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阎王是食神 > 第四百二十四章 落叶镇
    张语带着哮天、吴斌还有宁采臣,再次走在前往京城的路上。

    张语的系统疗伤丸,要5000感恩指数一枚的,效果相当好,一个晚上,不仅把伤势给治好了,连他们的实力,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现在哮天张开口都有黑气冒出来,使得哮天都不想张口了,因为这些黑气,其实是阴气外泄的表现,它不想浪费阴气。

    随便喘口气,都需要浪费力量,都有力量外泄,这种感觉,让哮天特别的不爽。

    它向张语求助,谁成想张语的回答是,他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宰了它吃狗肉,如此,它连呼吸都不需要用力气,因为没有了,也就不会外泄了。

    无奈之下,它也就只好接受了,这都是因为它的力量爆表的缘故,体内的阴气相当的充盈。

    吴斌依然披着黑色披风,披风底下,是县令的官袍,他对于当官,在心底里,还是有着某种烙印,难以磨灭。

    不过,他的黑色披风薄了很多,不是以前那张又黑又厚又重,轻风都拂不动的披风同,这件披风的质感,要轻柔很多。

    他的力量,已经开始可以抵挡得住阳光的侵袭,似乎,张语给的疗伤丸,就是魂体的超级灵丹妙药。

    至于宁采臣,依然是背着一个书箱,书箱的前方,插过来一个支架,托住一本书,他边走就边阅读,或者摇头晃脑地吟诵。

    他的白衣,从龙云观下来的时候,已经换成了黑衣。

    换了黑衣之后,他很是满意,觉得还是黑衣比较对现在身份,像吴斌,一件黑色的披风,往人前一站,就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

    白衣的话,给人的感觉太柔了,柔的话,最容易招人欺负,还是一身黑衣的好,地府的鬼差都是一身黑衣,还带着一身黑气。

    一个会读书的鬼差,将来到了地府,有文化,地位都会是比较高的。

    尤其是张语跟大家说了,最近就有可能去地府,穿上黑衣到地府,还是比较合适的。

    张语虽然不是黑衣,衣着的格调上,也是以灰白,青蓝色为主,想来,这就是地府的风格吧。

    张语没有说话,一路缓缓地前进,忽然,前方的喧嚣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抬头看到前方有一个池塘,不算太大,以他的眼睛,自然一眼就能看清,池塘里面有不少鱼,而且还有上百条可达数十斤重的。

    这时,他想到了在晋级通圣的时候,有听到一些人声音,便赶紧凑了过去。

    原来是这鱼塘附近的村民,正在齐心协力,赤着膀子,呼喝着往池塘外泼水。

    张语上前好奇地问一个正在指挥的老人,道:“老人家,问一下,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老人白了一眼张语,道:“还不够明显吗?排干净池塘的水,把塘里的鱼都抓了!”

    “是不是抓起来,然后按每户的人头分鱼?”张语道:“你们昨天晚上一伙人在商量着分鱼的方案,是吗?”

    咦?

    老人疑惑地道:“你不是我村里的小伙子啊?我们村里昨天晚上很晚才商量今天抓鱼,一大早便过来了,你一个外村的小伙子,如何得知如此详尽?”

    “我猜的!就随口问问,这塘里大鱼多,超过三十斤的,都有四十三条,让全村人都美美地吃上几顿了!”

    言罢转身便带着吴斌等人继续往前走,把老人搞得一脸的懵,这背锅的小子,把自己搞得有些反应不过来,塘里三十斤重的鱼,有四十三条,这是怎么算出来的?

    里面三十斤以上的,有四十三条,是张语一眼就看出来的,自然不会有错,他过去问了一下老人,是为了证实一点,他真的可以听得到那么远。

    昨天晚上确实听到一伙人在商量着,今天早上排干鱼塘,将鱼抓起来分给村民的分配方法。

    而这个村子,离龙云观,已经有五十余里,相当的远了。

    也就是说,他么的,他的耳朵,真的成了顺风耳,能够听到至少五十里外的声音,而且如同就在跟前。

    他心情大好啊,通圣阎王,不仅拥有通灵眼,还能耳听八方,就像是一个无线传送器,将几十里,甚至上百上千里外的声音,传进自己的耳中。

    他只是还没有适应和稳固自己的等级,用不了多久,通灵眼和这顺风耳的功能,相互结合运用。

    眼睛看到哪里,耳朵便听到哪里,同样的,耳朵听到什么声音,通灵眼便能循声而至。

    如此,则是真正的千里眼顺风耳了!

