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许默确实遭受袭击了,是钝器伤,而受伤的位置是后脑勺。
当然,人确实可以攻击到自己的后脑勺。
但像许默这样,把自己打成重伤,缝了那么多针,一般人可做不到。
毕竟,人体是有自我保护机制的,除非通过长期训练,才能做到。
但一个正常人,谁没事儿会练习砸自己脑袋玩儿啊。
当然,借助外力和一些机关,也是可以做到的。
只是这么做非常危险,搞不好会把自己砸死。
可现场并没有找到这些所谓的机关。
第二,许默遭受了两次袭击。
根据医院那边的医生报告,许默头部遭受了两次攻击,间隔时间大约两三个小时左右。
这个时间引起了方沐的注意。
许默第一次遭到袭击的时间,恰好跟死者遭到袭击的时间间隔不久。
许默第二次遭到袭击的时间,恰好又是陈雪峰死亡之后。
如果说许默第一次受伤,可能是他自己搞出来的,或者是跟遇害者搏斗导致的,那么第二次呢?
第三,那通报警电话又是谁打的呢?
方沐肯定报案人不是许默。
因为许默被抓捕的时候,身上没有任何东西,现场也没有找到手机之类的物品。
当然,不排除是许默将手机藏起来了,或者丢到某个地方,被什么捡走了。
方沐在决定审讯许默之后,专门找到报警中心,要来了这段录音。
声音经过特殊处理,听不清男女。
通话时间非常短,只有五秒左右,根本找不到报案人。
警方又对该号码进行追踪调查,发现是不记名电话卡,通话记录也只有一次。
很显然,报案人是有备而来。
那么报案人的目的是什么呢?会不会是黑影男人呢?
还是说,报案人是许默,他在决定杀人之后,提前做的准备?
第四,无论是两名受害者的死亡方式,还是现场留下的y字标记,都跟628案件很像,甚至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暂时,方沐还不确定是凶手本人作案,还是模仿作案,亦或者许默做的。
但不管是哪种可能,都说明这个人对628案件非常熟悉和了解。
偏偏许默对628案件非常熟悉。
想到这儿,方沐突然意识到一点儿。
不管现场是否存在第四人,许默都摆脱不了嫌疑,反而加重他身上的嫌疑。
如果是其他嫌疑人,或许能够凭借这些线索,减轻,甚至是洗清自己的嫌疑,但许默不同。
许默的经历、性格,包括他缜密的思维和超高的智商,是可以做到这些其他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以方沐对许默的了解,他认为许默不但能做到,还能做的更好。
如此一来,岂不是说,许默就是杀人凶手。
而且警方又因为缺乏关键性证据,没法给他定罪。
以许默的家庭条件,别说定罪了,连拘留都做不到,很多可能会无罪释放。
案件到了这一步,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