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里来么呀,山花儿开,小哥哥打柴也呀么个到济山里来。
鹧鸪鸟鸣叫心儿焦呀么,年轻轻个妹妹,怎么还不回头把我来睬?
夏季里来么呀,太阳儿晒,情妹妹采橘也呀么个过了花儿寨。
青橘果甜涩心儿焦呀么,俊俏俏个哥哥,怎么还不抬手把我来摘?
奔流河咆哮着在身后远去,人们已经习惯了身旁路过的一支支赶往箭炉的军队,只是在这一队兵士中,不知道谁大声唱起了济山脚下的相思情歌,这唱歌人的嗓子颇为粗哑,但歌中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那些小小心思却丝毫不减。扬一依很想知道,这歌中的一对儿男女,在秋天和冬天到底发生了怎样的故事,他们到底有没有在一起。然而他们打马奔驰而过,歌声渐渐模糊,很快淹没在单调乏味的步调和号令之中。
朱盛世精力旺盛,一直在扬一依身边喋喋不休,而杜广志则掰着指头,她知道他在计算,估量这一路赤研井田到底向箭炉派出了多少兵力。
歌声远去了,却撩起了扬一依的纷乱心绪,南渚的民歌和吴宁边的不一样,平原上的歌声直爽豪放,情和爱都火辣辣的发烫,奔驰在马背上的才是好儿女,矫健的女儿和雄壮的男人相遇,哪怕就是萍水相逢,也可以轰轰烈烈。
然而扬一依似乎更喜欢南渚情歌中那欲说还休、欲拒还迎的曲折细致,说到底,扬一依没有体验过那种奋不顾身的热恋与狂热,风吹着她的发梢,拂在面上痒痒的,她想起了赤研星驰矫健又滚烫的身体,在他的抚摸下,她颤动着沉醉,但一旦结束,心里却没有停驻任何东西,她自己都有些惊讶,那个两颊发红**勃发的自己,完全是一个陌生人。
然后她又想到了豪麻,他的发烧般的狂热爱恋和他冰冷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他喜爱的对象不是自己,就更好了,她也想为了一个人投入到如此程度,只是她不知道是不是这个世界上也有这样一个人。
奔流河在后,济山在前,满目的绿意消解了盛夏的酷热,马儿的脚步似乎也轻快了许多。
扬一依不愿去听朱盛世的唠叨,也不想跟着杜广志去算那笔糊涂账。她打马向前,远远突出在队伍前方,然而却无法摆脱身旁形影不离的赤铁军。这是一片完全陌生的土地,她身边的兵士也挺拔矫健,但和吴宁边的战士相比,多少显得拘谨做作。眼下,她只是一件货物,必须服从运货人的安排,以便能够平安被送达灞桥。
还好靳思男一直跟在身边,还好经过几日在平原上的奔驰和两渡奔流河,越接近灞桥,他们就离干裂的大地越远。纵然烈日笼罩,奔流河畔的济山依旧苍翠欲滴。
据说离灞桥只有不到半天的路程了,运气好的话,没有大队兵马辎重堵塞平明古道,他们能在午前赶到灞桥。
一路上跟随着他们的鸦群已渐渐稀疏,这个上午,它们完全不见了踪影。
火神的渡鸦?看来它们只是贪吃而已,扬一依深深吸了一口气。
“娴公主,就要到灞桥了,驿卒已经将消息带进了城内,估计我们的弘公子翘首以待,已经是等不及了。”朱盛世打马赶了上来,骑在扬一依的身边。
朱盛世是个典型的商人,他脸上永远带着笑意,聊天从来不会缺少话题。更为夸张的是,他喜欢把财富和身份都穿在身上,他每根滚圆的手指上都有一只宝石戒指,猫眼石、黑曜石、绿宝石、石榴石、碧玺、月光石一样也不缺,他短粗的脖子挂着紫珊瑚的项链、青金拉丝的腰饰又厚又宽、金镶翡翠的臂环缠在粗壮的手臂上……如果谁俘虏了南渚朱家的朱盛世大人,想必他一个人身上的物件,就足够武装一支军队。
扬一依的微笑和朱盛世一样自然贴切,随时随地,她略微有些兴奋,道,“要到了就好,这两天真是辛苦大人和南渚的兵士了。等进了城,我要先看看海。”扬一依长在内陆,还从来没有见过大海。
“哈哈,公主,看海以后有的是时间。按照惯例,您要到青华坊先拜见大公,也就是公主将来的父亲了,然后再回到居所静养,在大婚之前,公主可不能随便走动。”
“知道了,知道咱们南渚规矩多。”扬一依笑着,心中却不舒服,想,父亲?我只有一个父亲。
朱盛世用粗粗的手指捻了捻下巴上的胡须,道,“不过规矩是人定的,凡事都有变通的余地,公主可以请弘公子陪着去海边转转,有弘公子在,便是无妨。”
“给我讲讲我的丈夫。”扬一依转过头来,她白玉一般的脸庞在几日的颠簸中日渐瘦削,看起来多了几份超乎年龄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