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我有一座美食城[基建] > 第66章
    约翰先去了和自己关系最好的隔壁邻居家敲门,因为两家住得很近,他和汤姆又差不多大,两人是最好的朋友。
    约翰很庆幸,那群人只是抢了约翰家所有之前的东西,没有将他们“挖”出来残忍杀害,要不然他现在一定会崩溃的。
    别说冷静地想起钥匙的事情了,就连走路的力气搞不好都会消失。
    “汤姆,汤姆在家吗?我是约翰,这里已经不安全了,我们必须得去更加安全的地方!”
    汤姆家静悄悄的,没有任何的反应。
    “雪莉婶婶,杰瑞叔叔,没时间了,跟我一起离开吧!”
    约翰在汤姆家里等了一分钟,迟迟未能收到他们的回应,约翰心里着急,扒在破烂的窗口往外看了好一会,或许是那些混混晚上累了,白天拿着抢来的钱去喝酒睡觉去了,约翰并没有在街道上看到人影。
    但即便如此,约翰还是不敢长久地待在一个地方。
    他在心里默默地数到两百,转身去了下一家。
    爸爸和大哥刚死的时候,不少混混觉得他们家是个好下手的对象,占了他们家不少便宜,大姐更是被好几个混混动手动脚,是邻居们帮忙赶走了那些混账。
    穷人活着本就困难,有坏人,也有好人。
    约翰受到过不少照顾,他们也未他挣了不少钱,不管从那个层面,他都不能就这么离开。
    不仅是因为独自离开可能会被打劫这个原因,他同样害怕兽潮过去后回家时再也见不到熟悉的面孔。
    约翰想不通,明明他们活下去就已经是拼尽全力的事情了,为什么还要彼此互相伤害呢?
    穷人能有多少资源?有本事去抢那些贵族啊!
    他们透支健康和生命,也只能赚到一些微不足道的铜币,但那些贵族什么也不用做,就有无数的金币。
    在专卖店工作久了的约翰,听过很多“八卦”和抱怨。
    抱怨那些奴隶太不经用一批一批地换太麻烦了,抱怨那些奴隶为什么只能工作19个小时,抱怨几万金币一条的裙子总是那几个款式都买烦了,抱怨牛奶的产量少了,不够他们泡牛奶温泉……
    听着他们抱怨的约翰甚至想开口询问那些牛奶会倒入哪条河,他想去喝。
    但他不敢。
    那些贵族们从未将他看做一个人甚至是一个生命,只是一个东西罢了,扫地、端茶送货的工具。
    约翰没有不满,他甚至是感激这些大人物来店里消费的,因为有足够多的利润,店铺才能继续开下去,才能给他发工资。
    但是在生命被威胁的这一个,约翰往最恶毒方向去诅咒——诅咒他们全部去死!
    黑夜带走了视力,听觉却不受限,约翰清楚地在昨天听到那群人说——
    “约翰那小子一天能赚三铜币,还为超凡者做事,背后肯定能收不少好处,搞不好能翻出1银币呢!”
    他们没翻出1银币,只翻出了约翰藏在床底下的32铜币,那是他们接下来一个月的伙食费。
    约翰将钱早早地放到了专卖店里,不管是艾雅、西里尔还是店里来来往往的客人,对那些钱都不会在意,不会特意去翻,更不会据为己有,即便大大咧咧地丢在地上,搞不好也没人愿意弯腰去捡。
    更不要说厕所马桶后面这种地方了,根本不会有客人愿意蹲下身探去脑袋细看的。
    约翰藏在家里的,只有那32铜币,分了三个地方藏,但还是被抢走了。
    约翰除了心疼,还是心疼。
    虽然他拥有了一枚金币,但也只有一枚。
    那一枚金币甚至并不完全属于他。
    在他看来,每一个铜币都是来之不易的宝贝。
    一下子损失了32枚铜币,比杀了他更让他难受!
    因此他憎恨着那些混混。
    那些贵族有那么多金币,有比他的铜币数量更多的金币,为什么不去抢他,为什么要来抢他们这样贫穷的底层人?
