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造化神帝 > 第七十三章 《血神经》
    “师弟放心,我自会为你出头,你要记住,我们青元宗弟子身份高贵,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欺辱的,但凡敢对我们不敬,统统杀了,以儆效尤。”

    步师兄往前走一步,神色倨傲,睥睨群雄,“谁是这儿掌柜,欺我青元宗弟子,真是好大胆子,给我滚出来。”

    他也是刚到南域,在宗门突破到神通一重,这次来这,也是为了完成任务,人生地不熟,两眼一抹黑,刚好遇到昨天少年,心情大好。正好拿风云客栈开刀立威。让这群蛮夷之辈知道仙道宗门厉害。

    虽说这样会引起古惊鸿注意,但他相信这位城主不会找他麻烦,毕竟他也是一位神通境强者,更是仙道十门弟子。

    在宗门记载,南域就是极其混乱,都是在刀口过生活,每时每刻都有人丧命,除了六大魔宗,在这根本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就连十大仙道门派也不敢轻易踏足,成为禁忌。

    步师兄心高气傲,再加上突破到神通境,更是高傲自大。

    在他眼里,南域不过片蛮夷之地,都是一群未开化的蛮夷之辈,不懂礼仪,粗鲁大意,有何可惧?他是完全不把这群蛮夷之辈放在眼里,除了强大的神通境出手,一般神通境不是他对手。这就是来自大宗门的优越感。

    “我就是掌柜,你是打尖还是住店。”

    掌柜穿着青色大袍,从厨房出来。

    “我是来为我师弟找回公道。”步师兄只是看了掌柜一眼,便放下心,不是高手,在客栈也没有感受到强大的人物。

    “师兄,跟这种蛮夷之辈,有什么好谈,直接砸了他店。”

    昨天的那个少年,冲在前面,怒骂道。

    “看来你是来找茬的。”

    掌柜看了步师兄身边少年,顿时便知道对方是故意来找茬。

    “你要非这么理解,我们也没办法,砸店。”

    步师兄神通一重气势释放出来,店内的桌子椅子轰然成为碎片。边上的少年没有受影响,取出剑,在店内肆意打砸。

    “你们看什么,给我滚。”步师兄见还有不少人在看,气势汹汹,压向他们。

    “何苦呢,难道说外来人都是你这般傲慢,欺我风云客栈无人吗?”一声叹息从客栈里飘来,随后就见一柄飞剑刺杀过来。

    “哼,想不到一个小小客栈也有神通境修士。”

    步师兄不以为然,身前一口血盾,光波流转,将飞剑阻挡在外。

    “好一口中品灵器,可惜落入你手,真是宝物蒙尘,天杀。”

    飞剑气势猛然一变,剑尖一抹血红,杀意凛然,瞬间洞穿血盾,将步师兄头颅斩下,飞剑的锋芒顺势将边上少年切成无数块碎肉。

    没有足够实力,在南域敢横,只有一个死的下场。

    那一剑,陆枫瞳孔紧缩,自己没有丝毫把握挡住。

    要是对着自己一剑,想必自己也是和那个步师兄一样下场。

    南域果然大意不得,随便一个小地方都可能卧虎藏龙。

    地上血肉很快被人清理干净,客栈又恢复正常。

    ……

    在沧海城。

    钟家地下室。一口五丈血池,咕噜咕噜沸腾冒泡,池中隐约看见残肢碎肉,浓烈血腥味充斥整个狭小空间,钟志强盘腿坐在其旁。

    “小子,我传你的《血神经》乃是天魔一族至高无上圣典,共有十二层,在天魔一族历史上,也没有几人能练到十二层,如果你修炼到六层就能在人间无敌,七层就能屠仙,八层在仙界也是一方强者,至于后面几层,你就暂时不用想了。”

    在钟志强脑海,一团巨大阴影盘踞,散发森森魔气。

    在阴影身体里,隐隐有无数道锁链,将其死死锁住。

    “希望这《血神经》能有你说的这么厉害。”

    钟志强为了修炼《血神经》,不知屠杀多少无辜之人。

    这口五丈血池,就是用人的鲜血填满的,里面的碎肉皆是人肉。

    为了这口血池,他想尽办法屠杀三百名无辜普通人。

    当然,为了保密,他选择钟家废弃的地下室。

    当初从遗迹回来,在家族找到一块古玉,无意打破,释放出一尊上古魔神,不过因为魔神体内锁链,没有能力夺舍钟志强,两人签订契约,有能力之时要助它脱困,所以魔神才会将《血神经》交给钟志强。

