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一个人的武侠游记 > 第五十一章 枪与枪
    “打败本大小姐,什么道理都是你的。”

    王大小姐霸气的说道。

    杨慕玄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个本只存在于书中的女子。

    这个故事虽然叫《霸王枪》,然而这个故事的主角却不是王大小姐。

    她的闪光点可能只存在于刚出场的那一瞬,遇到聪明的丁喜之前。

    那时的她还是敢爱敢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有男儿不敌的豪气;在爱人面前,却又变得不胜柔美与娇羞。

    女人在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以后,总是会很心甘情愿的扮演配角,连王大小姐这样的女人也是不会例外的。

    能让一个性子像枪一样的女人变得温柔和害羞起来,除了因为爱上一个人,还能有什么别的理由呢?

    杨慕玄想起原著中王大小姐第一次出场时是在在老山东的店里,用鸡卤配拳头大小的馒头,看上去文文静静的王大小姐吃得居然不比邓定侯慢多少,连老山东都不得不苦笑:这个吃饭像一个大男人、喝酒像两个大男人的女孩子,偏偏任你怎么看,都没有一丝一毫的男人气;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女人。

    杨慕玄道:“好,我答应你。”

    王大小姐并没说话,她直接以行动表明了她的答复。

    她忽然扭转身,抄起了桌上的霸王枪。她的动作很快,就像霸王枪本来就擎在她的手里。

    她的手指纤纤,柔若无骨。

    可是这杆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枪.竟被她一伸手就抄了起来。

    她抄枪的动作不但干净利落.而且姿势优美。

    杨慕玄脱口道:“好!“

    杨慕玄明白了,在这个场景中,他代替了金枪徐的角色。

    王大小姐道:“走!“

    她的腰轻轻一扭,一个箭步就窜了出去。

    杨慕玄与王大小姐矫健的动作相比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一步一步的踱出去。

    外面阳光灿烂。

    显得发亮的长枪,在阳光下更亮得耀眼。

    蓝天白云之下,却是一片无际的雪原。

    原本承载着生命的大地上,除了一层厚厚的白雪之外什么都没有了。这本是个万物凋零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人们眼里看到的,心里想到的只有死寂。

    死亡是无法避免的。

    这是杨慕玄心中忽然升起的明悟。

    很少有人能真正了解“死“的意义,除非有人真正经历过死亡。可若有人真正经历了死亡,他就成了一个死人。死人是不用再去理解死亡的意义的。因为这已经没有了意义。

    所以死是什么?从来没人说得清。

    杨慕玄也怕死,可以说在没有弄清楚死到底是什么之前,没人不会恐惧死亡。

    人们对说不清,不了解的事物从来都是持有恐惧态度的。

    恐惧来源于未知。

    杨慕玄怕死,也不想死,所以他只能紧紧盯着王大小姐,盯着她的手,肩,她的眼神,她的所有出枪时需要用的到的部位。

    “我不能败!”这是杨慕玄从王大小姐眼神中唯一能看出来的信息。

    她不能败.我又何尝能败

    杨慕玄在心里叹了口气,他拿起了高立留下的枪。

    高立之前一直是用双枪。用他的话说,人明明有两只手,若只用一只手拿兵器岂不是太浪费了?

    高立从来只是一个杀手,杀手从来只讲究效率。

    为完成目的,不择手段。这才是杀手行事的真正准则。不存在高尚与低劣。

    高立只留下了一柄枪。或许那一柄被他放在了孔雀山庄,但这已经无所谓了,杨慕玄至少知道一点,就是高立从放下那柄枪时,他就已经不是杀手了。

    所以这柄枪,也不再是杀手的兵器,而是成了一个武者的兵器。

    是兵器依旧逃不了杀人的命运,但是这两者有很大的不同。

    枪的型式削锐,枪尖锋利,枪杆修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毒蛇般灵活凶狠的感觉。这是枪在高立手中时给人的感觉。

    而现在这柄枪在杨慕玄手中却没有了那种阴冷。

    银枪,却比雪还白,比光还亮,亮得耀眼。

    如果说这杆银枪在杨慕玄手上变成了一个发光的太阳,王大小姐手中那杆枪则仿佛一个黑洞,银枪反射出的光线被这杆枪尽数吞噬。

    王大小姐长枪一顿,“枪为霸王枪,我是霸王枪王大小姐。枪有十三式,请。”

    阳光下普照的庭院.仿佛忽然变得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杨慕玄本不会用枪,正如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剑客一样。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银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记得王大小姐在挑战金枪徐时,金枪徐就行过此礼。他有样学样不过同样表示他对霸王枪的尊敬。也是对霸王枪主人的尊敬。

    王大小姐并没有表现出面对金枪徐行礼时的那种傲慢。她抱着枪,坦然受了这一礼,然后将长枪立在地上,双手同样合抱,手中仿佛虚握长枪,对着杨慕玄庄重一礼。

    她的动作杨慕玄明了。王大小姐受此礼时代表着霸王枪,回礼则代表着自己。

    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这个道理王大小姐懂,只是霸王枪有属于霸王枪的荣耀。她不能使这杆在江湖上有名的枪在她手上蒙尘。

    杨慕玄道:“请。请让我见识一下霸王枪的威力。”

    王大小姐点了点头,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枪风未到杨慕玄身际,从枪上散发的一种气势却已经到来。这是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在这种霸气下,天地万物仿佛都要低头。

    杨慕玄也低下了头,不过他并不是臣服于这股霸气之下。他低头只是为了更好的躲开这一枪。

    当他从铁枪抡起的圆弧中抽身离开后,他道:“好,这才是霸王枪。”

    王大小姐傲然而立,道:“我爹虽然不在了,但是他还有一个女儿。我在,霸王枪就在。”

    她的声音说不出的低沉,却字字铿锵有力。

    杨慕玄神情庄重,他双手紧握长枪,道:“好,霸王枪王大小姐,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