    “约克,约克跟我走吧,我知道一个安全的地方,只要去到那个地方,我们就安全了……”
    冒着生命危险哀求了一圈,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跟他走,约翰心态有些崩,趴在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他恐惧,他害怕,他愤怒……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约翰的脑子一团混乱,像他这么弱小的存在,好像除了哭泣,此刻的他什么也做不了。
    “约翰,别害怕,妈妈在这里,别怕。”贝西一直注意着外面,看到约翰孤身一人进入邻居的家,又一个人出来的画面,她并不意外。
    穷人没有改变的勇气,因为他们承受不住任何的后果,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如果那个人不是约翰、不是她的孩子,贝西肯定不会将他的话放在心上的。
    但他是约翰,是她优秀且坚强的孩子。
    贝西抛弃了藏身的“安全屋”跑到了约翰的身边,紧紧将他抱在怀里:“约翰,乖孩子,你已经做得很棒了,你已经很棒了!”她不停地重复着这一句。
    安妮也跑了过来,拉着约翰的手:“哥哥,安妮和你一起,安妮永远相信哥哥!”
    家人的鼓励让约翰的身体重新灌入了力量,他用力擦去软弱的眼泪,冲母亲和妹妹露出了一个坚强的笑容:“我没事。”
    约翰一家没有需要收拾的东西,家里值钱的东西已经提前被藏好,能勉强还能起作用的东西也被抢走,房子更是变成了废墟,这个地方,已经没有任何值得他们收拾的价值了。
    贝西抱起安妮,将她绑到自己身上,约翰则是被她牵着,三人紧紧地依靠着彼此,好像世界末日里仅剩下他们三人一样。
    “约翰,一定要跟紧我,知道吗?”贝西再次叮嘱。
    约翰的主意多,但贝西不需要他出主意!不需要他去探路,也不需要他当吸引注意力的消耗品!
    他们一家人只要能一直在一起就可以了!
    约翰用力点头,再三承诺道:“我会乖乖的,会很听话的。”
    所以,仁慈的丰收女神啊,保佑我们吧!
    虽然没有收拾东西的必要,但武器是必须要有的。
    木棍和石头的杀伤力虽然弱,但总比赤手空拳得来得好!
    收拾好心情,约翰一家抱着如果有人抢劫就和他们同归于尽的念头出发了!
    “贝西,我、我们也和你们一起。”
    听到动静转头看去,是汤姆一家。
    两个大人带着五个孩子,每个人都在身上背了一个背包。
    一家之主杰瑞走到贝西面前,面露愧色:“很抱歉,我们并不是不信任你们,只是……”
    只是没有改变的勇气。
    在地下继续待下去,或许会遇到危险,但他们都安全度过这么多年了,今年能安全度过的可能性好像更大。
    但走出家门跟着约翰去一个“所谓安全”的地方,危险却不好说。
    还有去那里的路上呢?遇到了魔兽怎么办?遇到了抢匪怎么办?
    这些不确定让杰瑞迟迟下定不了决心。
    但纠结挣扎过后,他们还是决定试一试!
    他们家有三个孩子跟着约翰干活,一天能攒下60铜币,藏起来的铜币越来越多,他们却不敢去换银币,更不敢乱花。
    看约翰家就知道了,丰收节第一天,那些混混们直奔约翰的家,不就是觉得他赚了很多钱吗?!
    杰瑞家的三个孩子很低调,每天早出晚归躲到人极罕见的“秘密基地”去“上班”,他们家的伙食和往日也没有太大的区别,这才没有被第一个盯上。
    但杰瑞不敢确定今天晚上还有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不想死,不想死,他们不想死啊!
    曾经那么艰难都想要活下去,现在赚了这么多钱,更不愿意去死了。
    他们要赚到足够多的钱,然后生一个有魔法天赋的孩子,让他/她成为家里的靠山,从此改变他们的命运!
    想要每天吃三顿小麦糊糊,想要吃白面包!还想要吃肉!
    想要光明正大的吃那些!