    这可是一大神技啊!

    吴斌等人对张语的行为,已经习惯了言听计从,即使不明白他干了什么,为何三两句无关紧要的聊天,也能心情大好。

    不过,张语心情好,他们的心情自然也不会差,一路上风尘仆仆,却也走得很是轻松。

    傍晚时分,他们终于碰到了一个小镇,张语第一眼的感觉,就是这个小镇上鬼气很重。

    于是,他们便暂时留了下来,准备晚上在小镇上,搞一锅糖水,请各位恶鬼兄弟姐妹吃一顿,再继续往前走。

    小镇不大,镇上只有一家客栈,很是简陋,这客栈的名字,也起得很是古怪,名日匪窝!

    张语等人也没细想,抬脚就迈了进去,里面有数套桌椅,只有一张桌椅上,坐着一桌客人,长得三大五粗,桌上只有一盘花生米,然后一桌客人面前,都有一个粗糙的酒杯。

    看到张语等人进来,全都齐刷刷地看过来,使得宁采臣一愣,赶紧把支架上的书放回书箱,对着那桌的客户拱手,道:“各位大哥,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们,会吓到我的,我们不过就是路过的,借你们的地来歇歇脚,一会儿,天全黑下来的时候,我们就走了!”

    那桌的客人还是眼睛不眨地盯着他,仿佛从来没见过读书人这种怪物一样,狠狠地看个够。

    宁采臣见他们每个人都长得极其的粗壮凶悍,虽然今时不同往日,他看起来文弱,但是,对付几个壮汉,简单就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

    只是鬼差手册要求,鬼差是不能随意伤害凡人的,所以,还是以和为贵,低调为好。

    见客人依然对他看个不够似的,也就算了,看看又不损失一块肉,估计是这穷乡僻壤的,没见过几个读书人,噢,当然,也有可能是没有见过几个像他这样英俊优雅之人,所以就看多两眼而已,满足一下人家见见世面的心愿,那是好的嘛。

    于是他也就对着张语等人耸耸肩膀,一起围坐在隔壁的一张桌子前。

    眼看到张语等人坐下,隔壁桌的壮汉们方才转过头去,默不作声,甚至连互相之间的眼神都不交流,安安静静地时不时夹起一粒花生,就着一碗的糙酒,吃了起来。

    哮天的鼻子狂嗅了几下,道:“汪!汪!汪!(小阎王师父,此店鬼气极重,方才有强悍的阴气一闪即逝,有可能是察觉到咱们的存在,故意避开了!)”

    张语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了!确实如此,今天晚上,你们有重活要干。吃东西,就算了,我看,来几杯开水吧!”

    吴斌果然就抬手,招来一直杵在柜台处无动于衷的小二,小二也不过来,远远就扬了扬下巴,粗声粗气地道:“要些什么?”

    吴斌虽然对这样的态度,有些不满,却也没有说什么,道:“来四杯白开水!”

    转眼之间,那尖嘴猴腮的小二,便托着四个有些粗糙的瓷碗,里面确实都装满暖暖的开水,送了过来。

    “小二,先别走!”

    张语见小二懒得搭话,转头就走,赶紧地开口道:“我有些事情,想咨询一下!”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我哪有空说闲话啊?”小二显得极其不耐烦,道:“我柜台那里,还等着去靠着瞎想人生呢!”

    “呃!瞎想人生!这倒是一件挺重要的事情,消磨时间倒是不错的一种选择。”张语点头赞许,道:“这个小镇,叫什么?”

    “我看你这么会说话,不妨同你聊聊,正常情况下,咱们同客人都是不聊天的,因为害怕聊出感情来,有些事情就不好做了。”小二顺手就将一条毛巾往肩膀上一搭,道:“本镇叫落叶镇,你们也注意到,镇上的树,一张叶子都不剩,真正的落得干干净净啊!”

    张语一想,好像一路进来,镇外面还绿树成荫,到了镇中,偌大的一个镇,真的是寸草不生,每棵树上都是光秃秃的。

    宁采臣惊呼一声,道:“这还真的是哎,这是为什么呢?”

    张语和吴斌,甚至连哮天都极其好奇地看向小二,想看看这究竟是什么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