第四章:月黑风高走私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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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锅,这个现在在网络上一百多块钱就能买到的东西,在明朝的时候可是珍贵的不得了的。毕竟没有什么流水线的生产方式,纯粹是靠手工打制。

    有这么一句俗话,砸锅卖铁,在这个时代可真不是吹牛皮。

    一口锅就是三钱银子,约合现在的三百多块钱,还不一定能买到。

    这还是在手工业有所发达的汉地,在大明周围的这些国家,一口锅能炒到一两三钱银子还买不到。

    这么高的利润,大明朝廷竟然不去赚,理由竟然是害怕周围的蒙古人和女真人把铁锅砸碎了制作铠甲和箭头。

    这等被害妄想症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什么人想的,看似有道理实际上却体现了明朝官僚们不动脑子的好习惯。

    女真和蒙古人得多么的二百五才会干这种牛逼事情?

    先不论砸锅造箭头的成本了,就说是这个冶炼技术,他们要是有还需要到汉地买锅么?

    当然等到了万历三十六年这个时候,因为雄才大略的努尔哈赤,建州部落的核心已经不需要买什么铁锅了。

    人家在自己的都城赫图阿拉已经开设了绵延三里地的铁匠作坊,再过几年,冥顽不灵的明朝官僚们就要见识见识身穿三层铠甲的女真武士了。

    想来努尔哈赤最后能统一女真,和他掌握了这个冶铁技术也不无关系。

    千算万算,明朝算是帮了努尔哈赤一把。

    眼下,和李刚他们做走私生意的就是建州女真的一个外围部落,似乎叫做什么朱舍里部,这都不重要,他们爱是哪个部落是哪个部落。

    “大人,这次咱们的人是昼伏夜出,撑着垡子,已经和女真人接了头。”

    鸭绿江两岸,明朝的地方是宽甸,女真的地方是建州;女真还好说,宽甸因为熊廷弼的缘故现在抓得很紧。天天江面上有巡逻的,只是晚上还好些。

    从女真那边运货倒还是好办,顺流而下,但把货物运到他们哪儿可就难死了。于是李刚在半个月前,就分批次的把五千口铁锅运到了朝鲜。

    五千口铁锅,因为努尔哈赤已经开炉打铁的缘故,前年一口还能卖一两三钱银子,现在只能卖八钱银子了;然而就算是如此,这五千口锅也能让李刚这一趟赚他个两千五百两;更不用说这次的买卖是以货易货,从女真买来的人参和兽皮,到了江南那可是极其贵重的。

    因为熊廷弼停了马市,现在女真的人参一斤过去能卖五两银子,现在只能卖二两银子。

    “女真人的货物顺江而下,咱们的铁锅先寄存在朝鲜人那边;等女真的人和咱们一块儿,验了货,他们的马车、牛车就从朝鲜把这五百口铁锅运回去。”

    “没想到大人在朝鲜还有朋友。”

    说起来,这位所谓的朝鲜朋友,就是李刚在朝鲜的时候结识的那个迪顺副尉金刚,这小子被赶到鸭绿江边上当了一个巡检,官倒是升了还是个正六品的敦勇校尉。但是这个升官的代价,却是因为朝廷里面某个贵人的公子贪恋他老婆的美色,为了方便偷情,故意把他调到极其边远的地方。

    金校尉现在已经是军中别无二话的绿帽子大王,不仅在王京毫无威望,就连在平安道也是被嘲笑挖苦。

    所以,这位曾经威风凛凛的武科第三名,如今已经沦落到了日日借酒消愁的地步;此番听说李刚已经升任了天朝的指挥同知并且麾下有一千五百战兵又要和他谋划一个大生意;竟然毫不迟疑的同意了。

    当然代价是一次交易要给他三百两银子,然后走黄如海的关系,帮他调回王京。

    “黄大人说只要有两千两银子,就能连升三级调回禁卫军。”

    李刚对他的这个说法,只能表示很幼稚。

    这分明就是不想帮他么,不过李刚也表示了如果黄如海不肯帮忙,就走大明的关系帮金刚去釜山水师大营。

    釜山总是比平安道强一点吧?更何况金刚自己就是釜山人士。

    “大人,您可知道,在我在鸭绿江的这三年,三年抱俩啊!”

    金刚虽然是两班贵族,但却是三代没有出过官僚的残班家庭;又听说,他的老婆极其貌美,想来这才有了这么不幸的命运。

    正在走神却看见河口处响起来几声海鸥叫

    “买买成了!”

    本来这种交易,都是举火为号,但是为了害怕熊廷弼收拾他们,所以便只能让一个嗓门大的学海鸥叫了。

    夜色正浓,一艘千石船默默的起了锚,缓缓的驶离了鸭绿江口。

    大家都很兴奋,但是却没有谁呼喊出来。

    等到了海岸线已经消失了很久,就连岸边的灯光都不见的时候

    船上终于爆发出来了欢呼声。

    “上好的貂鼠毛皮,就这么一小块就价值一两银子;好人参,去了江南一斤至少十两银子。”

    “老汪快算账,一共多少钱。”

    一阵噼里啪啦,这老汪道

    “不出意外,咱们这一趟,要是去江南贩货,至少能赚一万三千两银子,给二道贩子能赚六千两银子;不算给金校尉的三百两银子,按大人之前许诺的五五分账,大人是六千五百两到三千两。”

    “老汪,你在江南认识人么?”

    “这个,咱真是不认识了。”

    白月光,照在身上,心中的某个地方。

    金校尉,此刻心里充满了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三百两银子,这会儿,正老老实实的挂在家仆的马背上。

    他醉眼朦胧,为了今天的交易,他下午的时候就让厨子杀了一头猪三只羊,又买了十坛好酒,把手下的这些人灌的烂醉如泥;当然这钱是李大人出的。

    自己素来没有什么威望,这次来交易,带的人全是自己的家仆。

    “少爷,小的们假装巡逻再走一会儿,您赶快回去睡吧。”

    纵马疾驰,三百两银子,是他十年的俸禄,三百两银子是他老婆小菊渴望买的宅子的钱的一倍,三百两银子是他全部的家产的三倍。

    这个出身在残班的没落贵族少爷,这辈子也没见过三百两银子。

    然而,三百两银子,又是什么呢?

    王京两班们的一匹马,不过是三百两银子;两班们的一个歌姬不止三百两;那条杂种送给小菊的簪子就是一百两。

    纵马疾驰,在路边忽然看见一个樵夫和他的女儿;那樵夫见来的是一个两班打扮的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口呼大人。

    “大人,小人是樵夫,这位是我的孙女,阿菊。”

    “哦,原来是你的孙女儿啊,抬起头来。”

    “倒也不是不能看,喏,结个亲家怎么样?”

    老头吓得不敢动弹,鼓起勇气道

    “可是,孙女已经有许配的人家了啊。”

    金刚发了狂,骂道

    “啊,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吗?如果胆敢违抗,按照私采罪杀了你!这是给你置办嫁妆的钱,洗干净三天后送到我金刚校尉的府上。”

    随后,他掏出了一把钱砸在了老头的脸上,这把钱就是金校尉这个月的俸禄,不过是区区四贯钱。

    老头被砸的头破血流,在地上不住地哀求

    看见老人流满鲜血的头和不住啼哭的少女

    “我,我在做什么?”

    “对,对不起,我喝酒了。”

    金刚,满面羞红,头也不敢回的策马飞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