    约翰的年纪虽然小,但现在周围的邻居没一个敢小看他!
    先是带着他们换了很多的糖果,用那些糖果换了很多的钱。然后又带着他们家的小孩干一天20铜币的活,约翰比大部分的成年人都要厉害很多!
    杰瑞哪怕很不情愿,也必须承认——约翰是比他聪明很多的孩子。
    所以,他说可以带他们去很安全的地方,杰瑞相信他!
    杰瑞一家虽然没被伤害,但家里也被扫荡了一遍,钱、食物和水都随身带着放在地下。
    因此随意地收拾一下就能走了。
    当然,他们也没有忘记“武器”。
    自从家里有了很多铜币后,杰瑞就想办法从矿上偷了一块很尖锐的矿石悄悄地带回来,没有经过加工的矿石锋利度和坚硬度自然无法和武器媲美,但他偷的这个矿石本身就是一种用来为重剑增加硬度的魔法矿石,哪怕是未加工也十分坚硬。
    杰瑞将它绑在木头上,干瘦的脸上满是凶恶的杀意:“我绝对不会让那群混蛋胡来的!”
    明明是丰收节这样的大日子,但因为魔兽集结兽潮来临的缘故,大街上空荡荡的一片,除了一些想要赌运气趁火打劫的混混们,贫民窟的大街小巷都是空的。
    单独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任何的隐蔽效果。
    只能借助人数优势,人多,说不定就能吓退对方!
    等对底层下手的混混,本身也没有多少实力,因为弱小,所以只能欺负比他们更弱小的存在。
    这样的垃圾没有骨气,最是欺软怕硬,只要他们能团结起来,比他们更凶,搞不好连动手都不需要!
    虽然只是多了杰瑞一下,但约翰眼里的光芒也一下变亮许多。
    “那我们一起——”
    “约翰,我们也和你一起!”
    “我们也是!”
    “还有我们!”
    约翰的邀请,说不让人心动是假的,但顾虑也是真的。
    摇摆不定的人们看到杰瑞一家出来了,心中本就偏向约翰的天平彻底倒向了一起离开那一侧。
    “大家……”
    约翰看到他们都出来了,眼里的泪水又凝聚了许多,但他忍住了,心中不是哭的时候!他迅速地将那些没出息的泪意压下去,目光真挚坚定地告诉大家:“那个地方很安全,只要我们能走到那里,就算是魔兽来了也没有关系的!”
    约翰这话说得很有自信。
    像他们这样的底层,只知道“超凡者很厉害”,但并不知道超凡者能厉害到哪里去。
    约翰曾经也是不知道的,但他在专卖店工作的这段时间,见识也在不断地增长。
    《魔法少年——》作为他的赚钱工具,约翰是热爱且认真对待着它的。
    但现实条件就这样,他每天除了刷日常就是刷日常,舍不得花钱去抽卡,手里所有的资源都是每天日常任务给出的奖励。
    如果他每天完成了日常任务后又很肝地去对战,他的等级也会升得很快。
    但他没有,包括他的那群小伙伴们也没有。
    虽然刷了很多材料,但他们每天从日常任务那里获得的经验值并不多。
    做日常任务时的刷怪虽然也能增加经验值,但太少啦!
    因此在氪佬们的等级普遍上了lv.20后,他们的等级还在lv.7-9徘徊。
    所有的抽卡就会都是靠做任务得来的机会,2-4天才能有一次品质最低的一次十连抽。
    契约兽数量少,技能更少!
    但饶是如此,契约兽释放技能的特效画面还是让他们赞叹震惊不已。
    可拿才哪到哪呢!
    专卖店里那些有钱的少爷小姐贵族老爷们追求的都是ssr的技能和契约兽,一个比一个威力大炫酷。
    更有艾雅和西里尔lv.50+的战斗技能,虽然都知道那是幻象,但所有人见过的人都会为止震撼!
    艾雅大人曾经说过,专卖店的防护力道比她所有的契约兽加起来更强。
    艾雅大人的宝石龙已经强大到超出约翰的想象了,真的会有比她的宝石龙更强大的存在吗?!约翰想象不出来。
    所以——只要去了店里,一定会很安全的!
