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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重谜案(结束篇)

    5.

    2019年12月16日上午9:30 天气:晴

    汇报完情况后开完专案会已经是第二天的白天了,大家都没有睡觉。就又开始忙着自己的工作。

    王晓问当时刑侦队大队长朱璋:“现在你的心里是不是有点遗憾?”

    “肯定有点遗憾,毕竟这个案子都过了这么久,但是现在一点线索都没有。”朱璋回答说。

    “没办法。这个凶手还是挺会伪装,所以才能让我们查了这么久都没有查出线索。”

    “我最近又去看了殷萌的父母和杨扬。虽然他们看起来没什么,但是提起殷萌,他们还是会伤心。特别有时候杨扬自己会躲在房内一个人抱着妻子的照片偷偷地哭。杨扬和殷萌的孩子早就已经睡了。”

    “那杨扬的孩子有没有问过她的母亲去哪了?”王晓问道。

    “有肯定是有的。但是每次都被杨扬和殷萌的父母忽悠过去。我感觉杨扬的孩子她已经发现了。”

    “他们怎么忽悠过去的?”

    “就是说他母亲去外面出差学习了,但他女儿怎么也不相信,虽然没有明说出来。”

    “你怎么会知道的?”

    “我看的出来,杨扬女儿的眼神明显是不相信她爷爷奶奶的话,而且也不相信她爸爸的话,所以我感觉她女儿是知道他们骗她的。”

    “那你有没有问杨扬的女儿这件事?”

    “有的,但是她不让我告诉她爸爸,因为她怕她爸爸担心,所以我问她的时候,她就告诉了我。”

    “原来她女儿知道这件事。然后她女儿还有没有说什么呢?”

    “她说她之前问过她爸爸,照片上女的是谁,爸爸说是我的妈妈。她问那妈妈去哪儿呢,爸爸回答,妈妈去很远的地方出差了,要过很久才回来,但是她知道妈妈已经死了。”

    “这个小孩看起来可真懂事啊。”

    “是的。”

    “她还说那是她和她妈妈最后的一张照片。我听到这句话也很难受,而且我看到她的眼眶湿润了,留下了一滴眼泪,但是她很坚强。”

    大家都听完朱璋的话,都替那个小女孩感到可怜。

    上午十时许,刑侦队领导姚局赶赴现场听取了当时办案民警的案情汇报和法医的尸检报告,并与办案民警一起分析案情。

    姚局指出:“当时发生此案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校园内,犯罪嫌疑人手段如此残忍,极为少见,这在社会上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要求侦查人员们一定要克服工作不便的困难以及距离案件发生的时间久远的困难,抓住有利时机和条件,力争尽快破获此案。”

    “好的,明白。”所有侦查人员都充满信心地说。

    “但是我们现在没有任何线索,也没有办法侦破12年前的案子。”邓恺说。

    “先别急。我来安排一下工作,第一组民警对当时案发时段内在校园活动的人员逐人进行'时空定位',用排除法逐步缩小嫌犯范围。第二组民警外围走访可疑的人和事。第三组民警调查被害人当天详细的活动情况及平时接触人员。”

    “明白了。”

    “但是时间都过去了这么久,他们还记得多少呢?”

    “这个我不能保证,但是这肯定很重要。所以我们必须问清楚。”

    姚局安排完工作后,便离开了会议室。其他的侦查人员又在接着开专案会。

    下午两点半左右,各小组的侦查工作仍在雨中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

    侦查人员向姚局汇报:“学校里那几位的老师都不记得了大部分的内容,只记得某些。”

    “那就她记得多少算多少。”

    “明白了。”

    其他侦查人员从2007年3月8日在学校未出去的十几位教师及家属中了解到:当天下午在学校活动的人员主要是该校附近的一些学生和年轻人,另有4个不认识的骑摩托车的外地年轻人,一部分学生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还有一部分学生在教师宿舍乒乓球台前打乒乓球。

    之后,王晓又打了一个电话到姚局,他说:“我们现在只了解到以下信息。”

    王晓把上面侦查人员所收集到的信息重新说了一遍汇报到姚局的手上。

    此时,姚局立刻在电话里下命令:“必须尽快调查这些人是否真的在学生,有没有人做相互印证。”

    “明白!”

    王晓立刻对调查组和疑案组的侦查人员吩咐道:“我们必须查清楚那些人有没有相互印证,有的话必须登记在册。”

    所以,侦查人员对当天下午发案时间段的人员活动情况进行了定位和相互印证,并一一登记在册。

    走访调查工作一直持续到晚上六点左右,王晓提出请大家吃顿饭再回办公室。

    16日晚8时许,从外面吃饭赶回的刑侦队的大队长王晓又再一次主持召开了专案会议。

    会上,侦查人员及技术人员分别汇报了当日的工作情况。由技术科科长叶子率先发言。

    “我们技术人员结合现场的勘查及尸体解剖情况认为:犯罪嫌疑人对学校内的环境比较熟悉,应是当天在学校内的活动人员或者学校里的学生。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应是翻校内西头一段较矮的院墙逃离现场,所以凶手的身上极有可能有伤或沾有死者的血迹,但排查结果是,已登记在册的人员都已排除有作案的可能。”

    就在侦查人员的工作陷入僵局之时,当晚10时许,从外围调查走访回来的侦查人员带回了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当日2007年3月8日下午3时许,在校内死者家门前打乒乓球的该校初二学生牛弘突然失踪,经调查,牛弘平时喜欢打乒乓球,当日下午他邀同学到学校打球,平时都是打球结束时结伴而归。这天下午4时许他打球中途上厕所后就一直未归,且不知去向。

    “按照现在已经过了12年来推,现在那名初二学生应该已经27-28岁了。你们当时调查询问牛弘家的时候,有没有看见牛弘吗?”

