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亲爱的,鬼先生 > 第六十一章 遥远
    ();

    知道外祖父上了自己的女人,村长毫不手软的就找人把他给一通猛揍。然后,像撵一条狗那样,把他赶出了村子。

    没有了村子作依托,外祖父就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

    手里拎个棍子,今天这家明天那家的,满世界讨饭。

    这一讨饭,就讨到了五十多岁上。

    虽然过着讨饭的日子,外祖父的心中依然没有泯灭对女人的念想。

    在他的流浪生涯中,睡下一个又一个流浪的女人。只是那些女人通常都有点智力低下,经常出现的情景是,头天晚上两个人还在一起,结果第二天早上就找不到了人影。

    所以,他和每一个流浪女人的结合,都是简短的。

    在他五十三岁这一年,桃运再次对他降临。有一个二十多岁的流浪女人,一直和他在一起一年有余。

    一年多的时光,一年多的在女人身上大逞英豪,居然闹出了点动静。

    女人的肚子渐渐大起来。

    外祖父显然很高兴,对女人是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不再让女人去外面讨饭。

    每一次,都是他从外面讨了饭回来,亲手喂给女人。

    逢到方圆四围的村子里,谁家办喜忧事的时候有了酒席,他一定会不遗余力赶过去,讨要一点肉食来补养女人。

    一天又一天,女人肚子的隆起越发大起来,马上就是瓜熟蒂落的时候了。

    就在外祖父又一次外出讨饭的时候,傻女人感觉到肚子有点疼。

    她想不出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就依照自己往常的生活惯例,去到厕所里大便。

    结果,一蹲到蹲位上,傻子就发觉有许多血从身体里流出来,她当时就吓得哇哇大叫。

    她的叫声,惊动了一个从附近经过的女人。

    偏巧这个女人是个经常给人接生的稳婆,是她的及时出现,才让傻子没有做出更加错误的事情来。【…¥ …#最快更新】

    稳婆把傻子带到她和外祖父经常住的一个破屋子里,让她平躺在床上。然后费劲的给她讲,怎样怎样用力。

    经过稳婆的一番努力,傻子终于把孩子生下来了。

    是个女孩,她就是后来的程琳母亲。

    等到外祖父回来,在稳婆的帮助下,傻子母女已经是平静的在床上躺着。

    外祖父对着稳婆是千恩万谢,可稳婆只是冷冷的对他说:“还是想着把女娃子送人吧,这么好的孩子,跟着你们简直是遭罪啊!”

    这么好的孩子,外祖父当然不会舍得送人。

    他费尽心力的照顾傻子,然后又百般疼爱侍弄着孩子。

    可是不等到孩子满月,傻子竟然不见了。任凭外祖父怎样的找,就是没有再见到人。

    撇下一个孩子给外祖父,把他愁得不行。

    一个十分紧要的问题是,傻子在的时候,可以喂孩子奶。傻子一走,孩子没得吃,就一个劲的哇哇大哭。

    那年月,还没有现如今这奶粉那奶粉的。外祖父,一个大男人,又没有

    奶孩子的功能。

    孩子一声接一声的哭,对他无疑是一记又一记的皮鞭怞打在心上。怞得他的心直是汩汩的淌血。

    他想将孩子养大,甚至憧憬着将她嫁人,可那些似乎是太遥远了。

    眼下现实的事情,是如何让孩子不哭,让她能够在这个世上存活下去。

    最后,外祖父痛定思痛,决定将女孩子送人了。

    送给谁呢?

    他首先想到的是那个曾经和自己有过鱼水之欢的村长女人。

    抱着孩子走到原来的村子。

    看一眼,自己原来住的几间破房子是早已塌了。

    低头盘算一下,自从被村长赶走,已经有一二十年没有回过村子了。

    走到村长的家,很自然的就见到了村长的女人。

    时隔那么多年,村长女人差点认不出他来。

    “我要把这个孩子送给你!”他说着话,难过得哭出声来。

    “孩子!男孩还是女孩?”家里男孩子一大堆,村长女人可不想再要什么男孩。

    “女孩!”

    “好哇,好哇!”村长女人一把把孩子抢到手里,左看看右看看,欢喜得不行,嘴里嘟囔着:“正好,正好,我们家就差一个女孩呢!”

    外祖父就跪下对着村长女人磕了一个头:“孩子就拜托你了!”

    女人赶忙弯下。身,把外祖父扶起来:“当年都是因为我,才把你害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说着,她竟然垂下泪来。

    那一刻,外祖父心里乐开了。

    自己在女人心里到底是还算有位置存留。

    这说明村长女人还算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既然是有情有义的人,她就不会亏待自己的女儿。

    磕完头,外祖父就笑着离开了村长的家。从那以后,方圆左近,再也没有人见到过。

    他去了哪儿?从来就没有人知道。

    就这样,女孩子在村长家生活了下来。

    很多年过去,她出落成了一个标致的大姑娘。

    她所处的时代,人们都在争着赶着的要成为城里人,她当然也不甘落后。

    秀美的姿色,是她不甘落后的资本。

    她走出村子,开始到城市里讨生活。

    一个毫无根基的女孩子,想要在城市里站稳脚跟,是非常艰难的事情。

    但是她咬牙坚持了下来。

    也就是在城市生活的日子里,她发觉自己对珠宝有一种天生的喜爱。不,那不是喜爱,是爱得过分的溺爱。

    她能够一眼看出女人佩戴珠宝的真伪,并且能够把那珠宝的成色说得十分到位。

    不客气的说,当一个珠宝鉴定师,她认为自己绝对能够称得起。

    在心里,她一直想着能有一个又高又帅的男人,他会买买买的把自己给武装得珠光宝气。

    可事与愿违的是,在城市里,并没有什么像样的男人会看得上她。一个从农村来城市打工的小丫头,就算长得漂亮些,也不会有人太稀罕。

    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是为了让自己留

    在城市里,她把自己嫁给了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

    这个男人长得不怎么样不说,腿还有点瘸,唯一的优点就是他是个城里人。跟他结合,能够把自己留在城市里面。

    谁知道,结婚之前的男人不怎么样,结婚之后的男人更加的不怎么样。

    渐渐的,她就发现,吃喝嫖赌,是自己所嫁的这个男人的基本生活常态。

    她是成了城里人,但却没有过上渴望的那种珠光宝气的日子。并且那种渴望,似乎变得越来越遥远,越来越缥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