    约翰对此坚信不已!
    他们虽然听不懂约翰说的都是些什么,但是听到约翰这样强调,心里总算是放松了不少。
    “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快走吧。”
    贝西在酒馆干过活,对那些混混有一定的了解,那些混混是无可救药的人渣!他们手里攒不下钱,只要抢到了钱,就会去很快地挥霍掉。
    昨天晚上抢劫得到的钱应该不是一笔小数目,他们绝对会去酒馆喝酒的!
    喝到钱全部花光才会醉醺醺地被酒馆丢出来。
    但贝西也不敢保证。
    人渣之所以是人渣,就是因为他们会突然出现将一切都破坏掉。
    “小孩走中间,女人第二圈,男人走在最外面。”
    杰瑞作为最“强壮”的男人,很自然地就拿到了在指挥权。
    贫民窟的道路并不宽阔,也不平坦,甚至不是一路畅通的直线,但是不要紧。
    每个人都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生活到现在的。
    他们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
    “这群白痴!”约翰的动静闹这么大,没被“邀请”的人家不屑地撇撇嘴,对他们这一个送死的行为十分鄙夷,发出了一阵轻蔑的嘲笑后,他们又将嘴巴闭上,安静得像石头缩在地下等待着漫长的兽潮过去。
    一群人紧紧地将嘴巴闭上,安静又肃穆地向着希望和安全的地方前进,眼里闪烁着忐忑和希望的光芒。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走得很顺利,走了一半的路程,也只遇到了三波人,看到他们一百多号人的规模,只有几个混混的小团体眼中的光芒闪烁了一下,然后就远远躲开了。
    就算是混混,也不是永远的胜利者,混混和混混之间也是有争斗杀戮的。
    在这个残酷的世界,猎物和猎人的身份随时可以互换。
    眼看着一波又一波的混混惧怕地躲开,所有人不仅松了一口气,而且还有些开心。
    担惊受怕恐惧不安的这种情绪,似乎一直是他们的,时间一长,差点就误以为这种体验是他们独有的情绪了。
    罕见地在别人身上看见这种惧怕,甚至是因为他们而产生的惧怕——这让他们诡异地产生了一种复杂的情绪。
    高兴?用高兴形容似乎不太准确,比那种更加复杂。
    因为从未有过这样的情绪,所以他们只觉得陌生。
    但这种陌生的情绪没能持续多长时间,一大群混混出现了。
    所有人放松的表情变得僵硬,接着很快就从僵硬转变成了一种更为窒息的恐惧。
    为首的男人扛着重剑笑嘻嘻地开口:“约翰,约翰在吗小约翰?”
    是昨天那群人。
    约翰一听,就认出了对方的声音。
    是那群抢走了他32枚铜币、52颗糖果、让他的家变成废墟的混蛋!
    约翰的眼睛立刻就红了,如果他现在是个超凡者的话,一定会抽出重剑或者匕首冲上去和他拼命,但他不是。
    他只能垂下眼帘,藏住眼里的愤怒,将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
    临时的领头羊杰瑞开口了:“贝斯大人,请问您你找约翰有什么事情吗?”他显然是认识贝斯的。
    贝斯是东区的混混小头目,是个lv.8,平时很是嚣张残忍。
    lv.8听着等级不高,但是在人均lv.0的贫民窟已经是很厉害的存在了!
    他的手下大部分都是lv.1-6、15-23岁的年轻人,这个年龄段的人恢复力和力气最大,23岁过后,底层平民就会因为过度工作一身病。
    底层是很少能见到老人的,因为一般都活不到那个时候。
    等级高的超凡者除外,但等级高的超凡者早就能脱离底层去更广阔的的世界了。
    “贝斯老大,我这里有一些钱,大早上的您拿去买点酒喝吧。”
    杰瑞对他的态度很是恭敬,不仅是因为他的等级,更因为他带来的混混群。
    二十几个小混混,每个等级都不高,但都是有等级的人。杰瑞还看到了几个眼熟的混混,是一开始遇到的那些。带着浑身的酒气,一看就是被吓走后不甘心去找更多的兄弟来明抢了。
    “别套近乎!你配吗?!”贝斯对杰瑞的讨好和谄媚不屑一顾,命令道,“把约翰交出来!”
