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我的青春很迷茫 > 10 新学期
    坦白讲,生活部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明目张胆的,光明正大的各种出入学生宿舍。而且不用登记、没人拦着。宿管阿姨甚至会主动提供钥匙出来。我顿时觉得,这权利无比高大上。

    没课时,我们几个人一组敲好时间。我跟着副部长,另外2个男生跟着正部长。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而且也免去很多尴尬。万一人家在屋里像我们寝室似的“豪放”换衣服呢,咋办。

    副部长一个也是东北人叫李海龙,另外一个是山东人张亮。估计两人酒量都不错。李海龙听说我也是东北人,还约着有时间一起吃饭。大家拼一下酒量,想想我一个女的,再怎么喝也喝不过人家男生。有的人吧,酒胆很大,但是酒量不行。也有一种人,酒胆小,但是酒量很好。我不幸属于前者。

    难得大家能聊到一起,而且作为学生会的,我当时都觉得肯定跟普通同学的感觉不一样。我们都是“有身份”的人。于是大家就敲定,有时间一起喝酒。

    新学期开始,有了新的变化,也有些东西没变。

    我们年轻帅气的导员,辞职了,据说去了深圳华为工作。临走时,还开了个送别会,唱了一首“大约在冬季”,非常好听。

    我、小玲、小夏继续逃课。其实很多同学会纳闷,徐小西这么逃课不挂科嘛。答案是肯定的,上学期期末我挂了“高数”。可恶的是小玲、小夏居然都过了。小薰还拿到了二等奖学金。搞得我很是郁闷。

    所以开学的头几天,我很规矩。就在我规矩的同时,有了一位追求者。

    有一门与同系只有2个班专业的同学一起上课。我忘记是什么课,从我左手边传过来一张字条。

    啥年代了,传条不是应该高中生干的事儿嘛。我打开来看:是一个男生写给我的,具体来说应该算是一封情书,大致是因为我经常逃课所以注意到我,慢慢喜欢上我之类。

    真是欲哭无泪,原来喜欢人的理由真有这么多种,还有人居然因为我逃课看上我了。用那男生的话是我与众不同。废话,我们专业的女生有几个像我这么撒丫子的,肯定不一样。

    在那节课下课之前,我就搞清楚了对方的状况。测控专业的,叫小毅。坐我斜后方的位子。长的很一般,个子看上去不高。不过一看就是老实巴交的男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那种,穿的也很朴实。

    我不是相貌取人的人,可我第一反应就是不喜欢他,额,确切的来说,是没感觉。于是我当场就回绝了。后来那个男孩整节课都一直低着头。估计是伤心了。也可能是我说的话太重了。

    我跟小玲他们说起这件事,她们还说“你怎么这么肯定不喜欢他呢,说不定相处一下就喜欢上了呢。”

    我回答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多任性的回答。

    再后来的大一下学期一直到大二上学期,小毅还先后给我写过了3次信。哦!是情书,看完之后我也还是没感觉。始终没答应跟他交往。偶尔检查宿舍卫生时,见过他,每次跟我说话他都显得很紧张,我不以为然。

    现在想想有点后悔,我指的后悔不是没答应他。而是不应该说太重的话,对于真心对待你的人,做不到顺从,但起码别伤害。可是没办法,拒绝一个喜欢你的人本身就是伤害了。总比不喜欢又暧昧不清的不拒绝来得好。

    开春,学校举办了一场蓝球赛。对象就是我们这一届大一新生。以班级为单位,先是各系内部选拔,之后半决赛、决赛。声势浩大,比赛时间表都列出来了。

    我对运动不感兴趣。每次课余时间路过篮球场有比赛,观众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当时新体育馆没建好,篮球场还是一个很破的场地。

    但这丝毫不减同学们的热情。有自己班的球员进球了、三分球啦这些都会引来一片欢呼。每天寝室都会听到小夏、小玲她们议论。今天的比赛状况多精彩。小夏的男朋友也是他们班的球员之一,小夏自然是一场不落。

    初赛持续了一周多,听说我们系有2个班出线了。而这两个班将代表我们系与其他系应战。一个就是我们班,一个就是四班。天,我是有多不团结友爱。自己班球队出线都不知道。

    后来半决赛的时候我去看了,参赛的是我们班对计算机系的一个班。我看不懂篮球,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对方确实很强,不过我们班的几个男生也不弱,前面被对手领先了很多分,也逐渐赶超。最后以我班体育委员的一个三分球险胜。

    同学热情的鼓掌,球员们激动的抱在一起。我也被这种气氛感染了。

    因为半决赛的时间是周六,所以我们班比完紧接着就是四班。

    观众、看热闹的同学散去一批。也有些酷爱篮球的同学继续留守准备看下一场。当我也正准备闪人时,看到了高天齐。

    一直觉得以他的性格不会对这种活动敢兴趣,更不屑参加。没想到在这里看到他。

    明明不喜欢篮球的我,居然因为看到高天齐留下来多看了一场比赛。正是因为我多留了这么一会,才知道原来高天齐还会打篮球,而且不止会打,还打的非常好。

    四班的对手比我们班的对手还要强。上半场,已经落后几十分。

    我站在篮球场的左侧,高天齐在右侧。这个角度望过去,他的表情一直很严肃地在看比赛。中场休息时,几个球员男生聚到一起商量对策,体委也焦急的部署战术。下半场开始时,我居然看到高天齐上场了。

    没错,是他!其他四个人都穿着统一的篮球服,背心加大裤衩;只有他,穿着一条运动裤,一件纯白色的短袖t,球鞋。

    我不知道他打什么位置,大前锋、小前锋、后卫、中锋的。我只知道,其他球员想办法把球传给他或者另外一个男生,然后由他们两个进攻投篮。

    这是相当的技术活吧,因为手里拿着球,还的应付对手的拦截跟虎视眈眈,同时还的想办法投球,之后再进球。多不容易。

    后来我逐渐知道了一些篮球技巧,卡位、领接球、补篮、三分球,高天齐样样做的非常漂亮。看得出来,他打篮球不是一年两年了。

    当他带着球,刚好跑到人群中我这个方向时,他看到了我,我冲他笑笑。嘴巴无声的说了句“加油”。

    剩余的时间,我的目光再没从他身上移开过。看着他在球场上跑着、跳着、投篮,满脸的汗珠。

    一声哨响,比赛结束,尽管高天齐与队友配合的很好,也进了很多球。无奈最后终不敌对手,以6分落败。

    人群彻底散了,四班打球的几个男生聚在一起讨论刚刚的球赛。高天齐没顾形象的直接扯起t恤,抹了一把脸上的汗。衣服顿时湿了大片。

    第一次希望,我要是他的女朋友多好。而我当时能做的只是站在那里,跟在他的身后。看着他从班级同学手里接过矿泉水。

    其实人一生会经过什么事情,遇到什么人,跟谁在一起,都是注定好的。毕业后,我有跟朋友聊天,说起过大学的时候我曾经非常喜欢过一个男生,可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朋友还指责我说:那你为什么不追他?有女朋友怎么样,男未婚女未嫁的,又是异地恋,你努努力,说不定他就成你男朋友。后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