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现在,当然是先“享受”新一天的生活。
“陈先生,你睡醒了吗?如果你不说话,我可要进去喽。”
当这句话还没说完,玛姬便拧开门锁,端着早餐、带着和煦笑容款款而来。
陈厌回头在她身上打量了一眼,围裙下,是低胸装,跟上次截然不同的待遇。
他调侃道:“我还以为,你是过来赶我出公寓呢。”
玛姬捂嘴咯咯笑,枝乱颤,洒出一些牛奶。
“陈先生,你真是太会开玩笑了,你可是我见过的最好房客,如果不是你,我这受伤的朵,哪里能每天都借酒浇愁呢。”
说罢,她颇有深意地在陈厌身上胡乱打量。
陈厌已经习惯玛姬的善变,不以为意,看来自己今天获得的职业还不错。
他目光微沉,心道:“我今天又顶替了谁的存在呢?”
心念未落,熟悉的提示跳了出来。
——
位置:一重天—住善法堂天—1643·英国伦敦
【恭喜您,演神者陈厌,在第二晚的战斗中,你拿出了极为亮眼的表现】
【您当前积分为45,排名第二;当前演神者存活数380】
【很幸运,您今天并未获得驱逐票,可以利用白天的时间好好休整一下】
【在休息日,若非受到人身威胁的情况下,禁止在城内杀伤,否则将会被驱逐出演义】
起字章·第二天个人事件如下:
审判之日:无
战斗之夜:荆棘王朝降临后,保护好你的雇主,并尽可能多的获取积分。
本次演义已正式开始,您今日身份为“酒保”,以下是您的身份背景:
您在泰晤士河南畔的夜莺酒馆工作,这是一位不错的工作。
除了稳定的薪资外,还有美女跟酒水相陪。
但有一点美中不足,那就是你失忆了,丢掉了非常重要的过去。
或许您可以试着利用今天的空闲时间,将这些记忆找回来。
“夜莺酒馆,酒保……”
陈厌扫了一眼随身空间,昨天猎杀恶魔获得的那三枚神格已经消失了。
继续重启,一切恢复原状。
他想起上一次最后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男子,叫达尔文,一名银行职员。
而第一次自己见他的最后一面,就是在夜莺酒馆。
如果现在自己去酒馆,会不会再次跟克莱斯庄园扯上关系?
要是会的话,那还真不得不去了。
相比于之前对这个诡异庄园敬而远之的态度,陈厌此刻已经发生了转变。
每当他拨开笼罩在这座庄园上空的一些迷雾,马上便会有新的迷雾围过来。
他的好奇心已经被勾起来了,想看看这浓雾之下到底盖着的是怎样一张脸。
话说回来,今天竟然没有人给自己投驱逐票,自己这第二也不值钱了。
陈厌跳下床,简单吃过早点后,玛姬又出去拿了一件彩色的小丑戏服。
“陈先生,衣服已经帮您烫好了,每年圣诞节前您都要穿的……看在我这么贴心的份儿上,今天晚上别忘了帮我带利口酒回来。”
“好的玛姬……如果我晚上回来的话。”
陈厌笑笑,收拾利落后离开了公寓。
街外,大雾弥天。
“混账东西!打劫打到爷爷头上了!真不知道死字怎么拼!”
离公寓不远,一场喜闻乐见的斗殴事件正在发生。
当陈厌转过街角时,正好碰见身着海盗服的高大男人,正在用自己的皮靴狠狠教训几个孱弱的流浪汉。
【郑厄·37岁·海盗船长】
“快跑!”
流浪们被揍得屁滚尿流,郑厄抽出腰间佩刀,冲着他们的背影吆喝道:“再让我碰见你们,直接用刀砍下你们的屁股!”
他余怒未消,蹲在路旁目睹这一切的流浪汉走了上去,恭敬道:“这群人真是眼瞎了,竟然没有发现,他们要打劫的人,是伟大的阿拉拉号船长!”
【李·46岁·流浪汉】
郑厄盯着他冷冷一笑,“李,如果全伦敦的流浪汉都像你这样老实本分,那天下真就太平了。”
李神色讪讪,搓了搓手,“那看在我这么老实的份儿上,船长大人能不能借我两个金币。”
“嗯!”
郑厄双眼鼓起,没有分毫犹豫便将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怎么!难道你也想打劫老子!”
“不敢…不敢……”
“滚开!”