    “有的。但是当我们紧紧盯着他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眼睛里有闪躲,不愿和我们有接触的眼神,眼神闪烁。”

    “那他应该具有很大的作案嫌疑。”

    侦查人员围绕牛弘的外围调查,发现他很可疑。侦查人员说:“牛弘对自己当天的活动情况进行描述时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破绽百出,显然是在撒谎。”

    “其二,我们问了牛弘的父母,他们说牛弘初中就和朋友一起去网吧。而且去了牛弘的房间,发现他平时有看黄色书籍、录像等诸多不良表现,我们综合分析认为:牛弘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6.

    2019年12月16日晚上10:30 天气:晴

    所以,王晓和尚辉带领疑案组和调查组的侦查人员距校园外面不远的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牛弘抓获。

    随后,刑侦队大队长王晓会同法医陈萧、庞统以及痕检和技术科等有关刑侦人员在王晓和尚辉及朱璋的配合下依法对牛弘家中进行了搜查,在现场侦查人员挖出了血衣等犯罪物证。

    经鉴定,血衣上的血迹确认是属于死者殷萌的血迹,而且在现场发现的脚印也能和牛弘的足迹相吻合。

    当所有的证据摆在牛弘的面前,警方连夜审讯,当时2007年年仅15岁的犯罪嫌疑人牛弘供述了全部的作案经过。

    据犯罪嫌疑人牛弘交待,当日下午3时左右,死者殷萌从家中楼上下来,独自一人去上厕所时,被在其家门前操场上打乒乓球的牛弘看见。牛弘见少妇殷萌颇有几分姿色,顿起淫念,便尾随而去。

    牛弘趁殷萌不注意,在女厕所内牛弘一把抱住殷萌欲图谋不轨,遭到殷萌的强烈反抗,牛弘见事情败露,强行将殷萌拖至厕所西边外的偏僻处砸死掩埋,牛弘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

    至此,本市某中学12年前强奸杀人命案成功告破。此案虽然成功告破,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反思,当前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确实刻不容缓,要引起学校、家长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如何避免或减少、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这是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这也是许芷若深思的问题,青少年的犯罪心理也是我们教授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解决完此案后,又过了大约一个月,调查组尚辉他们又没了思路,市局领导立刻召开全局专案会,针对“1996年农历六月初六”的一名小男孩被杀一案。姚局把全省所有的精英干将都叫了过来,希望能对此次案件有所帮助。

    1996年农历六月初六,即公历7月21日,有一名小男生在本省的建省市失踪了。

    据了解,这名男孩11-12岁,名叫韦利,他与家人都住在该省的建省市的一栋高档小区内。

    韦利是一个害羞腼腆又容易相信人的小男生,社区的人都很喜欢他。小区里的人都觉得他十分可爱。有时候韦利的父母不在家,韦利的父母都会拜托小区里的邻居帮忙照应,大家都很热心。反正都是在同一个学校,都会帮忙送韦利一起去学校上课。直到有一天,韦利突然离奇身亡。

    “那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很好啊,但是这个名叫韦利的小男孩会突然离奇死亡呢?”

    “这个就不知道。当时还是1996年发生的案子,到现在2020年了,都过去了24年了,虽说法律的有效追诉期过了,但是早在20年的时候,法院宣布这个案子的有效追诉期可以继续延长十年。”

    出事的那天,也就是1996年7月21日,韦利说他想出去玩,还想买点酱油到家里。韦利他33岁的母亲兰芝就给了韦利50元人民币。

    韦利的母亲兰芝嘱咐:“我跟我的孩子说,出去玩了之后记得中午回来吃饭,吃饭前带瓶酱油就直接回家。我孩子很懂事,一直会帮着家里做事,多余的钱就当作他的劳务费。那些钱他都不会乱用,都会存起来。”

    兰芝看到儿子韦利推着自行车要出门了,但是令兰芝万万没有想到,儿子韦利一骑车离开,母子就永别了。

    那天,韦利很晚都没有回家,兰芝以为儿子韦利是半路遇到了朋友,便和朋友一起去玩了。所以他也不太担心,毕竟这里的治安还是很安全,而且邻居们都认识韦利,大家都很喜欢韦利,要是韦利出了什么事,邻居们都会说的。

    但是当天黑后,儿子韦利还没回来,兰芝这才觉得心神不宁,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样。兰芝便放下手中的正在炒菜的锅铲,然后她才急急忙忙地跑出去,问小区的邻居们:“你有没有看到我家的韦利?”

    邻居们都摇了摇头,回答说:“没有看到。”

    兰芝便把自己的儿子韦利找不到的消息告诉了邻居,邻居和兰芝一起出去寻找韦利这名小男孩。

    邻居和兰芝问了一圈人,兰芝依旧找不到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兰芝她就报了警。

    “你家儿子多大了?”警方问道。

    “这个重要吗?”

    “当然重要,关乎到我们应不应该立即立案的程序规定。”

    “我家儿子才11-12岁左右。”

    “那我们可以立即立案,并会迅速成立专案组,调查你儿子失踪的原委。”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以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的人身安全可能会有没有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你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一是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二是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三是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四是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五是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六是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所以根据韦利的情况应该属于第二种。

    失踪的小孩子死了没死…还是个谜</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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