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别惹少宗主 > 第39章:卜日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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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原白天与黑夜的温差是巨大的,空旷的原野到了夜间会气温骤降,白日里的艳阳高照,在夜幕拉开,燥热会迅速褪去,但因为季节,并无寒风叨扰。

    虽无寒风,却也让人待着不舒服。

    卜日古德,草原上的雄鹰。

    父亲给他取名卜日古德,是希望他有一日能像雄鹰一般,翱翔于九天之上。

    卜日古德也不负众望,他是家乡部族中唯一汇灵成功的男孩子。

    那年,卜日古德八岁。

    作为青岚帝国的孩子,风之神眷顾了他,让他成为了风属性的修者。

    但家里距离最近的学院,也要半个月的路程。

    青岚帝国就是这样,帝国腹地在西北,大人物也都在那里。

    卜日古德作为土著民族,是草原上最勇猛的汉子,本不愿意去那些东境移民建立的城镇。

    但阿妈说,去吧,孩子!风之神眷顾了你。

    传灵殿的神使很慈祥,给了卜日古德盘缠。

    听家里长辈说,传灵殿的神使是神最虔诚的仆从,给他主持汇灵的神使,自称是卑微的僧侣。

    但神使是强大的,是整个草场最强大的人。

    因为神使坐镇,他们可以安享丰美的水草,不必担心其他部落的侵扰。

    神使名叫齐齐格,她很美。

    在阿妈和神使的鼓励下,卜日古德带着盘缠,一路向西,去追寻神的旨意了。

    齐齐格说对卜日古德说,你一定要变强,然后回来,接替我守卫咱们的故乡。

    十岁半的卜日古德牵着骆驼,在踏离牧区三天后,被一股贼人抢了。

    盘缠不见了,学费也被贼人掳走了。

    卜日古德差点死在野外,但因为齐齐格的推荐信,那些人还是把他的命留下了。

    他们蒙着面,骑着最快的马,消失在了卜日古德被鲜血笼罩下的视线中。

    忍着剧痛,卜日古德艰难的来到了托克托,青岚帝国最东边的城市。

    到得托克托学院,卜日古德递交了齐齐格的推荐信。

    但那个该死的家伙,竟然跟卜日古德要学费!

    “八岁才汇灵?”那人摇摇头:“简直是废物,不要给我们托克托丢脸,钱不够的话,不会让你进门的!”

    就这样,托克托多了一个小乞丐。

    修者,也是有乞丐的。

    传灵殿汇灵法阵问世以来,汇灵成功的人多如牛毛,这些人,不过只是给上位者多了一些长工。

    蒙风神眷顾的卜日古德没有想到,自己在那些东境人的眼中,不过是废物罢了。

    乞讨了两年的卜日古德,感觉自己比一般的乞丐力气大很多。

    那天晚上,卜日古德抢了一匹驮马,离开了托克托城。

    当赶回自己的家,卜日古德却找不到阿妈了。

    草场被一群陌生人占领了,他们有更多的羊群,有更快的战马。

    他们不接纳卜日古德。

    齐齐格也失踪了。

    那天,卜日古德又挨打了,比以往都重。

    驮马被抢走了,他被扔在传灵殿外的草地上,苍鹰在他的头顶盘旋。

    他的名字就是雄鹰,此时却要成为雄鹰的粮食了。

    闭眼等死的卜日古德,再次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处毡房里。

    “跟着我吧。”齐齐格对他说:“我厌倦了当神的仆人。”

    “神使,阿妈呢?”卜日古德含着热泪质问:“我不是被风神眷顾的孩子么?”

    齐齐格抚摸着卜日古德的头发,没有说话。

    “东方的黄石原,有个圣湖,名叫奥登诺尔。”齐齐格说:“跟我去那吧,在那里安家。”

    卜日古德点点头,跟着齐齐格踏上了寻找圣湖之路。

    卜日古德今年46岁了,他还是少年时,就知道了,圣湖的水,是鲜血净化而来的。

    奥登诺尔,是残酷的代名词。

    鲜血渗透进大地,被净化后,汇聚于此。

    每到晚间,映着夜空的繁星,很美。

    东境人叫她落星湖,而奥登,在牧民的语言中,是星空的意思。

    齐齐格已经改名叫了宝拉。

    卜日古德却不用改名,因为他本就是一个死人了。

    在挥别阿妈,挥别齐齐格后,他就是一个死人了。

    手中的马刀落下,东境人商队中,最后的生命之火跟着熄灭。

    手下人举着马刀,高呼宝拉万岁,卜日古德万岁。

    但卜日古德的心中早已经厌倦了。

    大家都说,这队东境人不守规矩,死有余辜。

    但每到这种时候,卜日古德都会想起,那个十岁的孩子,刚刚踏出牧区后,便被一队人洗劫的往事。

    自己在那时候就应该死掉了。

    活着的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若留着他们的性命,他们也会像自己一样迷茫吧?

