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冷微雨认识陆瑾予要比张清风早一年。
那年正值初二的暑假,她13岁。
她记得清清楚楚,是她买下薯条整整三个月的那一天。
那天,风和日丽,晴空万里,她养了很久的仙人球在那一天奇迹般的开了一朵花儿,令她心生感动与快乐。
她照例带着薯条去海边散步游泳。
玩的尽兴,要回去的时候,薯条却突然跃进了海里,没过多久,就从海里拖上来一个少年。
从那天开始,她的生命里便多了一个不可或缺的人。
整整九年,她从13岁变成如今的22岁,而他也从当年那个青春阳光的少年成长为顶天立地的男人。
如今,她嫁给他,成为了他的妻子,她本以为她也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所以她一直对得到他心的这件事情抱着满怀的信心。
她狡诈,她耍赖,她甚至在他面前肆无忌惮的发怒,这些作为的前提,不过是因为她知道他不会离开她。
而现在,她亲眼看到他与别的女人亲密,而那个女人,却好巧不巧的是她曾经得意的耀武扬威过的女人。
还真是讽刺,简直可笑至极。
没有家人,前男友恨她入骨,老公出轨背叛她,亲朋好友不得相见……
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比她更惨更可怜的女人了吧?
冷微雨越想越伤心,越哭越难过,眼中的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甚至令她忘记了她此时正站在马路上的事实。
红灯灭绿灯亮,一辆辆汽车毫不在意她的启动,行驶。
冷微雨站在马路中央,不绝于耳的喇叭声根本惊扰不了她的思绪,她苍白着脸,看着眼前灯红酒绿的世界,突然就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
他的心如果属于了别的女人,她对这个世界还有什么留恋?
她本来就是一个死了的人,如今能活到今天,也不过是托了陆瑾予的福。
她嘴角缓缓弯起一个微小的弧度,慢慢的张开了双臂。
陆瑾予好不容易找到冷微雨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一幕。
看到她的动作,他的一颗心登时就跳到了嗓子眼。
剧烈的心跳声不断的响彻在他的胸膛里,不断的敲打着他的神经,逼红了他的眼睛。
冷微雨,你不能死,你死了我该怎么办?
陆瑾予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强烈的恐惧令他几乎濒临疯狂,他猛地就朝着马路中央冲了过去。
他不敢开口,他不敢出声,他不敢呼唤她,他害怕她听到他的声音做出更激烈的反应。
他真的好害怕再次失去她。
他至今记得他冲到悬崖下找到她的那一幕。
浑身遍体鳞伤,躺在血泊中的她令他肝胆发颤,他不想再体会一次那种感觉,他也明白上天不会再给他救活她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