    “放心,《血神经》效果绝对会让你满意。”

    脑海中阴影抖了抖,锁链哗哗作响。

    “那就好。”

    钟志强跳进血池,池水淹没到头顶,钟志强运转《血神经》,顿时血池鲜血从口、眼睛、鼻子、耳朵等人体七窍钻入。

    血池血液以肉眼可见速度减少,血水迅速下降,露出钟志强身体,正大口饮食鲜血,血水很快就到底,血池干涸,钟志强体外多了一层黑雾,隐约有厉鬼哭嚎,妇女凄惨哀鸿。

    “我说过《血神经》效果绝对会让你大吃一惊,只要有血液就能无限提升,而且毫无副作用,吞噬这些人的血液怎么样?感觉如何?是不是有一种浑身上下充满力气的感觉?”

    脑海阴影凝实几分,也得不少好处,体内锁链断裂几条。

    “不错,《血神经》果然厉害,只吞噬普通人血液就有如此功效,不愧天魔一族无上圣典,要是我吞噬修行者,力量增加岂不是更多?神通境,我有点迫不及待。”

    钟志强睁开眼睛,瞳孔闪过一丝绿芒,随后站起身,体外黑雾收入体内。

    他感觉体内力量已经丝毫不逊色当初的萧明炎,只要自己再吞噬人的血液,力量还能往上增加。这速度绝对会超过陆枫那些人。

    天魔一族的至高圣典《血神经》,造就无数魔神魔仙,在高端战力方面,层出不穷,就连仙人都要抢夺的圣典,创造《血神经》天魔始祖更是一代主宰,曾经称霸诸天的人物。

    钟志强能得到《血神经》,不得不说是他运气太好了。

    “不好,我妹妹来了。”

    钟志强听到钟雅智的声音,急忙将地下室收拾一番,匆匆忙忙赶出去。要是让人发现他修炼《血神经》那就完了。

    “咦,奇怪,这些天这么见不到他人影,神神秘秘,搞什么。”

    钟雅智推开钟志强房门,却没有发现半个人影。

    “我回来了。”

    钟志强松口气,从外面赶进来。

    至于身上血腥味早就清理掉,自然没有任何异味。

    “你怎么整天不见人影,我到处都没找到你,对了,忘了告诉你,今天是族里大日子,要举行一场仪式,你可不要忘记了。”钟雅智绕着他身边转圈,试图从他身上嗅出异味。

    “放心,我到时间一定会赶到。”

    钟志强信誓旦旦保证。

    “你都修炼《血神经》,将来必是人间霸主,何必在意这些没用亲情,要我看,把他们都杀了,吞噬他们血肉,对你助益颇大。”

    “你懂什么,此事以后不许再提。”

    钟志强冷哼道,随后走进房间。

    ……

    这三日的时间,陆枫在古都城不断的晃荡,购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至于客栈租钱一次性付了十天,花费一百灵石。

    身上仅剩一千五百枚,在南域随便到哪,都要用到灵石。

    没钱,在南域可活不下去,至于偷抢,那也得你有那本事才行。

    今天正好是古都城交易会。

    古都城交易会每百年举办一次,各种南域特产叫陆枫晃花了眼睛,想要购买的东西实在太多,钱却不够用,最终被陆枫一一放弃。

    陆枫最终只看中了一块法宝残片。

    残片不过拇指大,遍布雷纹,通体紫色,还沾染血迹,残片边缘极为锋锐,脚下坚硬的青石板被轻易划破,除锋锐之外,没有其他用处。

    陆枫虽然不知道此物的名称和来历,但是那雷纹让陆枫觉得非常亲切,故决定将其购买下来。

    要知道在这种零散的地摊上,比的是眼光,斗的是高明,钱货两讫,概不退货。

    这出售的摊主也不知此物的用途,但这残品相不凡,并且其锋锐之处,尤胜灵器,即便是用神通境轰击也难以在残片的表面留下半点痕迹。

    他用过一切方法才催生这残片,但一无所获。并且这残片实在太小,根本不适合当做攻击武器,故此这摊主才会以五十灵石价格出售。

    本书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