    倒不如死了好!

    擦拭掉马刀上的鲜血,还刀入鞘,卜日古德骑着快马,率先向奥登城的方向奔去。

    在距离奥登城还有不足十里的时候,卜日古德被黄石原上的一股篝火吸引了。

    拉转马头,卜日古德向那团篝火所在的方向奔袭过去。

    荒原的夜晚是安静的,荒原狼的叫声不是每晚都能听见。

    卜日古德飞奔到篝火旁,两名少年应该是很早就发现了他。

    当卜日古德勒紧马缰,胯下骏马人立而起,那两名少年还是冷静地烤着篝火。

    两头骆驼早就跪在地上睡着了,此时听到动静,又纷纷站了起来,好奇的打量着卜日古德。

    但骆驼的主人,还是没有看他。

    两名少年的打扮,和卜日古德很像,看上去并不像东境人传统的装束。

    他们虽然长了一副东境人的面孔,但头发很短。

    篝火的光很暗,卜日古德也不好猜测。

    但看他们的衣服材质,应该不是当年的自己,他们一点都不落魄,打扮更像是世家贵族。

    “很晚了,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卜日古德坐在马背上问:“这里很危险。”

    “我们也很危险。”萧飒背对着卜日古德,但精神力已经铺开,他知道,来的这个人没有要打劫他们的意思。

    “你们是东境人。”卜日古德听出了这人的口音:“前面是奥登诺尔湖,不是你们小娃娃该来的地方。”

    “我们就是要去那里。”萧飒回答:“但骆驼累了,我们也饿了,今日就不进城了。”

    少年转过头来,很有特点的桃眼,那不是属于牧民的特征。

    萧飒看着坐在马鞍上的大胡子,高鼻梁,丹凤眼,黄皮肤,大圆脸,膀大腰圆,若不是他身下的马神骏无比,应该是托不住他的。

    “旅者?土匪?”萧飒好奇:“但无所谓,如果饿了,就坐下来吧。”

    篝火旁的腌肉滋滋流油,很香。

    卜日古德翻身下马,也不客气,就坐在了两名少年的中间。

    “你们不怕我?”卜日古德问。

    “不怕。”说话的是另一个少年,映着火光,卜日古德看到了一张不苟言笑,却非常英俊的面孔。他的五官,有牧民和东境人没有的立体感,有些像他带过的那些货品,那些供大人物赏乐的异族。

    “有意思。”卜日古德也不客气,抓起插在签字上的烤肉,大口的吃了起来。

    两名少年很好客,虽然他们没有说话,但对于卜日古德不见外的做法,却都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

    “你们,要去奥登城,做什么?”卜日古德问。

    “求活。”萧飒答:“家没了,父母亲人没了。虽然那地方还在,但我没法回去。”

    “为什么?”卜日古德问。

    “回去了,有人要我的命。”萧飒说:“逃出来,却能活。”

    “但逃出去的话,还有很多地方可以去,为什么要来这里?”卜日古德说:“落星湖里面的星星,都是冤死的亡魂。这里不是善地。”

    “我们也不是善人。”另一个少年开口了,他说完还笑了笑,但笑起来并不好看,不如绷着脸。

    “很有意思的小娃娃。”卜日古德很快就吃完了烤腌肉,萧飒递给他一个水袋。

    “不是酒?”卜日古德打开水袋,喝了一口。

    “小孩子喝酒对身体不好。”萧飒也笑了笑:“我叫潘安。”

    “我叫王采。”

    “卜日古德。”卜日古德说完,解下腰间的一把匕首:“真要去奥登城,遇到麻烦可以报我的名字,这个给你。”

    “卜日古德?”萧飒记下了中年人的名字:“抱歉,没听过。我们只听过文东、华强、哈勒滨与宝拉。但你的名字,我们兄弟记住了。”

    “你们不像东境人。”卜日古德起身:“倒像是牧民。”

    “谢谢。”萧飒答:“我们兄弟喜欢牧民的豪爽。”

