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朝英却很好奇,她不知道冯蘅的祖父有多厉害,但是能培养出冯蘅这么个通透之人的,肯定也不简单。而且她觉得老人家都很奇怪的,心里盘算着很多事情,但是却什么都不说。
林朝英笑道:“阿蘅,莫非你就不好奇究竟是怎样的人,能得你的祖父这般另眼相看么?”
冯蘅略微一怔,看向莫总管。
莫总管说道:“属下听说那人十分年轻,长相极好,武功极高,平日最喜青色,总是一身青衫,手持碧玉箫。”
“……”林朝英闻言,脸上的表情很微妙,这不就是黄药师么?
冯蘅见她那般的神色,那双水眸眨了眨,笑问:“姐姐这般的神情,难道是认得莫叔所说的这个人?”
“你猜到了?”林朝英反问。像冯蘅这样的姑娘家,肯定是不混江湖的,但她见多识广,不混江湖不代表她不知道如今新鲜出炉的中原五绝。中原五绝,个个都是出色的男子,尤其是那个桃花岛主青衫客,都不知惹得多少江湖女侠对他爱慕不已。
冯蘅微微一笑,说道:“我初始不晓得,但如今一听莫叔这么说,大概也晓得了。”
林朝英见状,心里也忍不住喟叹,真真是个清灵剔透的姑娘。说实话,她觉得冯蘅的祖母叫她回去,大概不是在担心她的祖父,而是心里在盘算着些什么事儿。毕竟,冯蘅已经将近二十了,二十的姑娘放现代那是真小,但在这里,真的是个老姑娘了,早该要定下终身大事了。这么一想,林朝英又觉得她现在是不是可以算是老老姑娘了?囧。
林朝英来到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可以谈心的朋友,虽有林苓,但林苓与冯蘅又是不一样的。她与林苓感情很好,但她一直都当林苓是个小妹妹一样,心底很多话说了林苓也不会懂。但是冯蘅却不一样,她见识不俗,人也聪明,对很多的事情都有独到的见解。这也是为什么原本打算一路与林苓玩回扬州的林朝英,会在冯蘅的宅子里逗留了一些时日。
如今见冯蘅要回去,也顺势告辞。临别之时礼尚往来,当然要很热情地邀请冯蘅妹子去她扬州的宅子里住。那天她在冯蘅的宅子里施展御蜂术给她看,无奈那些野蜂不是自己驯养的,总是有几分逊色,虽然冯蘅见到了很惊喜,但是林朝英觉得冯蘅可以更加惊喜的。
辞别了冯蘅,林朝英又带着她的阿苓继续游山玩水,只是在快到扬州宅子的时候,她们在槐花林里发现了个肉团,粉粉嫩嫩的一团,用红色的斗篷包着,还不会说话,但却会爬,见到骑着马的两人,也不怕生,那双黑溜溜的眼睛一点都不怕生地瞅着她们。
林苓见到了一愣,翻身下马去看,却发现肉团身上有封信,说是家中太穷养不起,所以将她放在这个地方,希望有缘人见到了能帮忙抱养。署名,是李氏。
林朝英看着手中的书信,有些无语,嗤笑一声说道:“如果真的希望有人抱养她的孩子,怎么会放在这林中?”这槐花林是她的私人产业,能有什么人来?如果不是她们路过,这孩子要被饿死了也不会有人抱养。
林苓抱着那个粉嫩嫩的肉团,问林朝英,“那姑娘,这孩子怎么办?难道就让她在这儿么?”
林朝英看向林苓,愣了下。“你喜欢这个孩子么?”
“不讨厌啊,姑娘,我们古墓派到现在都还没有弟子呢。等这个孩子长大了,可以让她当古墓派的弟子。”林苓一脸兴奋。
等这个肉团长大?林朝英看着那个搂着林苓脖子的娃娃,头转来转去,都不知道在看些什么。把这孩子抱回去倒没什么,反正吃得也不多,云管事又那么会挣钱。想了想,林朝英很爽快地说道:“好吧,那你就将这个孩子带回去,让她当你徒弟好了。”
“真的?”
“当然真的。”
“那我要帮她起个名字,姑娘你说起什么名字比较好?”林苓一只手指戳着小肉团的脸颊,笑吟吟地问。
林朝英见状,秀眉微扬,然后说:“李莫愁。”
作者有话要说:我本来想在男主这里卖卖关子的,但是又怕你们到后面忍受不了站错队的痛苦……这文男主是小洪七。
好了,因为男主没有戳中萌点的妹子如果要弃文,默默地走哦,就不用说再见了,因为我怕我会忍不住当场洒泪……qaq
最后,谢谢tungtongli投的手榴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