    杰瑞是不可能交出约翰的,他们家三个孩子都在约翰手下干活,如果没有约翰,那么他们家唯一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也没有了!
    而且已经走到了这里,没有约翰的钥匙,他们根本无法进入店铺。
    那么他们之前的一切都白费了!回去也没用,那些藏身之所已经废了,这群混混一定会将他们全部杀死,回家都等于自杀。
    所以——
    杰瑞一边点头哈腰地说着好话朝着贝斯靠近,一边将藏着的矿石尖头对准了贝斯。
    “贝斯大人,请您行行好,约翰他还只是个孩子,他什么都不懂,如果他惹怒了您,那就让他好好给您备上礼物磕头道歉,您看可以吗?”
    混混们大笑:“你这么为他说话,你该不是有搞寡妇的xp吧哈哈哈——”
    杰瑞像是一个被污蔑的老实人,红着脸焦急地想要辩解,但又嘴笨地说不出什么像样的话。
    “撕拉——”
    做成伸缩的武器很轻松地就从他的衣服里弹射出去,然后扎进了贝斯的身体里。
    “跑!快点!”
    杰瑞大喊着,干了一辈子矿工的手臂看着只有骨头和一层皮,但实际上非常有力量,双手用力地将贝斯捅了对穿,鲜血“噗嗤”一声喷涌了出来,鲜红的、腥臭的血溅到了杰瑞的身上,将他眼中的疯狂染得更红。
    “嗤————”杰瑞抽出自制的武器后,又胆大包天地将贝斯扛着的重剑抢了过来。
    “波比,拿着!”杰瑞将自己的武器丢给了也是干了一辈子矿工的老朋友老邻居,抡着重剑就朝混混们横扫过去。
    混混们似乎是“顺风顺水”惯了,以往遇到的平民软弱又顺从,只会哭和哀求,像杰瑞这样上一秒还在谄媚讨好下一秒就痛下杀手的,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
    所以一下子没能反应过来,呆愣在了原地。
    “给我杀!杀光他们!为死去的詹姆一家报仇啊啊啊啊——”
    鲜血激发了杰瑞的凶性。
    他一直是老实的,软弱的,逆来顺受的,但他有了银币。
    五天就能攒下3银币。
    五天!3银币!
    他绝对不能死在这个地方!他要活下去!他要让他的子女成为超凡者,他再也不想过这样连饭也吃不饱的日子,更不想像老朋友一样在某天下矿的时候死在矿洞里留下老婆孩子每天饿肚子。
    他永远也填不饱肚子的命运眼看就要改变了,他怎么可以死在这个时候!
    “给我去死!给我去死啊啊啊啊——”杰瑞脑子也只有一个念头——只要他们都死了,他们就安全了,他们的命运就有可以改变的机会了!
    “去死吧渣滓!老子早就想剁了你了!”波比也红着眼,他的身边,男人们纷纷举起了武器朝着混混们攻去。
    杰瑞很疯狂,所有人都很疯狂,混混们被吓坏了。
    他们的等级有优势,但优势不大,连技能都不会,只是比杰瑞他们多一些属性点。
    但他们只会仗着人多去抢劫、杀人,酒色掏空了他们的身体,加上早上喝了不少酒,身体都有些摇晃,根本不是这群被激发了凶性的可怜人的对手。
    以杰瑞为代表的“父亲”和“哥哥”人数不多,比混混还少,但凭着疯狂和凶性,将那群混混杀得狼狈逃窜。
    “别追了!停下!快回来!”女人们不懂穷寇莫追的道理,但倒下的这些尸体更重要。
    尸体能卖钱,超凡者的尸体更值钱!
    不过在这之前,这群混混们身上的东西要全部剥下来!
