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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6章 我们要反告他!
    审判庭对于答辩状有硬性要求,分为两种情况:
    1、被告在国内有住所的,被告答辩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2、被告在国内领域没有住所的,被告答辩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答辩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
    审判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而作为一名律师,写答辩状是最起基本的要求,但这种要求并不是强制性的,可以交可以不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审判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审判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而原被告双方的答辩状,就是一种公平的体现。
    双方的辩论事由和问题的焦点都是透明的,而审判的法官在查看答辩状后,对于事情的纠纷也就有了初步的判定。
    作为原告方的诉讼代理人,为了保证起诉,李晨的答辩状也早在收到开庭时间就提交了上去,这是他作为一名律师的基本素养。
    但他万万没有没想到,对方压根就不写答辩状。
    李晨于庭前论证前一天晚上开车抵达东山省a市,随便找了个酒店当做落脚点。
    庭前论证的时间在早上九点半,李晨也是在九点钟开车抵达审判院。
    进入审判院,又来到提示上的第十八审判庭。
    这一次的庭前论证主要就是围绕着双方的证据来进行梳理,却定什么证据能用什么是不能用。
    庭前论证开始前,审判长按照规矩程序开始介绍合议庭的组成成员,并询问双方是否申请某个成员进行回避。
    双方闻言也是回答不用,而李晨听法官说完话后便开口说道:“审判长,我有一项请求,希望审判长给予批准。”
    审判长闻言目光看向李晨开口问道:“你的请求是否与本案有关?”
    “有关”
    李晨闻言开口回道,审判长闻言后点了点头:“那你先描述你的请求,如果合理合法,审判长会给予批准。”
    “好的审判长。”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头:“我的诉求是这样的。
    按照民事述法,被告在接到起诉状时应于开庭前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而原告法定代理人直到庭前论证还不提交答辩状,应当视为放弃辩论。
    对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这种行为是就是不讲职业道德,甚至有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公平审判。
    被告人没有答辩状我可以理解,一个律师为什么没有?
    综合所述,我认为他没有资格坐在法定代理人的位置上来与我进行庭前论证、辩论,我申请被告的法庭代理人对本案进行回避。”
    “审判长,对于原告方的诉讼代理人的请求,我认为是不合理的。”
    听完李晨的话,对方的律师面色瞬间阴沉了下去并给予还击:“民事诉讼法,有关于答辩状并不是强制性的,也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不条件答辩状就会被剥夺答辩的权利,而我方所采取的也是当庭答辩,合理合法。
    至于原告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定代理回避的请求,律师不属于庭审回避的对象,这种申请就不能获得支持。”
    庭审法官闻言点了点头:“原告诉讼代理人,伱的请求审判庭不予支持,你还有其他的诉求么?”
    “既然是这样,那我向审判长申请不在按照答辩稿的原稿件进行答辩,因为对方的内容不清楚,而我答辩的思路他却知道,这样会严重影响案件的公平审理,如果审判长还不予支持,那我申请审判长回避,合议庭不同意那我就申请合议庭回避。”
    审判长和合议庭的组成成员闻言相互看了一眼。
    这小子有点狂啊。
    他就不怕我把们全得罪了影响判决?
    还是说,他有把握一定能赢?
    “可以。”
    挺前答辩的内容会简要记录上审题笔录上,如果对方抓不住重点还可以当庭驳回,十分考验律师的个人能力。
    而对于答辩稿,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法官也没有拒绝他的诉求:“你的请求审判长给予通过,你也可以在审判庭上进行口头答辩。
    还有什么问题么?”
    说完话的审判长再次看向李晨,李晨闻言摇了摇头:“没有了。”
    “被告法定委托人,你有什么异议没有?”
    被告律师闻言摇了摇头:“没有。”
    审判长闻言点了点头:“我们现在开始梳理证据。
    现在,双方一共提交的证据:
    原告诉讼人提交云升电子商务的合同、骑手证人,及网上官方机构的警情通报共八十九份,被告法定代理人提交反驳证据包括:
    骑手个人情况、合同总体解释等情况。”
    介绍完情况,审判长看向两边:“关于证据,你们双方有没有什么质疑的地方?”
    “我有异议。”
    庭审判长说完,被告委托代理人蒋政嘉开口说道:“关于原告所提出的证据,我认为是不能够为证据。
    合同的问题,是平台统一规定和要求,又有骑手的签字承认的合作关系的模式,是不能作为雇佣关系的证据,所以原告需要提交新的证据来证明雇佣关系。
    至于原告的警情通报关系,只能够证明快点吃平台的问题,和云升商务无关,也不能作为起诉的证据。”
    说完话的蒋政嘉看向审判长说出来最后最后一句话:“还有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关于其他骑手联合起诉我公司的问题,也查清楚了,其真实情况是原告之一的张小东,因为自己的哥哥张大状被人撞伤住院后,拉拢其他骑手恶意而为之,其目的就是通过这样的手段来要挟原告公司…”
    说到这里,蒋政嘉看向李晨:“我现在要代表云升电子商务反告对方敲诈勒索…”
    竟然不能写具体的死亡数…阿西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