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祭天谣 > 第七十四章钟声
    三朝皇都,胭粉繁华之地,昔日城破,付之一炬,大火烧了月余方熄。

    此间千百年,多少文人骚客遥望金陵,吟诗凭吊,感叹中原神州的胭脂风流。

    刘秀踏在青石街道,以前在书中读到金陵城的繁华,不觉什么,今天亲眼见了,三朝古都,江南首善名不虚传,即使没了往日的人流涌动,接踵比肩的场景,种种稀奇建筑,珍惜物件依旧令人感叹,惋惜。

    一路行来,沿着主街走了半天,眼前的场景虽然繁华,但没有人烟,一件一物都是真实无比。

    叶丛云在一家酒铺子停了下来,抓起一坛十斤重的酒坛子,摇了摇,听见有声音,敲开密封的黄泥,拔下酒塞子使劲嗅了嗅,一脸馋嘴的样子,她怀中那只小猫也是抽着鼻子探出头来。

    刘秀无可奈何,自己这个妹子走到哪里都忘不了这口,还没来及阻止,叶丛云竟然举着酒坛子喝了一口。

    “味道不错。”叶丛云咂咂嘴,一把摁下探出头的巨虎,瞧这架势是要带着酒坛子上路了。

    “什么味?能喝吗?”刘秀不知所措的问了句,他实在不知道自己的傻妹子咋想的,这里的情况还没弄清楚,竟然大大咧咧喝起了酒。

    “酒能有什么味道,这东西也放不坏,不要紧。上回在洛阳城不远荒村弄到的酒真是好喝极了,我都没舍得怎么喝。”叶丛云是一点觉悟都没有,倒了酒葫芦的酒,小心翼翼的往回补货了。

    素来巧言善辩的刘秀竟然说不出话了,女人心,海底针,叶丛云的脑子装的是浆糊吗?危机之地,她还有心情惦记酒好不好喝的问题。

    装好酒,继续小心谨慎的前进了会,仍然瞧不出问题,城内很静没有一丝声音,街道上商铺林立,各式各样的商品络绎不绝,有了叶丛云装酒的经验,刘秀的胆子变的也大了,拾起路边摊子的一笼包子,犹豫下吃了一个。

    猪肉馅的,皮薄汁鲜,一口咬下去,嘴里一股甘甜涌入喉咙,身子都觉得暖了。

    “包子都是真的,这里到底有什么奥妙。”刘秀实在想不通,这诡异地方的到底有藏着怎样的秘密。

    突然刘秀转身往回走,到了叶丛云先前拿走的酒铺子,一看之下果然如此,先前取走的那坛子酒原封不动的立在远处。

    叶丛云一道剑气震碎了这坛子酒,里面酒水四溅,不是空坛子。

    再次回返,刘秀手里还拿着没吃完的半个包子,而先前取包子笼屉已经回到蒸笼上了,里面完好无损。

    “这怎么可能,圣人曾云,逝者如斯夫。时光一去不返,圣人都改变不了的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刘秀生平第一次感到无助。

    古之圣贤,都是大神通大法力者,通天彻地的手段,是三教立言守则的大人物。儒家圣人出口成文,文动天地,内蕴法则至理,故此有一语成谶的说法,儒家圣人有此等通天手段,都感叹时间如大江长河无法改变。

    咚~

    一声清脆悦耳的钟声悠悠而来,钟声来自四面八方,刘秀运转极目神通,没有寻到源头。

    “没寺没庙的,这钟声透着股迷离。”叶丛云手握着长剑,剑身离鞘三寸,寒芒徐徐而出。

    伴随着钟声,城内白雾升腾,转眼间就看不见任何物件,刘秀,叶丛云手牵着手,全神贯注戒备着周围。

    “包子嘞,热腾腾的包子。”

    “上好的杏花酒,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皮货,北方刚运过来的皮货。”

    白雾消散,叫卖声声不断,凄冷的街道变得热闹,车水马龙。

    刘秀,叶丛云一下看呆了,人流穿梭,叫卖不绝俨然是昔日繁华的水墨古都,金陵城。

    “哎,让让,别挡在道路中央。”一个挑战扁担的货郎着急赶路,推推搡搡。

    “呦,两个大男人手牵手,还长得都这么俊俏,是哪家的小相公的呀。”街道旁摇着折扇的读书人,穿着儒雅一脸笑意,他在讽刺却是没有恶意。

    “此地是?”刘秀如同活在梦中,呆呆的问了句。

    “子胥街。”折扇读书人笑呵呵,看刘秀二人没有反应,以为自己没说清楚,道:“大卫皇城金陵,子胥街。”

