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一剑倾雪 > 第四十三章 中州第一豪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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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一半客栈,二楼。

    燕倾雪看着啃着猪蹄,一嘴油腻的粉和尚,一脸嫌弃。

    “吃啊,雪兄,跟我你还客气什么?”粉衣和尚一边啃着猪蹄,一边抬起头热切的说道:“雪兄,我敢保证,这家猪蹄,绝对是整个中州最好吃的猪蹄。不为别的,就为这家客栈的主人不仅是个超级土豪,而且和小僧一样,是个猪蹄爱好者”

    燕倾雪喝了口酒,不理会这个吃货。

    金一半客栈内部空间很大,一到三楼是相通的,客人们大多围栏而坐,正好可以看见一楼舞台上跳舞助兴的舞女们。

    轻轻缓缓的琴音,身形曼妙的舞姿,给客人带来些许心情上的愉悦。

    列如,那和尚啃猪蹄就啃得很是愉悦。

    燕倾雪笑了笑,闭目聆听那由愉悦渐渐转入低沉的琴音,跳跃的音符,像是一窜窜记忆,融入了燕倾雪的心田。

    闭目中的燕倾雪,脑海中记忆的浪翻动,朦胧中似又听到了那颗桃树下,响起的寥寥琴音。

    拨开记忆的迷雾,少年看到了一个趴在石凳上,双手撑着圆圆的下颚的小男孩,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正聚精会神的看着那颗桃树下,盘膝而坐,素手抚琴的明媚女子。

    记忆中,女子一曲琴音落后,微微抬头,看着趴在石凳上早已熟睡的小男孩,温柔的笑了。

    斜长的凤眼中,满是浓浓的爱意流转。

    酒桌前,燕倾雪斜长的眉目微微颤动。

    良久,少年嘴角又勾勒出浅浅笑意。

    此时楼下的琴音又似由低沉转入了欢快。

    燕倾雪睁开眼睛,望向楼下坐在舞台偏僻处,静静弹琴的青衣少女。

    少女看起来并不大,还很青涩,琴音技巧确是极好的。

    燕倾雪微微笑着,转过头来,看着还在卖命啃猪蹄的粉和尚,道:“这家客栈的名字可有什么说法?”

    “嗯?什么?”粉和尚听了,没有抬起头来,而是一边啃着流油的猪蹄,一边吱吱唔唔道。

    燕倾雪摇了摇头,道:“算了,当我没问,这个猪蹄啃完了不许再点了。”

    十两一只的猪蹄,虽说算不上天价,但也贵的过分啊。

    寻常小摊上一只猪蹄也就几十文钱,这一只猪蹄也抵得上寻常百姓几个月的粮食了。

    何况,这和尚那一副“玩命吃,大不了吃完去见佛祖”的吃法,再有钱也会被吃穷的。

    虽然自己还算有钱。

    燕倾雪抬头看了看这家客栈,幽幽叹息道:“黑店啊”

    心想这家客栈的主人要么是个趣人,要么就和眼前这个油头粉面的和尚一样,是个爱财奴和吃货。

    粉衣和尚一听不让自己点猪蹄了,立即止住吃势。

    两只桃眼贼溜溜的盯住燕倾雪,委屈万分道:“雪兄,我才吃半饱”

    说着,依依不舍的拿起自己啃了一半的猪蹄递向燕倾雪,道:“雪兄,你尝尝,真的很好吃,比洛水城的肉包子还美味一万倍。真的,我不骗你,你就尝尝吧”

    燕倾雪看着一只沾满油渍的“猪蹄”递过来一只直滴油的,啃了一半的猪蹄,嘴角抽扯。

    “滚”少年一脸嫌弃道。

    和尚听罢,也不生气,兴致冲冲的拿回猪蹄啃了起来。

    一双桃眼笑意吟吟。

    “对了,雪兄刚才是问我客栈的名字可有何说法?”粉衣和尚道。

    “嗯”燕倾雪平复了下心境,轻声道。

    “这家客栈就是中州有着“第一豪猪”之称的金家的私有家产”戒色和尚一边啃着猪蹄,一边吞吞吐吐道。

    “我是问客栈的名字可有何说法”燕倾雪扶了扶额头,一脸苦涩和无奈。

    怎么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就这么难呢?

