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历史军事 > 明末超级强国 > 第四四七章遇伏,骑兵对冲

指导员苦笑道:“我也吃过观音土,那时候,手脚瘦的像根干柴,肚子却又大又绿,像个西瓜。别人看到我,都以为要死了,谁知道,老天爷怜惜,让我熬了过来。”

宋义安:“不说以前的事情了,再下去成诉苦大会了。不过说真的,这诉苦大会还真有用,知道自己现在生活来之不易,都会好好的珍惜。”

侦查排派出去了,也就没有必要火急火燎的赶路,迪基尔尼斯镇就在那里,又跑不了。宋义安和指导员有一句没有一句的谈着话。

隐隐的看见迪基尔尼斯镇了,感觉没有什么异常,突然宋义安看从芦苇荡里出现大量黑压压的骑兵,朝他们疾驰而来,这些骑兵前面还有20多骑侦察兵,他们不断的从马背上掉下来。

宋义安知道这是遇见埋伏了,他迅速下命令:“上弩!散开!加速!发射信号弹。”

宋义安怎么会不知道前面的骑兵多达3000人,是他们的三倍,他已经没有办法回避了,距离实在太近了,掉头跑,几乎不可能,马速还没有提起来就被敌人追上了。现在能做的,只有硬着头皮冲上去。

指导员知道事情严重性,毫不犹豫的朝天上打了2发信号弹求援,掏出自卫的手枪,跟随着宋义安开始冲锋,大喊:“为了摄政王!冲啊!”

其他的骑兵也跟随指导员的喊声,一起喊:“为了摄政王!冲啊!……”

两队支骑兵相距不过2千多米,全速对从时间不超过2分钟。雇佣军平常训练的水平就在这时候显现出来了。雇佣军单手抬着小钢弩,对着对奥斯曼骑兵猛扣下扳机,两支全钢小箭,带着劲风,朝奥斯曼骑兵飞去。

奥斯曼引以为傲的盔甲被洞穿,骑兵闷哼一下就摔下了马!随即被马蹄淹没掉。射完之后,雇佣兵扔下钢弩,立即拿起骑枪,迎接对撞。噗呲,骑枪插入敌人的胸口,或者是自己被敌人的骑枪扎对穿。电光火石之间的事情,容不得人去想,一切都是下意识的动作,运气,训练都是如此的重要。

宋义安手枪上的子弹打完了,趴在马背上,把军刀刀柄两只手死死的抓住,任由马匹自由奔驰。他几乎没有做任何动作,高速的马匹带着他和他的战刀,无论碰到什么东西,都被马刀无情的割开。马脖子,人大腿,或者直接切开整匹战马的侧面。

宋义安感觉好久没有战马从自己身边跑过,抬头看了一眼,发现自己已经凿穿了奥斯曼骑兵军阵,他并没有让马停下来,而是让马匹朝迪基尔尼斯镇的另一边,做了一个半圆形的旋转掉头。

宋义安回头看了一眼后面跟上来的雇佣军们,大喊:“上弦,整队!准备再次对冲!”

战打到这份上,停下来调转马头几乎是找死,保持高速,准备再次对冲是正确的选择。当然,逃跑也不是不可以,但会被人追杀致死。这种遭遇战,只有死战放能有生机。

宋义安根本没有去管自己还有多少部下,他给自己的手枪再次上了弹夹,雇佣军们再次给自己的手弩上好了弦。其实,无论是宋义安的手枪,还是骑兵的手弩都绑着一根绳子,射完随手一扔,挂在身上。对冲完了,继续上弦,准备射击。

对方也是老将,根本就没有让自己的骑兵停下来,他们也绕了一个圆弧,调好头,高速行进,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再次射击,对撞,只是没有了长枪,只有马刀在挥砍。这次宋义安没有趴在马背上,而是在马背上,挥舞着马刀,挥刀砍下,砍掉对方马匹的头颅,挑刀斜上,砍断下一个敌人的手臂。

宋义安本身就是边寨的骑兵出身,马上功夫不错。本来喜欢使用长枪,但长枪带出来之后,在瑞典,在非洲,受到海水腐蚀后断了,在埃及这鬼地方居然找不到适合的枪杆,所以只能用雇佣兵们使用的易断长枪凑合了。

东方的长枪和西方的长枪明显的不一样,东方长枪追求的是柔韧性,在骑兵对撞的时候,巨大的冲击力由一部分枪体变形来保护手臂,使的手臂能够承受巨大的冲击力。当然这长枪也分化出很多形态的枪来,而这其中的佼佼者就是马槊。

而且东方使用枪的技术明显的武术化,也就是技巧化。光枪术都有几十种,其中有罗家枪、杨家枪、岳家枪、马家枪、沙家枪、……枪的技术有拦、拿、扎,点、崩、挑、拨、缠、舞花等,也就是说,东方把枪的使用系统化了。

而西方是最直接的,他们没有东方那种技术,但知道长枪在马匹上的优势,他们就从另外一个方向发展,这就是易折长枪,就是长枪用易折的树木做成。当对冲的时候,长枪的铁制头穿透盔甲,然后木头受到压力而折断,保护手臂。

当然因为这长枪只能用一次,所以,他们苦练的就是刺的准,再无其他的技巧。这可以从法国电影《圣战骑士》看出一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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