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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倒霉的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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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李元朗读了这飞鸽传书之后,便总是不住的打听乔遇的事,好像还心事重重的样子,杜清歌好奇的道:“怎么,这信中,可是说的是乔遇的消息吗?”

    “不是。”李元朗否定了。

    “不是?那信中写了什么?”

    “也没什么。”李元朗搪塞着。

    “什么叫没什么?”杜清歌不耐烦了,“难不成,是有人吃什么喝什么也要向你汇报吗?”杜清歌追问不休。

    李元朗被她缠得没办法,只得避重就轻,道:“是太子殿下的喜事,他七日后便要完婚了。”

    杜清歌一喜,“真的吗?慕容泽要成亲了? 那新任的太子妃可是叶茶?”

    “夜茶?什么是——夜茶?”李元朗还真没听过这个名字。

    “就是我的好朋友呀,很喜欢很喜欢慕容泽的一个女子。”

    想起叶茶每次见自己与慕容泽走得近,这丫头便一脸失落的样子,杜清歌就觉得很是好笑。

    这个傻丫头,难得一心一意的喜欢一个人。这份少女的情怀,是那样的多情和浪漫。

    可现实中,却更多的是失落。

    “你的朋友?”

    李元朗轻蔑的一笑,“你的朋友,也是个乡下女子吧?出身这般低微,太子妃,怎么会轮到她?”

    杜清歌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李公子此话可不中听,我朋友叶茶,也一样聪明智慧,生性善良,又与慕容泽情投意合,怎么就出身低微,做不得这太子妃了?”

    李元朗见她想事情这般单纯,不由得摇头叹息,“傻丫头,我楚国地处中原,今日的太子妃,日后便是南楚的国母,那可是需要有母仪天下之德行的女子。能入围者,莫不是有着显赫家族的出身,便是外邦的公主,哪里会轮得到她一个乡村女子?就算是先期的秀女选举,她的身份都进不去。”

    “你——”杜清歌气得说不出话来,“穷人家的女子,怎么就那么不入你们的眼了?让你这般抵毁?”

    李元朗反问道:“若是我朝有外敌来犯,请问姑娘,这位叶茶姑娘会怎么做?”

    杜清歌一愣,“外敌来犯,那是武将的事,保家卫国,匹夫有责,自然是由皇上派将军出战迎敌呀?”

    “那若是番邦为了抵制我朝,不许采买我朝的丝绸,瓷器,封锁我国经济,那叶茶姑娘又会如何做?”

    “这,这和叶茶什么关系?”杜清歌一脸的迷茫,“她是要做太子妃,又不是跨国商人。”

    李元朗冷笑一声,“叶茶姑娘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不能为夫君分忧,那试问,如何能与太子夫唱妇随?”

    杜清歌自然不服气,“照你这么说,太子妃便是一个超人了?那不知现任太子妃姓甚名谁,这般神通广大?既能带兵退敌,又能融洽这番邦纠纷?”

    李元朗傲然道:“新任的太子妃正是在下的表妹,长孙如玉,她爷爷是震远大将军,哥哥是世袭将军长孙无极,表哥是我这位专司外务的二品典宾,其母是当今皇上的表亲,如玉自幼熟读诗经,史记,又可跳得一首令人销魂的霓裳羽衣,而你那朋友呢?是否连字儿都认不全吧?”

    杜清歌愣住了,叶茶自小父亲不务正业,而她受家庭所累,可能真的就这么不堪。李元朗说的也有道理,想要嫁给一个优秀的男人,这个女人自身也要先优秀起来。

    对于既将即位的太子来说,诸如这般美丽善良的女子,如这路边的野花一般遍地都是,可这太子妃的人选,却只能是高贵的牧丹,藐视众人之上,方可配得上那未来的后宫霸主之位。

    上天安排了这场缘份,让叶茶遇见了慕容泽,对叶茶来说,可能注定了只能是一场痛苦。

    可怜的叶茶呀。

    怜惜叶茶的同时,杜清歌也思及自身,顿觉无地自容,她看着李元朗,“那我呢?我这般出身,是否也一样配不上乔玉?”

    李元朗轻轻摇头,“姑娘自然不同,那二皇子本是幼时便流落民间的,与你有情在先,他定不会忘了,他成为皇子后,也需要一段时间的沉淀,若是你有心,便可与他一起努力,齐头并进,他有政绩,你也有功劳,便可举案齐眉了。”

    杜清歌一听这话,不禁又开心了起来,“照你这么说,我从现在开始,就要学会做个大家闺秀了,相信加以时日,定可配得上他皇子的身份。”

    李元朗这次却并没有马上回答她,而是上上下下将她打量了一番,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吸了口气,微微摇头,“若是别人有此想法,还是可以雕琢一番的,你呀,我看够呛。”

    杜清歌知道他不会说好话,翻了个白眼,便不再理他。、

    见她有些生气,脸蛋红红的,小脸向上扬着,看着很是可爱,李元朗心都被她萌化了,捧起手上那只已经只剩下半口气的鸽子,嘴唇靠近她道:“哎,你说,这鸽子,怎么做好吃?”