    “哦,名字啊?”戒色抬起头,看着燕倾雪道:“金家家主叫金五两”

    然后又低头继续着极具“雅像”的吃态。

    燕倾雪点了点头,道:“没了?”

    和尚抬起头,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残渣,道:“没了啊”

    燕倾雪嘴角轻扯,有种想打人的冲动。

    怀中的倾雪微微抖动。

    戒色看着少年要杀人的目光,立马谄媚道:“唉,雪兄稍安,容我徐徐道来”

    “金家,中州公认的最有钱的家族。金家当代家主叫金五两,原先客栈的名字就叫金五两。只是有一天,金五两觉得这个名字显得小气了,才五两金子,体现不出自己有钱。”

    “我听说,当时为了这事,金家还开了一次家族会议,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最终还是金五两跳到桌上大手一挥道:“就叫金一半了”。”

    “意思是中州一半的黄金都在他金家。这样既符合了他金五两的名字,又显得霸气侧露。这是他自己说的,为此,他还摆宴狂庆祝七天七夜,那叫一个热闹啊”

    戒色缓缓地讲着,连猪蹄都忘了啃了。

    良久,只听和尚幽幽道:“要是能和他做朋友就好了”

    说着,两只桃眼,尽是憧憬。

    燕倾雪见状,面目微微呆滞。

    良久,嘴角抽搐了几下。

    “真是“趣人”啊”少年喝了口酒,目光跳跃舞台,悠悠“赞叹”道。

    戒色回过神来,看着燕倾雪笑道:“是吧,我感觉我和金五两一样,都是灵魂有趣的人”

    燕倾雪看了眼对面自我陶醉的和尚,撇了撇嘴,暗自诽谴道:都是一样的奇葩啊。

    “如此露富,这般嚣张,还能开到现在,不容易啊”燕倾雪笑了笑,问道:“就没有想着趁热打劫的?”

    “有,怎么会没有”戒色道:“当年于西海边境一带有三大海盗组织,四处烧杀抢掠、横行无忌,无法无天。大东帝国派出了最精锐的骑兵,但是海盗一到了海上,便都奈何不了他们”

    “然后他们听说中州金家财可倾国,便打起了主意,偷偷潜入内地,四处抢掠金家店铺、酒楼,还杀了金家很多人。并且放出话来,要金五两带着十万两白银到西海海域,便放过金家,不然屠杀满门”

    “雪兄,你觉得金五两是拿出十万两认个错,息事宁人,还是和当时整个海域如日中天的三大海盗团死磕到底呢?”

    戒色和尚向着燕倾雪挑弄着眉毛,笑嘻嘻道。

    燕倾雪一脸智障的看着和尚道:“你都这样说了,肯定是后者了”

    “额....,不错”粉和尚一拍桌子,激动道:“当时的金五两正在陪自己的小女儿玩耍,听了下人的禀报后,既不喜也不怒,只是平平淡淡的交代了两句,便又继续陪着自己女儿放风筝”

    “雪兄,你猜他说了什么?”粉衣和尚笑嘻嘻的望着燕倾雪,一脸你猜的表情。

    燕倾雪看着和尚不说话,一脸你爱说说,不说拉倒的表情。

    和尚见状,灿灿一笑,伸出五根油腻腻的手指道:“金五两让下人准备了十万两........黄金。”

    “第二天,江湖便传来了,天下第一杀手组织星隐神殿十二星杀直接派出了一半,一路向西,仅仅用了五天时间,便带回了三大海盗的人头。”

    “听说那时整片西海一片血红,海域之上到处都是海盗尸体,三千海盗一夜之间全部死亡”

    “从那以后起,江湖上便流传一个铁则:那就是谁都可以惹,就是有钱人不能惹。而有钱人中最有钱的金家更不能惹,那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啊”

    “整整三千海盗啊,唉,得罪谁不好呢,非要得罪有钱人”

    讲到这里,戒色和尚两眼泛起点点泪光,一脸伤心神色。

    燕倾雪看着和尚面露悲苦,心想,这和尚还算有点佛门的悲悯。

    良久,少年听见和尚幽幽叹息道:

    “整整十万两...黄金啊,十万只香喷喷的独属于金一半客栈的猪蹄啊,就这样成了别人的了。”

    “唉,愁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