    “大卫?风流冲天华的大卫。”叶丛云傻眼了,一把抓住了读书人肩膀。

    “斯文扫地,快放开我,真是有辱斯文,有辱斯文。”读书人吃痛,挣扎开束缚,道:“哪里来的野蛮子,穿的似个人,却是这样子不讲道理,斯文扫地。”

    “时光逆流!”刘秀骇然,一个不可能词语浮现在脑海里。

    “嗯?你佩剑了,人家门子里豢养的小相公敢佩剑上街,疯了,难道不惧衙门里杀威棒,世风日下,不知礼义廉耻,我一纸诉状,叫你们剥皮抽筋,你们主家都护不住。”读书人看见叶丛云的佩剑,顿时像是受到莫大的屈辱,气愤填膺,招来了不少人为观看。

    人群七嘴八舌,见读书人穿着儒雅文袍,知道是个有功名在身的,几乎是一边倒,纷纷指责其叶丛云来,更有甚者要动用私法,行那浸猪笼,点天灯之事。

    大秦武事鼎盛,江湖侠客持剑走天涯,司空见惯,文官仕子,佩剑彰显勇武之心,即是走远路的平民百姓都是寻上一把防身的铁剑。

    千年前,风流气韵无双的大卫不是人人皆可佩剑,只有科甲及第出身的仕子有权利佩剑,缘由无非是读书人讲究的风流不凡,偏偏佳公子形象罢了。

    上古剑是礼器,君子如剑,刚正不阿,虽是杀伐利器,然而剑象征着正义之战,蛮夷才用刀。

    读书人一出口,饱读史书刘秀就知道是大卫独有气韵不假了,读书人有功名,但不是进士出身无权佩剑,见着叶丛云逾制佩剑,顿时心生火恼,又见二人牵手而行,误会是哪家豢养的小相公出门逛街,是越说越愤恨。

    小相公一词最早出自大卫,是高门权贵养在的院子的男宠,个个唇红齿白,模样俊俏的男宠。

    刘秀翩翩少年郎,不似潘安,也是秀丽英武,叶丛云女伴男装自是不用多说,读书人是误会了。

    大秦权贵亦有喜好男风,却不似大卫,名正言顺,这也是读书人有的是恶趣味的讽刺,而没有恶意,若是换成了大秦吐沫星子都能将二人淹死。

    一个门子养的小相公佩剑,读书人如何不恼怒,在风流气韵冲天华的大卫,激起民愤是在所难免。

    是非之地不宜久留,刘秀抓起叶丛云,施展土遁神通,身子嗖的没入了地下,迅速速离开了这里,好在一身道术神通没有受到限制。

    “道教弟子!”

    看着两个大活人没入平整青石板地面,众人傻眼了,此刻道教正是香火鼎盛,如日中天,读书人正统典籍都有儒家老祖宗,拜入道门请教学问的说法,道教子弟极少出世,地位极高。

    “得罪活神仙了。”

    “想是读书人做了坏事,神仙来点化他的。”

    一下子,众人的口风变了方向,纷纷指责起了读书人的不是。

    醉仙酒楼,换了身儒雅文袍的刘秀二人,扮成客人正在雅间里吃喝,至于七星剑早被收了起来。

    “是做梦吗?一定是某种高深的幻术。”叶丛云嘘唏,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刘秀同样狐疑:“不清楚,若说是幻术,未免过于真实,而且对我们没有任何影响,若不是幻术,难不成真回到昔日的大卫?”

    酒楼里的几拨后来的客人,讨论着街上的仙人显世的一幕,无不是赞美歌颂之词,至于两个男人手牵着手,也被说成修为有成,返璞归真,孩童至性,而是那书生内心肮脏,佩剑的事儿更顺理成章,神仙佩剑理所当然。

    “早知道扮成道人了,如今倒是领会咱大秦剿灭道教的风姿了。”叶丛云苦中作乐。

    “小声,道教在大卫一朝地位崇高,所谓天心不可欺,道经不可轻传,说的就是此理。”刘秀解释如今道教的地位。

    叶丛云咂舌,她出生时道教已经覆灭多年,故此不知道教往日的荣耀风光,有的只是大秦的金戈铁马,战无不胜。

    看着周围熙熙攘攘,人群流动,繁花似锦,刘秀心下叹息:“幻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