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 31前生今生
    四月的香山还未到‘乱花渐入迷人眼’的地步,何况今年的春天来得略晚全文阅读。

    只有杏花踏着姗姗来迟的脚步闹在枝头,桃花含苞欲放,有些浅黄的不知名的小野花,长在路边的野草里,生命力旺盛地绽开。

    时世艰难,来此游玩赏春的游客更是比往年少了许多。一路之上,并未见得几个游人。这一游倒也清静欢喜。晚上如花清远所说的,留宿在了一户农家。

    夜晚,拢了一堆篝火在院中,烤了乡下常有的地瓜、土豆还有鲜肉,一边吃着一边爬上了高高的柴垛,抬头就是一片灿烂的星空。

    “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开心,”程蝶衣仰着脖子,手里还拿着啃了多半个、只剩一小点儿的红心地瓜,“我都不知道人还可以这样玩。”

    “你以前从来没有玩过吗?”踏青是件很小的事吧,这和穷困富有都没有什么联系。

    前一世,他小的时候,家里穷得连一毛钱都没有,还不是一样拎着一壶凉水,照样衬着春日的好阳光,跑去家后面的山里玩。倒是后来,被生父硬生生地接走,生活倒是富足了,只是轻松的好日子再也没有了。

    每每想起前世,花清远都忍不住地唏嘘,恍然做了一场虚假的梦。

    “哪有时间,”程蝶衣轻轻地叹气,“早起睁眼就是练功,一直练到晚上睡觉,练不好,师父会打的。”后面的声音很低很低,显是没少挨的。

    花清远的心口快速地抽痛了一下,却还是笑着说:“男人嘛,哪个小时候不挨打,我也没少挨!”差一点被打死的那种,都不是一次两次的。

    程蝶衣哪里知道花清远说的挨打是指什么,他回想了一下柳云芳的凶态,点点头,伸手摸了摸花清远的脸,肿已经消得大好了,经他拿过烤地瓜的手摸完,像是盖了手印一样。只是夜太黑,两个人都没有注意。

    “说到师父,还有几天就是师父的寿辰了,往年都是我和师兄一起送的,今年……”未等程蝶衣惆怅完,花清远已经说:“今年,我陪你一起去送!”

    “哪个用你陪,”虽是这样说着,心里却是开心的,却仍是嗔着说:“都是师兄弟的,你陪我去算是什么?”说完,又有些后悔,怕花清远着恼,连忙撇头看过去。

    花清远也正看他,漆黑如墨的瞳孔好像可以倒映出他的影子,花清远伸手拉了拉他,“浑说什么,什么叫我算什么,我算你男人,你算我男人,你还想不承认怎么的?”

    “我哪有不承认,只是这话……怎么也不能和师父说的,”他们这样的关系如何见得人,哎,师父要是知道他有了这个心思,还不得赏他一顿鞭子,但听花清远说得如此理直气壮,他也觉得分外踏实。

    别人认不认的倒也没有关系了,他们彼此承认就好。

    “那我送你过去,然后在外面等你,咱们在一起回来,不让你师父看到,”瞧这把自己说的,他花六少什么时候这么憋屈,像见不得人的小媳妇。

    程蝶衣忍不住扑哧笑出来,在这沉寂的夜色里,分外好听,“好,你可别忘了,”花清远的心头又是一动,“不会的,都说了,在北平的这段日子,都守着你。”一直到明年的七月份都是不打算离开的。

    花清远以为这话可以安抚住程蝶衣,哪里想到,程蝶衣立刻如受惊的小动物,瞪大了眼睛连忙反问:“你还是打算离开吗?”

    “做生意嘛,自然要来回地跑,但这里是我的家,就像风筝,它飞得再远,不是有线牵着吗?”花清远拉住程蝶衣的手,“你就是那个牵线的人。”

    程蝶衣被花清远拉着的手紧了一下,垂下的眼眸有些湿润,抬起头的时候却是努力笑着的,“风筝啊,我都没有放过,明天咱们放风筝吧。”

    “你怎么知道我会做风筝?”花清远故意惊喜,倒是衬着程蝶衣此时的笑。

    “哪个知道你会?说来,你个大少爷,怎么什么都会?”程蝶衣好奇,花清远不但会做饭还会照顾人,如今又会做风筝,听三癞子他们说,花清远削的苹果也是个顶个的好。

    “又不是哪辈子都是少爷的命,”花清远算是实话实说了,程蝶衣却以为他在开玩笑,“难不成清远投胎时没喝孟婆汤,还记得上辈子的事?”

    “似乎是没喝过的,”花清远眯起眼睛,其实上辈子的事,距离这辈子也没有多远,仅仅几年罢了,却不愿意回想起一点,那些血血腥腥、勾心斗脚,竟比生在这乱世,还要乌糟。

    “那你给我讲讲,前世是什么事?”程蝶衣来了新鲜感,缠着花清远问着,一张精致清秀的脸,在星光辉映下,美好之极。

    花清远不自觉地点了头,淡淡地说:“你只当听故事吧,我也记不太清楚了,或许没有是我瞎编着哄你的。”

    “那我也愿意听,我愿意听你哄我,”从来没有被人哄过的人,巴着花清远的手臂,靠近了他,想起昨天晚上自己浑浑噩噩地提要求,花清远竟真的应了,还给自己哼歌,便觉得心满意足了。

    “我前一世是个私生子,我家在东南亚那边,你可能没有听过,那里毒品多、□多、雇佣军多,就是没有什么好人,我母亲是中越混血,出身不好,父亲……父亲的身份不好说,背景有点复杂,我六岁那年,我妈又给我生了一个弟弟,他腿脚不好,医生说这一辈子是不能正常走的,我却很喜欢他,那时我暗暗想过,他就算没有脚也没有什么,他有我这个哥哥,不用脚也能有许多人背他走的……”

    夜越来越深,周围也越来越宁静,只有花清远听不出什么语气的声音在缓慢地诉说,好像说的不是他自己的故事,大部分都是程蝶衣听不懂的,听着听着就困了,半个身子都被花清远搂在怀里,也不觉得冷,上下眼皮没打几下架呢,就睡着了。

    感觉到怀里的人睡沉了,花清远也不说了,他伸手把怀里的人打横抱起来,稳稳地从柴垛上飘了下去。

    初春的柴垛,经一冬的耗用,本也不高。何况花清远前世是练过的,来了以后,闲着无事也拣起了些,这一米多高的地方,他窜上跳下的,不带一点灰尘,更是没有惊到怀里的人。

    望着天边那轮钩月,他突然有点想他的幺儿,前一世,只有幺儿是让他挂心的。

    从同父异母的兄长那里篡了权后,他知道他早晚有一天也难逃这样的下场,死他是不怕的,但他死了他的幺儿怎么办?

    他早早地为幺儿做了打算,送幺儿去国外最好的大学,用尽一切能力给幺儿办了瑞士的国籍,每年再忙也要抽出时间带幺儿去全世界闲逛,用尽一切办法哄着幺用开心,让幺儿开眼界,直到幺儿也恍恍惚惚地念下两个名牌大学的文凭,开始有了他自己正经的生意。

    说来可笑,亲哥哥做的是匪,当然明面上没有人看得出他是匪,但兵匪一家,他在那个东南亚混乱的小国里做着军备司令,其实就如土匪一样的,而他的弟弟在欧洲最发达的国家做的却是律师,这多有意思。

    就像他死后,来到这个世界,成了花清远一样的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