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嗣怀里一空,低头看时,哪里还有小媳妇的身影?正愣神间,耳边就听见一声讨喜的惨叫,“啊啊……不好了,救命啊,害死鸟了。”
接着就是讨喜的求饶声,“哇哇……仙姑姑饶命啊,仙姑姑饶命。我的鸟毛啊,你快住手啊。”
随着几片美丽的鸟毛飘落下来,再看讨喜,原本让人看着非常欢喜的,五颜六色头上的羽毛,眨眼间就成了秃头,并且点点血迹渗了出来,让人惨不忍睹!
李雪娘“啪”地一声关严了鸟笼,光着脚,双手掐腰,杏眼圆睁,瞪着讨喜恨恨地道,“怎么样?征服的滋味好受不?你的雄风还在不?
小样儿的,还跟老姐我唱征服?今儿个老姐我就让你征成个秃子服,看你还敢不敢跟我叫板?
死呆鸟,不识好歹,也不看看现在谁是你的主人?竟敢跟你主人我高唱征服?你是不怕死呢?还是活的腻歪了?
我告诉你,你从哪来给我滚回哪儿去,去跟那个死老道说一声,他要是再敢让你胡言乱语,我就扒光你全身的毛,不信你试试?”
再看讨喜,蜷缩在笼子的横木上,把还冒着血丝的脑袋所在翅膀下,不时地,怯怯地偷眼瞄了李雪娘几下,完全是一副听凭教训的模样,哪里还有刚才神采飞扬的嚣张样子?
“快,快回到榻上去,”程处嗣一看自己的小媳妇横眉立目凶狠模样,心里也是不由地一紧,怯意油然而生,忙小心翼翼地过来把李雪娘抱起来,陪笑道,“媳妇,你看看你,跟个鸟儿置什么气?小心气坏了身子。”
刚才讨喜尖声叫着,说什么“男人振兴雄风,就应该唱征服”,程处嗣虽然从没听过这句话,征服这词儿也是新鲜,但是他听懂了其中的意思,就是男人就改气势强大一些,尤其是对那些不驯服的女子,该强悍时就得强悍。
程处嗣心里明白,但是他还真没胆子跟自己的小媳妇唱征服啊!
小媳妇刚才的样子,简直……太彪悍了,气势强大啊!比起当年二娘裴氏狂追自己的老爹,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笼子里的那只鹦鹉,原本多漂亮多可爱,多有灵气啊?可是现在呢?在自己小媳妇的辣手摧鸟之下,成了一只秃鸟,那模样简直是令人不忍直视哟。
所以,程处嗣自知,这只被拔了毛的鹦鹉就是例子,自己是绝对不敢跟小媳妇唱征服!
很有自知之明的程小魔头,这回算是见识了什么是“唱征服”,更明白了,不是谁都可以征服的!
千军万马未必可怕,可是自己的小媳妇发起威来,那才叫做什么是“振兴雄风”,什么是“征服绝唱”!
你说她那双柔弱无骨的柔夷,白皙修长,可谓是芊芊玉手,她怎么就能这么忍心地把那只鹦鹉给活活地给拔了毛呢?
太可怕了!
不,应该准确地说,老程家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是威风烈烈气场强悍的!
唉……好话哄死人不偿命啊,还是先安慰一下小媳妇才是上策!
“媳妇,手疼了没?”程处嗣很握着李雪娘那双拔了鸟毛的素手,十分地心疼,就很没志气地道,“以后再有这辛苦费力的事儿,让为夫来做,可别累坏了你。”
笼子里,身心都受了创伤的讨喜,一听程处嗣这般没有志气,一下抬起了头,鄙视地看着程小魔头,傲慢地吐出了两个字来,“软蛋!”
“咳咳咳……咳咳咳……”程处嗣被自己的口水给呛了,他压根就没有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还会被一只小畜生给嘲讽讥笑。
“媳妇,你……咳咳咳……笼子里的那只,小畜生它,它太讨厌了,你看咱们闲着也是闲着,要不,把它逮出来把身上的毛都扒光了?”
“哇喔……一对魔头夫妻,要了鸟命了。”讨喜一看事情不妙,哀叫一声,把自己缩成了蝴蝶大小,顺着笼子的缝隙仓皇飞逃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