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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晴天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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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清歌连连摇手,对着他挤眉弄眼,现在车子还在人家长孙家的大门口,李元朗这般大惊小怪,怎会不引起长孙无极的注意?

    这要真是长孙无极动了疑心,那今天她就别想走了。

    果然,李元朗的迟疑引起了长孙无极的好奇,他伸长了脖子,朝这边张望过来,李元朗明白,只得假意放下轿帘,转头对身后的人道:“这轿中好生炎热,尔等怎么不懂得找个树荫停靠车马?去,你们去找些冰来,我要带进去降温。”

    长孙无极见状,微微一笑,吩咐手下人道:“去,去库内取些冰来,送给表公子降温。”

    李元朗借故转过身来,与长孙无极施了一礼,一来尽了礼数,二来,也解来刚才的围。

    抖了抖衣角,李元朗心头五味杂陈,心头那魂牵梦绕的女子,此时就在车中相候,这不是在做梦吧。

    他掐了掐大腿,别说,还真有点儿疼,看来,这是真的。之前去过她的农家饭馆,听闻了她遇难的事,还多多少少的有些心酸,以为几年内,再不会有动心的人,想不到,这家伙居然从天而降,掉到他的车里了。

    有时候,缘份这东西,总是这样美妙的不期而遇,看来,他和这位杜姑娘,倒真是天赐的缘份。

    想到这儿,李元朗神态自若的打开轿帘,信步走了上去。

    这车子本就是单人的小轿,李元朗坐进去之后,空间里立时显得有点挤,二人胳膊挨着胳膊,连彼此的呼吸都能感受的到。

    但车子还没起程,二人谁也不敢说话,只是静静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眼观鼻,鼻观心,带着一点羞涩的暧昧。

    还好,有人送过冰来,李元朗接了,然后车子终于缓缓驶动了。

    估算着,这路程应该可以走出长孙无极的范围了吧,李元朗从窗帘处向外看了一眼,道:“起来吧,没人看到你了。”

    “啊呀,闷死我了——”杜清歌终于抻直了腰身,叫苦连连。

    李元朗没有看她,似乎是特意躲避着她的目光,淡然道:“听闻杜姑娘遇害之事,我便猜得到,定是一个乌龙,姑娘这般聪明智慧,怎么会为一件小小的村民中毒事件就让姑娘丢了性命呢。”

    杜清歌没有说话,这家伙儿智商太高,想事情太过冷静,还真是让她有点害怕。

    李元朗把目光扫向她,“不知姑娘这次诈死,所为何事?”

    杜清歌道:“你也知道,农家私房馆吃死了人,我若不诈死,定然要被暴怒的村民给千刀万剐了。”

    李元朗冷冷一笑,“姑娘并不擅长说谎。”

    杜清歌一愣,目光躲闪着,“我,我哪里有说谎?”

    李元朗哼了一声,“姑娘于二十天前诈死,十五日后二皇子便应召入宫,而中途又出变故,怕是姑娘诈死,是在躲一个人吧。”

    杜清歌翻了个白眼,“我发现你这种人特别不适合做朋友,在你面前的人压根儿就没有秘密,你说这多没意思。”

    李元朗被她逗得哈哈大笑,“姑娘这倒是一句说中了李某的痛处,看来,李某是需要好好自省一番了。”

    车子一路颠簸前行,杜清歌轻轻的挑开窗帘,只见外面野草丛生,烟尘飞扬,车子已经出了城,走到了荒郊之地。

    “李公子此番是要去哪里?”

    李元朗苦苦一笑,“我向来自负聪明绝顶,不想,这次却无端卷入了这二皇子与皇后娘娘的争斗之中,成了众矢之地,方才我与表哥之言想必你也听真了,外公怕我惹火烧身,让我寻个地方躲一躲,我李家在江南有一处休养之地,甚是山清水美,此番,我便是奔着那个地方去的。”

    杜清歌听到此处,不禁有些顾影自怜,“你想躲,还有个这般逍遥的去处,而我想躲,却如同丧家之犬一般,四处流浪。”

    一想到自己为了躲乔遇,不得不背井离乡,离开亲人和朋友,此次,为了躲太子,又不得不狼狈的从长孙家中逃出,无处可去,心中就难免悲苦。

    李元朗心中一动,“若是杜姑娘不谦弃,不妨与李某一起去江南耍一耍如何?”

