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 入场
重晖偏头看了一眼南祝仁,又很快把头转回去,避免被认为是干扰法庭秩序。
他明白了南祝仁的意思:“你觉得这种点头不仅仅是在博取审判长的信任,同时也是在说服他自己?”
跟专业的人对话就是比较高效。
南祝仁道:“没错。”
说谎的时候,人的内心会产生本能的不安,因此需要做额外的动作来抚慰自己;同时因为编造谎言比回忆要占据更多的脑容量,个体对于自己肢体的控制能力也会下降。
这种心理外化到行为上,就是说谎者除了语言之外,还会不自觉地在肢体上表达自己的可信,进而产生一种过度的补偿,出现不合时宜的点头动作。
公诉人开始问询其他的被告,但是南祝仁、重晖两人的目光则重新回到了头目的身上。
“你觉得他在撒谎?”
“不好说。我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一点点表情。”
南祝仁回忆:“但是他的在叙述犯罪过程的时候,看似是分段的白描,但确实有很多转移责任、弱化自己的地方。”
重晖认同地点头
不等他们相互确认头目的陈述中哪些地方存在这种“巧思”,庭审已经进入了下一个阶段。
在公诉人询问完被告之后,和原告方的詹律师交流了一下,确认暂时没有什么需要补充之后,便由被告的律师,即“辩护人”来询问被告。
是的,被告的律师询问被告。这一环节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打直球,点出被告有哪些可以视情况减轻刑罚的点。
而南祝仁和重晖刚刚怀疑的部分,也在这一环节获得验证。
……
就看见被告律师对头目问道:“王振海,你在自己的团队里面负责技术工作吗?”
“没有。”头目用力点头,“这种技术什么的太新了,我也弄不懂,我就是提供以前公司的设备还有……”
被告律师提醒:“只回答是或者不是,注意庭审秩序。”
头目一愣,吸了一口气:“是。”
“你是在员工其他成员的建议下才把目标放在退伍军人身上的,是吗?”
“是。”
“前期收集相关信息的工作是你指挥的吗?”
“是。”
“但具体的目标筛选不是你进行的,是吗?”
“是。”
被告律师不紧不慢地翻动眼前准备的资料:“你们除了钱之外,还有别的诈骗目标吗?”
头目用力摇头:“没有。”
问完这个问题之后,被告律师转向审判长:“我的问题问完了。”
南祝仁和重晖也完全听明白了,也明白了这个被告律师的辩护思路。
诈骗罪是板上钉钉,做不了无罪辩护,所以就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轻判。
前几个问题都是分摊相应的责任,最后一个问题更是关联到“主观恶意”的部分。
也就是所谓的“只求财”,对于其他的附带影响都是无意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