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在沙发上,脸埋在双臂之间,像个无助的孩子,没有蓝冰,也就没有了她依赖的温暖,曾经是那样信誓旦旦,还没等到新的世界末日,却在与时间和疾病的赛跑中失去了先机,然后溃不成军。
她给了林晓筱自己仅有的温暖,索取的却是那样的少,连在生命的尽头都没有给她机会陪伴着走完最后一段,林晓筱忽然自责起来,为什么那么后知后觉,连每天形影不离的人发生了什么也没能察觉。
不知道哭了多长时间,直到夜幕降临,她荡回自己的卧室,身体缩在薄被之中,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顶了个鸡窝头,在何晟年设的特殊铃声中从床上爬了起来,像是个没事人一样洗漱,吃早餐,收拾书包,除了两只眼睛有点水肿,像缩了水的桃子,并没有其他一样的地方。
她变得越来越活跃,单纯地指说话,性格越来越像蓝冰,陆铭刚开始还有些不习惯,可是看得多了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只是看她的眼神越来越沉默,充满了担忧,可是深究一番,却没有发现异样。
林晓筱将自己的时间又压缩了不少,靠着寒暑假打工赚来的钱再加上家里的补贴,她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学习上,上课的时候就像是打了鸡血,以前总觉得是催眠的课,现在听起来也是津津有味,整个就是学霸附体‘
不懈努力之下,她收获了不小的成果,成绩好到爆表,各种奖学金,让她可以很大程度的改善生活。
而至于最喜欢的英雄联盟,她终于不再是个被人压着打的小菜鸟,那些曾经总是无法用得顺手的技能,她可以很轻易地用出来,即便是简单的技能,在她手里也颇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她像一个人格分裂的人,一面是像蓝冰那样事事都优秀的人,一面却是她本身,两者说不上完全相反,却是相互矛盾的,但是他却像是小说里的大侠,将两种技能完美融合在一起,运转自如。
时光荏苒,匆匆似水,时间是一种万能的药,将很多伤口都抚平了,林晓筱也感觉她没有那么伤心,蓝冰死的阴影似乎已经淡去了,越来越少次数想起她,她也不会再自责,像一只无助的小兽,困在后悔织就的迷宫里,茫然乱撞,迟迟找不到出口,每撞一次墙壁,就会让她痛一次,没有头破血流的惨状,却在她心里留下越来越深刻,越来越无法磨灭的伤痕,再强力的药也无法愈合那道伤口。
大四的时候她已经是专业成绩最好的人了,在别人开始着急工作的事情时,她还是习惯性地泡图书馆,对于工作的事情真的一点也不担心,不是那种只适合男生的专业,只要成绩以及各方面条件没什么大问题,都能顺利地毕业找工作,她只是喜欢上看书的感觉。
坐在操场的台阶上,天空有种灰蒙蒙的雾气笼罩着,蓝的一点也不纯粹,大片大片的白云连绵,在草地上投下不规则的剪影,林晓筱的眼神空洞而迷茫,不由自主地想起蓝冰说的话,以后一定要去大理,看看苍山洱海,看那里比画还要漂亮的蓝天白云。
心跳忽然漏了一拍,有种莫名的抽痛,一阵一阵,隐隐约约,没办法遏制,也没办法舒缓。
手机铃声忽然大作,摁掉了一个又来了一个,无奈拿出手机,是黄思雨的连环夺命call,她这个时候特别郁闷,好不容易想要装一下淑女,抬头45°一脸忧桑地看着天空,做小清新,偏偏有人就是这么不解风情。
电话刚刚接通,她气急败坏的声音就通过电流从遥远的彼岸传了过来,嗓门大得好像刚刚吃了大补丸。
“喂,林晓筱你还想不想用最低的价格租到一个位置环境房子了?竟然敢挂我电话,是不是活腻歪了?”
“大姐,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你能不能秀气点啊,都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咋咋呼呼,活该你嫁不出去~说吧,到底什么事,如果没什么大事还这么烦我的话,回家用分筋错骨手给你疏通筋骨~”
“好啦,快点出来陪我逛街~我在你们学校外面的那条商业步行街上的咖啡厅,限你五分钟出现在我眼前~”
“啊~喂喂,你~”
林晓筱一听到陪她逛街就特别想摔了手机,她实在想不通,一个本来只爱T—shirt,牛仔裤,板鞋的女生是怎样练就成为一个踩着双12厘米的高跟鞋,蹬蹬蹬地走在人潮涌动的商业街,面不改色心不跳,还能健步如飞,从街头走到街尾,一逛就是四五个小时,气都不用换一口。
见识过黄思雨逛街,她就能明白,为什么男生陪女朋友逛街总是会不情愿,花钱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你见过为了买一双凉鞋,将街上的店子逛了个遍,并且将每一双看得上眼的鞋子都试穿过一遍,却不能买到一双真正合适的,然后又重新逛一遍的人吗?她就是这样的人。
林晓筱曾经无比困惑的问她为什么,她说等到你工作以后就会喜欢逛街了,那种通过地毯式的搜索找到你中意的东西,会让你觉得心情特别舒爽,其实买东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特别有成就感。
她听完她的理由之后,一个星期都处于梦游状态,因为她觉得黄思雨这样的女人实在太恐怖了,不达目的不罢休,于是她更少地去逛街了,而且尽量避免和黄思雨一起逛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