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丫头,你忙活了这一整天,该歇息了吧?”洛雪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和秋菊说着话,细细梳理着明日会展上,每一步每一环节是否都什么纰漏,忽然,敞开着的窗格上就轻飘飘地跃上一个人来。
谁呀?混世小魔王程处嗣,人到,疼惜的话音就送到洛雪的耳畔!
秋菊和几个小丫鬟乍见窗户外飘进一团黑影,面露惊慌,可定睛细看,秋菊暗笑,我们家这位姑爷看来是习惯行走窗户之人啊,每次来,不是爬房顶就是跳窗户,难道地面不够宽吗?
“处肆哥哥,”洛雪蹙着眉头,习惯性地叫着处肆哥哥道,“你能走人道吗?啊?你见谁家不走房门,专门走窗户的?”
程处嗣对于洛雪的数落并不在意,此刻他倚靠在窗棂上,眯着凤眼,嘴里含着根草棍,一是胳膊搭在膝盖上,一只手捻着那根草棍,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却是把洛雪瞧进了骨髓里。
俗话说灯下看美人儿,别有一幅风韵,洛雪此刻温婉如水,面似美玉犹娇,眼似碧波秋水灵动,薄唇不点而赤,眉不画而枝翠,颜若霞锦,一举一动皆是美,一颦一笑妩媚飘然,竟是道不出的明丽动人!
程处嗣神情一阵恍惚,看得痴了,嗫喏地道,“雪丫头,明日的会展可曾准备妥当?若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尽可跟处肆哥哥说就是。”
洛雪明眸闪动,瞧着俊目中含着关切,原本是外形粗犷的汉子,此时却是言语柔和温情,真真令人意动!
不得不承认,程处嗣是性情中人!
“你一直很闲是吗?没事儿总是走人家的窗户?”洛雪讥笑着,却没有恼意。
其实,平心而论,程处嗣的确是个很不错的男子,无论是气质,相貌还是家资、背景,在大唐来说,都是数一数二的。
不说程咬金和她的大房二房夫人都是慈眉善目可亲可敬的,家庭内部人员也不很复杂,没有那些勾心斗角龌蹉腌臜的见不得人的手段,单说着程处嗣,就是值得一个女人为他付出所有!
程处嗣有雄心、有抱负,成熟稳重,嫉恶如仇!别看他平时一副纨绔嚣张的霸王形象,但是,这些都不能掩盖了其身上所天生具有的气韵雄霸!
而这些都是洛雪所被吸引的之处,因为她从没有过那些不切合实际的天真幻想,也没有好高骛远贪图虚荣,她只想带着三个哥哥,靠着老天爷赐予的那神奇空间,赚钱发财,然后各有所爱的成立各自的小家,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如今洛雪也知道自己按照古代早婚年纪,也该考虑个人的事儿了。如果过了及笄还没能定下亲事,不消说街坊邻居亲朋好友看地你嗤笑你,就是官媒也会找上你的门,为你保一桩婚姻。
即是如此,入乡必须随俗,洛雪自然不会太矫情了,认为自己的现代女穿越而来,就得有着与常人不一样的思想,就得装清纯装清高佯装害羞。十四岁,既然该议亲了,那何须太麻烦呢?
这些年来,洛雪的本心里是对程处嗣有着与常人不一样的感情,如果是真内心深处的认知程处嗣是自己的良配,洛雪绝对不会拒绝!
“雪丫头,”程处嗣语音柔和极富磁性,看着洛雪明艳的俏颜,踌躇了了片刻断然道,“我程处嗣要娶你,你心里要有个数。”这口气是决定而不是商议!
程处嗣说着话,轻巧地跃下窗户,来到洛雪的榻上坐定,一副我就放赖我不走的架势!
洛雪看着程处嗣孩子气的放赖,心里不但没恼,反而觉着好笑,这么大的人了,竟然还这般的任性。
程处嗣当然不是毛头小子,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谁他没出息,在当年蓝田县县衙门口对洛雪这个小丫头片子一见钟情,二见移不开眼,三见便相思成灾,四见之后,稚嫩终身相许!
洛雪,人如其名,冰洁而清纯,会赚钱会种地,会过日子更会功夫。短短的八年,大唐的许多奇迹,都是这个被李世民誉为大唐福娃的小丫头创造的,从经济的发展到繁荣,从与突厥的屡次战役,都是这个具有神奇色彩的雪娘带来的!
这等样的女子,丝毫不逊色于任何一名武将名臣,更令人佩服和尊敬!
只是,强于男子的洛雪,偏偏还就长了一副楚楚可怜的容貌,有一种既令人赏心悦目,又让人不敢轻视和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