    “但牧民早就不存在了。”卜日古德说完,翻身上马:“我不是什么大人物,但若遇到麻烦,我能保你们安全离开奥登诺尔,那匕首,收好。”

    “谢谢。”萧飒说完,冲卜日古德摆摆手。

    骏马消失在夜色中,朝落星城奔去。

    “少爷,那人好奇怪。”旺财看着卜日古德的背影:“不过我觉得他很强。”

    “哦?快说说。”萧飒好奇,旺财突破那一个月的瓶颈后,似乎有了他也说不上的天赋,就好像精神力强大了许多似的。

    但萧飒的精神力,只能在对方运功后才能查探出来,而旺财更多的是血脉提供的第六感。

    妖与人,果然是不同的。

    “感觉比夏云还要强大。”旺财说:“我只是猜的。”

    “四大流氓之外,还有御灵期的修者啊!”萧飒看着火堆,火堆噼啪作响:“这散修的圣地,真是名不虚传啊。”

    “少爷,今晚为什么不进城?”旺财好奇。

    “就是觉得晚上比白天更危险。”萧飒说。

    在前世,任何过分自由的城市,夜晚都比白天要危险许多。

    这落星城作为三不管地带唯一的城市,萧飒主观推断,夜生活应该是蛮丰富的。

    从鲁尔白日忙着赶路就能看出来,上午的时候,匪人应该不怎么出现,那只能说明,他们都是夜猫子。

    当然,这都是推断。

    这种无主之地,有悍匪,就会有小偷。

    灵州的夜晚不比前世,没有电力照明的情况下,光线并不充足。

    比起夜间找落脚点,明日白天出岔子的几率会小很多。

    “那我就先睡了。”旺财说:“后半夜我守夜。”

    到了后半夜,人会比刚入夜的时候更疲倦。

    旺财现在跟萧飒的关系虽然已经不再是主仆关系,更像是好朋友。

    但作为曾经的家丁,旺财还是习惯性的守后半夜,让萧飒值守前半夜。

    “睡吧。”萧飒说完,旺财就进入了梦想。

    到得第二日,萧飒被刺眼的朝阳叫醒,旺财已经整理好了行囊,两头骆驼也早早的站了起来。

    主仆二人没有再犹豫,向落星城继续前进了。

    没有城墙的城市,让萧飒倍感亲切。

    旺财的样子就有些像乡巴佬进城了。

    必定在灵州,城墙的作用还是不容忽视的。

    但到了萧飒觉醒前的地球,城墙的作用已经没有了,而且还会耽误城市的扩张。

    望山跑死马。

    站在远处看地平线那头的城市,萧飒一直以为那里跟永安城的规模差不多,也就是北京二环里的那种规模。

    这种规模,在灵州这种时代来说,已经算上庞然大物了。

    而永安城比起森罗皇城来,规模也不遑多让。

    但到得落星城,萧飒才明白了,自己还是低估了这处戈壁明珠。

    落星城是一座没有城墙的环城,中间包围着落星湖,让整座城市的规模比起永安城来说大上了两倍。

    萧飒没有机会去看落星湖的规模,但想必不会太小。

    而更让萧飒意外的是,这座城市比起永安城来说,规划的更加仅仅有条。

    那沙漠特有的桦木与黄泥混搭平顶的建筑群错落有致。外围都是些低矮的建筑,但顺着视线铺开,越向内,建筑物就越高大。

    城市中的道路宽大,戈壁滩的土地被用不知道何种处理方式给夯实了,并没有想象中的扬尘。

    道路两旁商户林立,但有许多商铺还没有开门,开门的多是一些食肆酒馆儿。

    小店的招牌多数是用羊皮做的,上面写着店铺名称。

    因为传灵殿和曾经封埜大帝的关系,灵州的文字是统一的。

    虽然也有其他语种,但所有人都会通用语。

    孩子们早早的起床了,在街道上追逐奔跑,穿着打扮都带着异域风情。

    居民们的脸上也都挂着和蔼的笑容。

    一切的一切,都与想象中的罪恶之地划不上等号。

    “您好,旅者朋友,是第一次到落星城么?”一位看上去和萧飒他们年龄差不多的小孩子,主动地牵起了他们的骆驼:“我家里有最好的厨师,卧房也很干净,若您有需求,晚上还有特殊服务,您跟我去看看吧。”

    听到那孩子介绍,萧飒和旺财对望一眼。

    萧飒点点头:“走吧。”

    一声令下,那小孩子牵着主仆二人的骆驼,在落星城的主干道上拐了一个弯,消失在了上午的市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