    杜清歌没好气的怼了他一句,“自然是烤的。”

    “那,烦请姑娘烤一只给我解解馋可好,我知道你是当代食神,这手艺不露也是闲不住的。”

    杜清歌扫了他一眼,“区区一只够谁吃的?云姨受了烫伤,她才最需要鸽肉好吧?”

    “吃肉的鸽子而已,我堂堂李府这么大家业,难不成还买不起几只鸽子?”

    杜清歌突然想起一件事,“你这鸽子,可传递多远的消息?”

    李元朗傲然道:“这信鸽都是我爷爷找人精心育出的良种,三千里之内可自由传信。”

    杜清歌抿了抿嘴,“那,你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我家人的消息,我离开家乡很久了,我真的很担心她们。”

    “那我的报酬呢?”李元朗问。

    杜清歌咬着下唇,“今晚烤乳鸽,党参黄芪鸽子汤,酒酿鸽子,锡纸肉鸽——”

    杜清歌说出一连串菜名,听得李元朗口水都止不住了,“好,好。”

    杜清歌看了他一眼,“够不够?不够再来一盘爆炒杜清歌(鸽)?”

    李元朗被她逗得哈哈大笑,“够了够了,杜姑娘真是我的贵人,我李某一生最大的享受便是喜好天下美食,能得姑娘这般奇人为友,真是我三生有幸。”

    杜清歌道:“想吃,就叫你的人去买材料吧,别忘了答应我的事。”

    说完,杜清歌转身便走了。

    李元朗望着她跑掉的背影,嘴角再起浮现一丝浅笑,与这女子在一起,时时刻刻心头都是欢喜的。

    “李福。”

    “在。”李福凑了过来,“公子,我方才听杜姑娘报的菜名,都流口水了,这杜姑娘真会做这么多吃的?您吩咐吧,买多少鸽子回来?”

    李元朗目光转为阴冷,“买个二三十只便够了,顺道,通知李家安插在姑苏的死侍,让他们于今晚子时来别苑见我。”

    李福一听这话,眉毛一动,死侍?这李家养的死侍,怕有个七八年没有动静了吧。

    那可是李家花大价钱用来在关键时刻为李家出生入死的,怎么这个时候,李元朗会想到了他们?

    “公子,可是家中要逢什么变故吗?”

    李元朗抬头看了看天,“是这个世道要变故了。”

    这一顿全鸽宴,吃得李元朗好生过瘾,配上两坛陈酿的竹叶青,杜清歌与他二人把酒言欢,高谈阔论,聊得好不热闹,眼见着月上枝头,杜清歌平日里酒量就一般,这次只吃了些肉,又陪着他喝了那么多酒,早就晕晕乎乎的了,李元朗喝得开心,连叫她几声她也不肯起来,见她醉了,便让人送了她回去,自己跌跌撞撞的回了自己的书房。

    李福搀着他,有些担心,“公子,你还好吧?”

    “没事,我,今天喝得,痛快,自从长大成人以后,我都,好久没有喝得这么放肆了。这丫头,酒量得练,不行,太初级。”

    李元朗兀自还沉浸在酒桌上的欢乐之中。

    李福皱着眉头,道:“公子,亥时快要过了,那五位死侍,还在书房候着。”

    李元朗醉眼惺松,只是擦了把嘴角的酒水,露出阴阴一笑,“这事,我心中有数。”

    他是故意灌醉杜清歌的,有些事,他生怕她听到半点风声。当然,醉了她,他也得舍命陪君子。

    推开房门,屋里一片漆黑,李福送了李元朗回屋,便没有进门,从外面把门关上了。

    李元朗扶着门,先缓了一缓,确保自己在面对这几个人的时候,能保证绝对清醒的状态,黑暗中,突然有人出手,桌边的烛光便被点亮了。

    屋中,站着五个人,见了李元朗,齐刷刷的跪倒在地,“见过公子。”

    李元朗嗯了一声,缓步走到桌边,坐了下来。

    “都来了吗?”他问。

    其中一个黑衣人道:“回公子,我五人都来了。”

    李元朗哼了一声,“李家养了你们这么多年,你们也该是时候为李家办点事了。”

    众人皆齐声道:“我等愿为公子赴汤蹈火,死而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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