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初晨掏钱让他跟着冯不疾去私塾学习,吴三夫妇高兴得又来给冯初晨磕头。
吴婶还给了冯初晨一个惊喜,厨艺非常好。同样食材,她做的菜就是比别人做的好吃。
冯初晨又决定,以后吴婶就负责做饭和浆洗,医馆的粗活再找人。
冯初晨前世奶奶是四川人,特别会泡泡菜,她家许多菜都会加泡菜一起炒,别有风味。
冯初晨画了一个前世泡菜坛子的图样,过些天拿给姚家烧制。
次日,让吴三去集市买了一头骡子和一辆车回家,自家也成了有车一族。
骡子养在宅子那边的屏门后。
五月初九,吴三赶车,冯初晨带着王婶、半夏和大头回乡下。
她要去九坡岭上坟,把几件喜事告诉大姑。
还没走到白马村,王婶就被河口村的人拦住,“王婶,可巧了,我正准备去京城找你。李稳婆不在,我媳妇难产,快痛死了。”
冯初晨道,“王婶去吧。”
王婶走了,半夏回家做饭,冯初晨牵着大头上山。
此时已经巳时末,头顶日头火辣辣。一走进山脚气温就低下来,浓郁的青草香和湿气迎面扑来,十分惬意。
冯初晨喜欢这个味道,深吸几口气。
刚爬上九岭坡,大头就冲坟头方向叫了几嗓子。
冯初晨透过枝叶看去,一个男人正站在大姑坟前,另几个戴斗笠的男人离得稍远。
哪怕视线被遮挡住一些,冯初晨也看到男人个子很高,穿着石青色长袍,留着短须,儒雅俊美,清贵中带着些许慵懒。
这副人才,冯初晨前世今生就没看到过几个。
那几人也听到动静,看向这边。
那个男人给坟头躬了躬身,低声说了句什么,伸出右手。
随从把一个斗笠递过去,他接过戴上,几人向冯初晨这边走来。
冯初晨走出树林,居然觉得男人有几分熟悉。
哦,是上年在山脚遇到的那个戴斗笠的男人。
错身而过时,冯初晨停下脚步向他曲了曲膝,轻声说道,“谢谢。”
男人一顿,站下看向冯初晨。
说道,“冯大夫救过我夫人及儿子,这个情我及家人一直铭记于心。今天正好路过此地,便来给冯大夫烧炷香。”
声音温润磁性,极是好听。
说完,他又点了一下头,转身走了。
电光火石间,冯初晨注意到男人腰间挂着的一个旧荷包。
浅灰色,上面绣了几片兰叶两朵黄色兰,芯三点红。
样非常熟悉。
男人都走了几步,才后知后觉用袖子挡住荷包匆匆离去,几个背影片刻间消失在树林里。
愣了片刻冯初晨才想起来,是大姑死去时所戴荷包的样,只不过她的荷包是粉色。
共眠一天地,罗衿各自寒。
那两句诗暗指的是这个人吗?
是他让大姑牵挂,又负了大姑?
大姑不是处子之身,是和他吗?
冯初晨开动大脑分析了一番,觉得应该是。
大姑那么清高孤傲的人,不太可能去冲喜,更不可能委身于一个快要死了的病秧子。
冲喜之说应该编的。
看气质、气势,还有那几个随从,男人出身高贵,且身居高位。
大姑出身乡野,是个稳婆,还是罪妇之后,哪一样都不可能跟出身高贵的男人有交集。
不知他们为何有过曾经,但分开是必然的。
不说这里是封建社会,就是前世,身世和经历差距巨大的人也很难在一起。
从那两句诗看,大姑是思念牵挂他的。
冯初晨本能地认为,大姑性格孤敖,又理智聪明,不会主动去招惹不可能娶她的男人。
那么,一定是那个男人先招惹大姑。
他怎么能这样,明知不可为,还要去招惹一个不能求娶的姑娘。
那一箱子书札里大姑写情爱的话只有那两句诗,大姑二十几年只守着那份短得不能再短的情,该是多么孤寂和寥落。
她连下辈子、下下辈子的期许都没有,对那个男人应该是有怨的。
这么想着,冯初晨对那个男人产生了几分怨念。
若大姑不曾有过他,兴许会找一个身世相当又爱她的优秀男人相伴一生吧……
冯初晨心里堵得难受,走到坟头。
坟前还有未烧完的香烛纸钱。
迟来的深情比草贱,人都死了,再追思有什么用。
她点上香烛纸线,汇报了近段时间发生的大事。
“大姑,我们搬家了,不疾上学了,得了先生多次夸奖。若他不愿意行医,考功名也没问题……我考上正规大夫了,还是第二名。
“准备开个妇幼医馆,专门为女人孩子看病,契书都办下来了。大姑没实现的愿望,希望医馆能实现……”
最后还问了一句,“大姑,那个男人是你不嫁人的原因吗?”
回答她的是树叶沙沙声。
冯初晨起身看向山下。
这个时候男人应该到山脚了。
她果真看到那几人的身影下到山脚,从林子里赶出一辆马车和几匹马,男人上马车,随从骑上马,向京城方向绝尘而去。
冯初晨转过身,看到香烛纸钱烧完,才带着大头向山下走去。
吃完晌饭,她也不想继续呆在这里了,连泡菜坛子的图样都没送去姚家,就让吴叔送她回家。
又对半夏说,“你在这里等王婶,多摘些菜蔬回家。”
还没走到胡同口,就能听到乒乒乓乓的声音。
医馆已经开始装修了。
芍药开门说道,“不是要在乡下住一天吗,姑娘怎么回来了?”
冯初晨没理她,匆匆回屋,把大姑的手札拿出来,翻到两句诗的那一页。
她想找与那个男人相关的信息。
前后一个月都是写接生孩子的事,还都是接生乡下孩子,与那个男人没有一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