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玄幻魔法 > 同时穿越:正常人只有我自己? > 第593章 叛逆的魔女,诸神黄昏

很久很久以前,人类与眾神共存,那是一个辉煌的时代,也是真正的神话时代。

眾神,高居神域。

凡人,跪地拜服。

如果没有那件事,无数的平行世界,或许会一直匍伏在眾神的脚下,甘愿充当奴僕。

不过这並不值得可惜。

因为,神必须死。

“大哥,那傢伙死掉了。”

“是啊,號称永垂不朽的天神,竟然会那样死去。”

兄弟俩相互交谈。

他们是神界和幽界的居民,有资格前往神界,和眾神平起平坐,但却不算是真正的天生神明。

真正的神明,是人类以编制神话而限制起来的伟大存在。

他们的起源十分古老。

古老到就连神明自己都已经记不清过去的身份。

甚至他们现在的状態,究竟还算不算“活著”,都是一个极其可疑的问题。

不过,按照神明的思维来看,这或许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要不然,如今的神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神明呢?

如果严格按照神明的標准来判定,如今的神界,恐怕就不剩下几个强大的天神了。

当然,这和他们兄弟俩没什么关係。

比起神明,这对兄弟更在乎的是——人类。

对於眾神而言,这对兄弟的理念无疑是一对神奸,但如果要是知道他们的名字,恐怕就不足为奇了。

哥哥叫普罗米修斯,弟弟叫厄庇墨透斯。

前者,代表著“人类的智慧”,“先见之明”。

与之相对的,后者代表著“人类的愚昧”,“后见之明”。

是“创造”了人类,並深爱著人类的神明。

普罗米修斯是先知。

他依据自己的智慧,理性的做出分析:“不过,对这个世间的人类来说是好事吧。”

“毕竟天神一旦墮落,化为不顺从之神徘徊人间,会带给人世极大的灾害,造成无数的悲剧。”

那一日,他们在神界观望“地上界”——那里是生命有限的人类居住的领域。

因为他们得知某一位军神隨意跑到人间,所以要寻找对方的踪影,试图阻拦对方下界。

但是,从来都是喜欢保持温和笑容的哥哥,却难得皱起了眉头。

徘徊人间的天神——是“战神”。

战神所到之处引动了人类的斗爭心与贪权欲望,发动了无数师出无名的战爭,攻打邻国。

在遥远的古老年代──人类还在使用青铜武器和木盾打仗。

跟后世比起来,发动战爭的难度也比较低。

但是,死亡率也极其恐怖。

往往只是一刀,划出了一道刀伤,就可以基本宣告没治了。

“战神”就在那样的残酷年代不断的徘徊。

他喜爱战爭。

这是他的神性。

但是,神界却又极少发生战爭。

就算偶尔有神明闹出一些事情,也会被神界最顶级的大神迅速镇压。

你能想像一个刚想搞事儿的乐子神,一出门就发现宙斯,奥丁,太阳神拉,梵天……一堆神王站在你面前的压迫感吗?

想让神界乱起来?

除非各大神王全都疯了,或者出现另外一批新的堪比神明的怪物,要不然想找乐子就老老实实的下界去找。

神界,不允许出现任何动乱!

所以像他这样的战神,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前往地上界,也就是在凡间搞事情找点乐子了。

普罗米修斯也知道,战神下界,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消息。

一经追查后果然不出所料。

战神徘徊的地方发生了第七次大战,光这一次就有几千人死亡。

兄弟俩在神界俯瞰惨烈的廝杀。

“不过,大哥,我感觉这种幸运事件,不会有第二次发生了。”

“我也有同感。”

他们並没有直接下界,阻拦战神。

因为,战神已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神明在人间流浪,会逐渐產生狂態。

这是不顺从之神的天性。

好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次战神疯狂的天性,也算是拯救了人类。

战神看到人类的血战后过度兴奋,对鲜血的渴望彻底爆发出来。

所以,他想获得更多鲜血──尤其是神圣的鲜血。

可是,这时候的人间又没有其他降临的不从之神,他无法用其他神明的鲜血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於是,战神提起神剑,选择自刎。

他是战神,他的血液,也自然更加神圣。

最终,疯狂的战神就此殞落。

他再也没办法带给人间更多灾害了。

当然,此刻的人间已经充满了混乱与鲜血……

“大哥,你看那个人类。”

“喔喔?”

弟弟伸手一指,哥哥顺势看过去。

人间的战场上,有一个人类士兵──偷偷接近自刎的战神。

士兵从战神的尸体上,夺走了神剑。

他抱著神剑,拼死逃离了战场。

“他能够看出神剑的强大,眼光还算不错嘛。”

厄庇墨透斯忍不住夸讚道。

“不只如此喔,弟弟。”

“人类有一种信仰,他们相信只要能够夺走勇者或者英雄的某一部分,例如他们的所有物或肉体,以此就能祈求死者,並借取死者的力量能够为自己所用。”

智慧与知识,也是普罗米修斯掌握的“权能”之一。

所以他能够直接看穿那个夺取了神剑的人类士兵,究竟抱著怎样的念头。

厄庇墨透斯听到这个说法后。

思索片刻,突然眼神一亮,他激动地问道:“这么说的话,那个人类得到天神的武器以后,接下来会成为新的怪物囉?!”

“继天神之后,成为威胁人间的另一个怪物。”

“或许会自称为英雄,也有可能是王者,他会想办法支配所有的人类吗……”

要是地面上出现一位强大的英雄,或者无可匹敌的王者。

那么,高高在上的眾神,或许也能够对人类保持一分敬畏之心。

“应该不可能吧。”

聪明的普罗米修斯直接打破了弟弟厄庇墨透斯的幻想。

“別忘了,肉体凡胎的人类是无法使用神明的武器。”

“对他们来说,神剑和人类工匠打造的普通铁剑其实没什么差別,甚至还要比挥动普通铁剑要更费力一些。”

“当然,按照常理来说,是这样没错,但如果他想强行使用神剑的话……”

“会怎么样?”

弟弟厄庇墨透斯好奇问道。

“会直接死掉。”

普罗米修斯给出了更加残酷的答案。

神明的佩剑,可不是人类能够染指的东西。

哪怕是最顶尖的魔法师,最强大的骑士,也不见得能够催动神剑,挥出一剑。

更大的可能,是会被神剑直接抽成一条乾尸——比法老王还要乾瘪的那种。

“……”

弟弟厄庇墨透斯,其名字意味著后知后觉者。

他在思考之前,会顺应本能与直觉行动,把行动看得比思考更重要。

两兄弟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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