李悻悻退到一旁,不敢再说话。
没有赎罪任务掣肘,陈厌此刻没有一点儿紧迫感,他像看话剧一样欣赏完几人表演。
这时,郑厄注意到了他,愤怒神情顿时消散,大笑道:“陈老兄!你怎么现在才出门,我正打算去酒馆喝上两杯呢,走!”
说着,他上前搭住了陈厌的肩膀。
自己今天在夜莺酒馆工作,常去喝酒的海盗头子当然会认识自己。
此情此景显得非常诡异,但又十分理所当然。
陈厌只是笑笑,与其勾肩搭背,一并前往酒馆街。
李望着二人远去的背影,无奈长叹,快步离开。
……
“陈老兄,你肯定不相信,你们酒馆那个叫苏菲的姑娘看上我了,非要跟我私订终身。这怎么可能,我的生命与灵魂跟已经献给大海了……”
郑厄几乎喋喋不休了一路,在离夜莺酒馆还有两个十字路口时,陈厌猛地停下了脚步,他又听到了急促奔来的脚步声。
“怎么了!”
郑厄陡然警惕,他刚将佩刀横在身前,一名高大的华人青年气喘吁吁奔了过来,“你是…陈厌先生吗……”
郑厄被这莽撞的男人吓了一跳,刚想教训他一顿,但听他提到“陈厌”二字,压下了火气,看向陈厌,“你认识?”
【张布鲁·28岁·园丁】
这个怪异的年轻人又出现了,这样说,上一次清晨他的确来到了这里,并且打出了那一枪。
面对郑厄询问,陈厌摇头道:“不认识,大概是个疯子。”
郑厄闻言感到有些古怪,却也没多说什么,两人继续并肩向前。
陈厌是想看看,在没有得到肯定回答的情况下,张布鲁会做出什么选择。
但二人刚刚走开,张布鲁便开始对着空气说话。
“我终于找到你了!快去莱斯克庄园,那里有财宝!快去莱斯克庄园……”
张布鲁就像一台设定好既定程序的机器人,说完这些话后,下一步就掏出火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紧跟着砰一声枪响,四周硝烟弥漫。
“疯子!这真是个疯子!”
郑厄被吓了一跳,闻声猛地回头,心有余悸地盯着地上尸体。
陈厌眉头紧锁,好像突然间抓住了点儿什么,但又不太确定。
与此同时,几个街区外的一条死胡同里,围在一起烤火的流浪们也隐约听到了枪声。
但更让他们在意的,是贸贸然闯过来的一个年轻人。
他大约二十几岁,东方面孔,此人虽然衣衫整洁,但满脸都写着颓废。
青年就这样大咧咧闯入他们的领地,自来熟地挤进人堆儿里。
众人面面相觑,突然,其中的白发男指着他鼻子喝道:“小子!你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吗?快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然后立刻滚蛋!”
青年笑道:“喂,各位大佬,小弟我失业了,好通融一下啊,今后大家就是一家人啦!”
见流浪们不善地取出刀片,他接着道:“小弟不才,家里传下一些降妖除魔的道术,我劝诸位不好动手啊,否则难收场哦。”
“除魔……”
睡在地上的李听到这个消息,陡然翻身而起,回头制止了正要对青年动手的众人。
“朋友,我这里有笔生意,要不要做啊?”
……
“对了陈老兄,刚才那疯子说的克莱斯庄园你听说过没有?”
夜莺酒馆前,陈厌二人停了下来,闻言他看向郑厄。
心道,如果自己不向对方透露有关莱克斯的消息,那这郑厄是否就不会出现在庄园了?
“从来没有听说过。”
郑厄神秘一笑,“老兄,你在这酒馆儿白干这么多年了,竟然连伦敦有名的大富豪都没有听说过,别糊弄我了……讲讲,刚才那小子嘴里说的财宝是怎么回事?如果真有能发财的门路,也让我跟着沾沾光。”
陈厌一怔,看来除非自己杀了他,否则无法改变未来的走向。
正想着,一名矮胖酒保从酒馆内走了出来。
他刚要解开腰带在路边撒尿,忽然注意到陈厌,满脸如释重负。
“谢天谢地,陈,你终于来了!那我们现在就换班吧,今天我帮你多值了两个小时,你记得还我。”
陈厌回神,看着向自己走来的酒保,那是张从未见过的陌生面孔。
他猛地想起了自己第一次来酒馆时,接待自己的酒保金,随口问道:“金呢?”
“金!”
郑厄与男人不敢置信地对视一眼,随即齐刷刷看向陈厌。
“老兄,你今天犯什么糊涂了,你的英文名字不就是金吗?”
“我是……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