    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衣服不吉利?!笑话,他们甚至没有正经的衣服,哪里敢去嫌弃混混们身上用真正的布料做出来的衣服啊!
    在场这么多人,也就约翰有两件“工作服”,其他人身上穿着的都是芨芨草编的所谓“衣服”。
    “啧,早知道应该要早点动手!”杰瑞的老婆翻动贝斯的口袋,只搜出了一枚金戒指和一个几乎空了的钱袋。
    兽潮对底层百姓来说是天灾,但是对贝斯这样的人渣来说却是能趁火打劫的大好机会。
    他们的属性比普通人高,跑得更快,而且没有人性。
    就算真的碰到魔兽了,他们也不怕。
    因为他们会提前准备好“兽饵”也就是人类。
    小孩肉嫩,他们一般会选小孩,或者玩够的少男少女。爽过后还能拿来做诱饵,一举两得。
    魔兽靠近的时候,用刀在诱饵身上划出足够深的伤口,然后把他们丢出去。在疼痛和恐惧之下,很少有人能忍住不发出尖叫。
    而鲜血和尖叫的双重诱惑会让魔兽兴奋起来,玩弄猎物几乎是所有食肉魔兽的天性,这种活生生地啃食诱饵的行为,会让人疼得发出哀求痛呼和尖叫,吸引更多的魔兽过去。
    用诱饵为自己争取到时间的人渣们就能利用速度优势逃跑了。
    人渣们等级不高的缺点在此刻也变成了“优势”。
    魔兽喜欢吃魔力浓郁的食物,但人渣的等级和普通人差不了多少,比起越跑越远的人渣,魔兽们更喜欢香喷喷往外冒血的食物。
    因此,兽潮初期几乎成了人渣们的狂欢。
    “琳达……”雪莉认出了那个“金戒指”,那是被被杀害的詹姆一家女主人琳达的戒指。
    铁戒指被刷上了金色的颜料,看起来金灿灿的很漂亮,那是琳达唯一的首饰。虽然很廉价,但却是贫苦生活里微不足道的的一点甜蜜和亮光。
    琳达总是无比爱护地每天给它做着保养,但此刻的它再也没有了女主人精心的呵护,上面沾染了深色的痕迹,是干涸的血。
    雪莉死死地咬住唇,牙齿将唇瓣咬出了血,疼痛将她的理智唤醒,接着她拿起了旁边的石头,用力地往贝斯的脖子上砸去。
    “啊!”贝斯发出了惨叫。
    他在装死。
    是的,堂堂的lv.8剑士,即便是被捅了个对穿,但受伤的地方在腰上不在心脏,以超凡者的顽强生命是没这么容易死的。
    但他才是那个软弱胆小的人,见状不妙干脆装死等待机会逃跑。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他这样安慰着自己,同时在心里想了一百种要报复回去的方案。
    只是他的方案第一步还未开始,就要失败了。
    “贝斯竟然没死?!”就在雪莉旁边的贝西反应最快,立刻将雪莉拉了起来远离贝斯。
    其他人也被吓得跳了起来,谁知道自己身边的“尸体”是不是也是装出来的?!
    但就在这个时候,约翰拿着石头走进了贝斯。
    他恨恨地瞪了贝斯好久好久,然后将石头狠狠砸下去,命根子、左肩膀、右肩膀、左大腿根部,右大腿根部。
    原本疼得动不了的贝斯在剧痛之下像只被下入油锅的皮皮虾,蜷缩着身子左一下右一下翻滚,哀嚎声不断。
    “啊啊啊,我要杀了你!该死的!我一定要杀了你!!!”
    约翰不为所动,他一下又一下地往他的手肘、手腕、手掌、膝盖和脚踝处砸。
    贝斯一开始还能放狠话,接着哀求,最后却只能发出痛苦的哀嚎。
    约翰说:“琳达婶婶一家比你疼多了!”
    约翰跟其他人商量:“能不把他的尸体卖掉吗?”
