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一依知道自己不能休息太久,她必须抓紧时间,赶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嫁给一个陌生人。
勉强站起身来,她两条腿好像已经不属于自己,只不过骑了三个时辰而已,清晨的时候,毛民镇外的草叶上还挂着露珠,但随着太阳渐渐升起,尘土和草屑就成了这一路的主题,整个大地都开始变得滚烫起来。
她极目远望,一道宽阔扁平的灰色缎带在青绿的大地上盘旋,从一千五百年前开始,平明古道已经数次被青草和树木占据,但每次奔驰的骏马、吱呀前行的牛车以及走卒、歌师、农民和流浪者的双脚,又重新在大地上勾画出它的轮廓。
现在,这条宽阔而布满尘土的大路,将引领她走向一个陌生的世界,那里,有座海边的城市,而她从未见过大海。
按照计划,今天下午,他们将抵达进入南渚后第一个较大的村落紫丘,在那里,他们将会补充水和食物,然后继续奔驰,争取在午夜前抵达第二个补给地林口乡,然后,等待着他们的是又一天的急速骑行,这样,在第二天的傍晚,他们就能抵达南渚重镇箭炉。
她很早就听过它的名字,这是座奔流河畔的城镇,是南渚北面的门户,最重要的军镇之一。它扼住了平明古道的咽喉,从箭炉向西北,绕过金麦山,可以抵达与澜青接壤的原乡镇,向南,两次穿越奔流河,就可以抵达南渚首府灞桥城。一个月前,父亲和豪麻一行人,就行进在这条路上,进入了灞桥,一去不归。
她尽力伸展酸痛的肩膀,那些细小的骨骼在咯咯作响,两鬓染霜的杜广志来到了她的身旁,和她并肩站在一起。
“现在看来,平明古道不过是条普通商路,但在古时候,它的青石路基曾经严整坚固。”杜广志看她一直凝望着路的尽头,便过来对她介绍,“这是第一代南渚王开创的巨大工程,他举全国之力,经过了整整四代人的努力,才得以基本完成。”
这些我都知道,但扬一依没有表达这个意见。她又把这个中年人打量了一番。他没有像白旭那样穿着一身笨重的重铠,他没有那么健壮,承受不了这样的重量。但他的轻甲永远一丝不苟,就算天气再热,他也不会解开一寸衣领。他没有头盔,少有的短发已经花白,胡子修剪得很整齐,永远彬彬有礼。
李精诚把他介绍给她的时候这样评价,“他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和整个毛民一半的智慧,是一个值得依靠和信任的商人、军人、医生和……僧侣。”是的,他曾经是一名南渚的黑衣僧,他信奉海神。
李精诚是一个不会胡乱说话的人,扬一依欣然接受了杜广志,他将会和她一同留在南渚,照顾她、辅佐他,渡过可能的漫漫时光。
“这条路好长!”强烈的日光让扬一依眯起了眼睛,“但我看不出它曾经的样子。还有,千百年来,为什么人们一直要走这条路?”
“公主,”杜广志先周道地拱手,“时间太久,如今没人知道这条路最初的样子了,它的青石路基已经慢慢碎裂、被草木的生长推移,被雨水和江河冲刷,如今我们只能看到零星的残石,每隔数里,毫无规律地冒出来。这是海神在提醒旅人,神迹曾经的辉煌。”
他顿了一顿,接着道,“平明古道其实已经改了几次,尤其是它在平原上蜿蜒的部分,但在箭炉至南渚的这一段,却千百年来从未更改。因为奔流河的泛滥或改道,经常会将原有的道路藏在流水、湖泊和沼泽之下,但只要沿着平明古道的旧线,人们无需使用舟楫,总能在水面上安然通过。这是它在千年之后还没有被人抛弃的最重要的原因。没人知道这条路的路线当初是怎么勘定出来的,人们觉得它建在海兽的脊梁上。而它在奔流河上的两个渡口,一千五百年来,都是通过这水域的最简单的方式。”
“好吧,这路是一条神迹,”扬一依口中喃喃,她努力不去想她灌了铅一般的双腿,“我们该上路了。”
她知道她此刻说出这句话并不受到欢迎,但她没有选择,她从未走过这条路,如今,却必须用尽可能短的时间丈量它。就在昨天,每个人都在期盼的书信终于来到,李子烨传来了南渚的盟约。
南渚和吴宁边已经定盟,赤研井田已经调度士兵集结箭炉,准备挺进原乡,而她必须在最短的时间赶到灞桥城,去做她该做的事——对她素未谋面的丈夫张开双腿。
李子烨,那个显得有点土气的男孩,现在应该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吧?
她还记得他在大安城的欢宴上拘谨而生硬的表情,妹妹淘气,明明知道他是前来求婚的,偏要逗他陪她练刀。天底下又有哪个人敢在大安城伤到扬觉动女儿一根汗毛呢?这个少年只好带着眉毛上的一道伤疤回到了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