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铮则在napster的构思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商业模式:将icq搜索引擎打造成一个内容发布平台,对锁交换的文件进行识别,提供一些安全措施。最终向内容所有者支付使用作品的版税。
这是一种多赢的方案,歌手、唱片公司以及数字唱片发布公司的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但唱片公司则不这么看,他们认为自己吃亏了。而且他们想要的更多,理所当然的,自忖自己不含糊的三大唱片公司拒绝了icq的合作建议。
拒绝就拒绝吧,林铮也不在乎,icq不是napster,被拒绝了的napster只好倒闭。但icq却发展的越发壮大了,大量没有支付版权费用的数字音乐从icq的网站上被下载,至于唱片公司心有不甘的和icq打官司……三大唱片公司固然很有钱,但icq也不含糊,大家也不是请不起大律师,慢慢的扯皮就是了,反正现在赚便宜的是icq,网络下载每多进行一天,icq就能多赚一天的便宜。
事实也是如此,从2000年中期到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唱片业终于意识到互联网的巨大作用,拉锯式的侵权诉讼也没有给他们带来预期中的好处,同时,将几千万文件共享人一起视为盗版者似乎也并不是那么明智。既然无法独占版权,又不想放弃版权,就只剩下了一条路:许可。
这个时候,icq的机会终于来了。
“五大唱片公司和美国唱片工业协会对咱们提出来的icq音乐商店的理念表示认可,他们表示,如果咱们能够遵守承诺,可以授权icq作为他们在网络上的数字音乐战略合作伙伴,”上了车,贝尼尔认真的向林铮介绍着icq与美国唱片工业协会以及五大唱片公司沟通的结果:“但他们现在对一些细节还有些疑虑。”
“哦?”林铮扬了扬眉毛:“我们icq音乐商店在各方面都考虑的很周全了啊,他们的疑虑体现在什么地方?”
icq音乐商店的理念是林铮提出来的,在林铮设计出了框架之后,软件由icq软件开发部来完成,这是一个完全免费的音乐下载和管理软件,它是icq软件套装当中的一部分,并且可以与所有的icq系列软件保罗icq、icq 格式的安全性还是有所怀疑?”
“倒可真是……”
林铮咂咂嘴,也有些无奈。
数字作品不能像传统著作物和唱片一样能借助书籍、唱片、磁带等有实体的物体里进行保护,但现在icq要做的就是给这些数字唱片增加一整套的保护措施,以保证版权作用不会被擅自复制、非法传播——额外多说一句话,现在应用最广的高级音频编码技术,还设计了一整套的“数字权利管理”技术,以确保从icq音乐商店上下载的数字音乐可以做到:1:文件可以被富士到任何一台icq/丽声音乐播放器以及搭载icq商店的linux智能手机上;2:copy的文件最多只能在三台获得授权的计算机、手机以及pda设备上播放,但尼玛,唱片工业协会和五大唱片公司竟然还在怀疑老子的技术?!(未完待续。)
(..)<!--33470+dqsumh+1218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