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判官录 > 第14章 陶俑师(三)
    “公子真是个奇人,我这相貌人见人怕,今儿个却遇到公子这样的人,可惜没有早些遇到,真是人生一大憾事。”

    男子道:“我本凡人,又何须追求那些美则美矣,实则丑陋的莫须有的东西呢?”女子心下动容,叹声道:“公子可愿听奴家讲个故事?”

    男子道:“今日已晚,不如约在明日?”

    女子道:“那好,明日辰时城外竹林。”

    “嗯!”男子道别,拐进巷子,暮色中早已不见踪影,唯有一女子闲适走出巷口,若说那女子是谁,便是那神笔判官莫雪夭,而那所谓男子正是莫雪夭所扮,此为其诱敌之计。

    第二日辰时,男子守约到了城外竹林。

    青竹茂盛,竹叶翠绿,留下点点光斑在地上游走,风起卷叶,凄凉萧索,更添几分肃杀。

    女子坐于竹林石亭中,轻声道:“公子请坐。”

    莫雪夭进入亭内坐下,道:“姑娘,请说。”

    女子唇角露出一丝苦笑,缓缓开口:

    我本为九阴山狐妖洞中的一只九尾狐,百年修得人形,每日静心修炼以求渡过雷劫,渡化为仙,可惜事与愿违,我终是没能抵挡住那雷火的历练。那夜我毁了容,炼火从额上下至下巴,划出一道焦黑的疤痕,并烧掉了一丛狐毛,从此狐毛未再长出。

    我无奈,化为原形在洞内静修,朝花夕落,雁飞燕归,几度春秋。我在静养数十年后再次踏出狐妖洞。才得知人间已经有了个传说。

    传说九阴山上住着一群妖狐,专门吸食男子的精元来增加修为,进山者无一人回去,也因此,本就鲜少人烟的九阴山如今变得更加荒凉寂寞。

    我知道我们狐族有两支族系,一支是九阴山背处的血狐族,另一支则是如我一般追寻仙道的白狐族。血狐族追寻短时间内迅提高自身法力,它们不会在意所用手段是否违背天道,且常于夜半下山吸食其他妖精内丹,偶尔也对上山迷路的凡人下手。白狐族一向看不起血狐族所用的下流手段,它们以吸食夜间露水与天地精华以提升修为,并不急于求,且一心求取仙道。

    两族虽为近亲,却井水不犯河水,交际也甚少。虽毁了容貌,我却并不在意,每日依旧游山玩水,趣味无穷。

    可惜好景不长,我遇上了那个人,断了一辈子的仙道之路。

    “放开那个人!”我紧盯着妖艳的女子,她的眉目透着妖气,一身红衣,也不知上面沾了多少无辜人的鲜血,此时她尖利的指甲扣住了那男子的喉头,只要轻轻用力,那爪子便会深入血管,顷刻间便会让一个鲜活的生命早早的陨落。

    那男子还处于昏迷中,全然不知自己的性命正攥在一个女子的手里。

    “白狐家的小狐狸,不去好好修你的道,还来多管闲事?”那女子嘴角一咧,露出两颗尖利的狐牙。

    “你忘了,这是九阴山阳面,而非你们族的地盘。”我一笑,露出狐牙,“如果你想要硬碰硬,我不介意与你大战一场。”

    血狐族与白狐族从来都各自生活,而狐间露出狐牙是宣誓主权的标志。那女子如若识相便会立刻离开,毕竟她的宗族远在山阴处,在这里,她讨不到一点儿好处。

    “哼!”女子不甘不愿地放下手中猎物,扭头离开。

    我在这山上数百年,从未见过凡人,此时一个活生生的凡人在我面前,我不由心生好奇,我知凡间女子羞于见人,常戴面纱,于是自己也略施法术消了疤痕,戴上面纱,免得那人醒来受到惊吓。

    原来凡人长得如此模样,面白清瘦,也看得过去,但比起我们狐族的男子却是差了一大截。我将他唤醒,见他一脸呆愣的神情不由笑出声来,闹了半天是个呆子。

    他匆匆爬起,狐疑地看了我一眼,突然便拱手弯了腰。

    我着实一惊,才恍然道:原来那是人间行礼的方式,我也学着客气客气,劝他早早离开了。

    后来他常常来这儿,我也跟他相熟起来,一日不见,竟有种思念的感觉,也许是山上一人呆久了,显得无聊,突然间有了个相伴的人,日子也过得有些愉悦。

    狐族的男子多较阴柔,有的甚至比女子更添媚态,且生性孤傲,看不得一点比自己修为低的下等妖精,只因他们看不起低等的,又妒忌高等的,所以多独居。我与他们鲜少来往,也不喜他们那股子性情,与那凡人倒是相处得来。

    来年,第一批桃花开放的时候,我未与往常一般酿桃花酒,而是挖出树下的几坛子前年所酿的雪梅酒与他成了亲,那雪梅酒是以刚入冬时的第一批白梅蕊再加上数九天所下的未落地的雪花所酿,酒味甘冽,带点清甜,却不醉人。

    我在成亲前一天去凡间打听了结亲的习俗,然后学着凡人的方式与他喝了交杯酒,从此我便将我的一生都寄托给了他。我那时想,这一生我有他已足够了,修仙什么的修成功了又有什么意思,还不如一曲红绡,洞房花烛。我算是尝了其他狐妖所没有的****的滋味。

    这年冬天,我又尝到了将为人母的喜悦,酿了几坛子雪梅酒,将我对来年的憧憬都封存在了酒里。

    刚入春时,我又见到了当年的那个女妖,我曾在她手下救了如今已成为我丈夫的他,想是她怀恨在心,来此报复,但最终还是被我赶走了。只是,我丈夫却在窗里看到了她,仅是一瞥,我能看到他眸中的那一抹惊艳,是,血狐族较白狐族更美些,美得那样勾魂摄魄,美得那样妖。

    世间有的是痴人,多得是伤情。

    当晚,他便去找她了,留下我一人在屋内独自无眠,听着屋外一阵阵寒风呼啸,感到心一寸寸的冷却。

    想着他先前假意与自己说是好友前来拜访,故而出去一同游玩,可哪有游玩一夜不归的,这个谎言太过蹩脚,她又碍于孩子不敢怒,这才忍下那口怨气,想着他终将会念及她们母子,回心转意。

    可惜直至天明,他才回来,挟带着屋外的冷气进了屋,看到我在床上看他时,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慌乱,后又出了门,为我去熬制药汤。我心底闪过一丝苦涩,见他捧着药进了门,心下又有了一丝希望,还好,他还记得我腹中的胎儿,那是他的骨肉,他还记得。

    风瑾代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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