    “我想把他的尸体挂起来,等晚上魔兽来的时候让他当诱饵。”
    还不到成年人腰过的孩子,一脸淡漠地说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话语。
    但谁都没有觉得他可怕。
    反而,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这群混混的身上。
    “全部挂起来吧。”
    示威。
    这群混混人渣总是用各种各样残忍的方式像他们示威,这一次,好不容易轮到他们了。
    “走,把他们搬回去!”
    有装死的混混听到他们的对话,什么也顾不得了,翻滚着起来就想跑。
    但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底子下怎么可能跑得掉!
    很快那群渣滓就被抓了回来,先打断手和脚,然后一路拖着回到他们居住的地方。
    刚才的战斗一共“留下”了5具尸体和7个重伤的混混,以及3个轻伤但又被打成重伤的混混。
    刚才的战斗主力是各家的男人,受伤一共16人,比混混受伤人数更多,但都是轻伤。
    他们在今天之前都是老实人,一辈子忍气吞声,但老实人爆发才可怕。
    他们没学过战斗,更没打过架,但疯狗才让人害怕,彼此之间没有过大的差距,一个毫无章法拿着武器就乱挥乱砍乱打,气势上就赢了!
    然后对方再一退缩——胜利属于那边很清楚了!
    男人们出了力,搬运“尸体”这方面就被女人们接手了。
    女人的力量比起男人或许有一些劣势,但她们都是做惯了体力活的,搬个尸体跟提颗大白菜没有太大的区别。
    “我家这片废墟正好可以用起来!”
    周围离得近的邻居都要跟他们离开了,就算魔兽过来也不用担心祸害其他人。
    尤其是在这里将魔兽喂饱,周围一大片居民就不担心被魔兽毁去房屋挖出来当猎物吃掉了。
    尸体不需要加工,但伤员还需要加工,四肢全部砸烂,弄出伤口,然后再绑在重物上,确认他们不会逃跑。
    贝斯几人见哀求无用,又开始恶狠狠地诅咒他们。
    约翰面无表情,丝毫不畏惧:“如果诅咒有用的话,你们早该下深渊了!”
    于娜利亚帝国没有“下地狱”的说法,但有“流放深渊”这种吓小孩的传说。
    深渊里全是恶魔,会吃人灵魂,很是恐怖。
    但约翰偶尔会想,恶魔和贝斯这种人渣,究竟谁更可怕呢?
    他没见过恶魔,但见过贝斯。
    那还是贝斯更可怕吧。
    约翰想。
    处置完约翰后,一行人又浩浩荡荡地往专卖店走去,但前一次走得小心翼翼,这一次走得昂首挺胸。
    高调得很不得有更多的混混来抢劫,然而一路上却连半个人影也没遇到。
    原因嘛,也很简单——害怕了。
    一群超凡者,竟然怕他们这些最底层的废物,哈!
    “店里要保持干净,货架上的东西不能碰,沙发凳子也不能坐——如果衣服干净的话是可以的。还有头发要全部剃掉,不能把虫子带进去!”
    约翰带着他们进店前,先带着他们到艾雅自己出钱建的“公共厕所”将个人卫生收拾了一下。
    尤其是虱子这个问题!
    贫民区的住宿条件很差,他们的身上不仅有虱子,还有其他小虫子。
    平民们对着是很习以为常的,但艾雅不接受!
    雇佣约翰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他把自己收拾干净,尤其是头发上的虱子!
    约翰很重视这份工作,安妮和贝西也很重视,于是全家都是光头。
    贝西还按照约翰问来的办法将能洗的东西全部用开水烫煮过了一遍,家里每天都弄得干干净净的。
    艾雅大人愿意借他钥匙收留他们给他们庇护已经很仁慈了,如果因为他们不小心让店里有了虫子——那约翰真的觉得自己以死谢罪都不够了!
    众人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非要剃头不可,但约翰刚才的“狠辣”不仅震慑了那些混混,也震慑了他们。
    所有人都乖乖地将自己剔成光头,然后在约翰一脸肉疼的表情中排队到公共厕所里用沐浴露将自己洗干净。
    “天呐!”进去的人再出来,待在外面的家人都要认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