    一起去江南?

    杜清歌眼睛一亮,从小在历史书上便得知,古时的江南被喻为鱼米之乡,那可是个极为阔绰的地段,后来跟旅行团也参观过苏州园林,曾一度仰慕过那时园子的主人,若是有幸可以体味一下当时富人的生活,也不错嘛。

    “那,就叨扰了。”杜清歌一脸的灿烂,将刚才的不快一扫而光。

    李元朗心中大喜,此次本以为是逃难,想不到,反而能与梦中情人相依相伴,真是塞翁失马了。

    妙哉,妙哉。

    江南。

    江南的繁华与京城的奢华各有千秋,一入姑苏城,杜清歌便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怪不得人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姑苏的名头,还真不是盖的。

    杜清歌一时间又犯了职业病,一到了这里,便一头扎进了小吃街,虽然川鲁辽粤四大菜系,她早就熟读在胸,但这种街边小吃,她还真是没怎么深研究过,一路走来一路尝,只看得她眼花撩乱,每样尝一点,最后也撑得她直打隔,李元朗一路跟着她四处尝鲜,默默的看着她像一只花蝴蝶一般穿梭于那来往的人群当中,嘴角不由得浮现出一丝微笑。

    也许,只有这个女子,才会这样一点点走进他的内心吧。

    “看什么看的直了?”杜清歌手里支着臭豆干,放在嘴里大嚼一番,然后把另一串递给他,“喏,尝尝。”

    李元朗连连摇手,“打住,这东西,我降不住,还是你来,你来。”

    “不会享受美食,切。”

    李元朗一脸幸福的笑道:“若是可以,余生,我宁愿留在此处,与姑娘共度这百年的美好时光。”

    杜清歌苦笑,“只可惜,我心中已有他人,怕是容不进李公子了。”

    李元朗也笑,“姑娘可还记得我与姑娘打过的那个赌吗?”

    “自然记得,只是,你赌的是,我与乔遇最后不能走在一起,但是现在我们只是暂时的分开,太子也答应过我,只是让我一时诈死,相信终有一日,乔遇完成了他的事,定然会许我一个未来。”

    李元朗不以为然的一笑,道:“姑娘可还记得我妹妹元清吗?”

    杜清歌耸了耸肩,“令妹这般刁蛮,怕是打过一次交道的人,都不会忘了她吧。”

    李元朗道:“姑娘更是不知,我妹元清,本是幼时,便与二皇子定下了婚事的,当时云妃在世,由皇上钦点的二人的婚约,若是二皇子能在民间与你相守,倒也罢了,若是他回了朝堂,那他的妃位,便只能是我妹元清莫属了。”

    “啊——”杜清歌呆住了。

    这一点,她倒是真没考虑过。

    她也看遍各种宫廷电视剧,也知道这皇宫之内嫔妃甚多,乔遇是二皇子这件事,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她改变不了,但至少她相信乔遇对她的爱,那么就算是乔遇后来妻妾成群,她都是稳坐正位,可没想到,原来乔遇这么早便有了婚约了。

    那,那到时候乔遇有了别的女人做妻子,让她做老二,老三,她怎么受得了?

    “其实,我妹妹之所以这么针对你,也是情有可缘的,毕竟,慕容遇是她的未婚夫,所以才会有些失控,她其实人不坏,就是小时候太霸道,受不了别人抢她的东西而已,小时候我抢了她的键球,她都放狗咬我,很不讲理呢,更何况,你这次,是抢了她的爱人呀。”

    李元朗替妹妹解释着。

    抢,他抢了抢这个词。

    可为什么是她抢呀?

    明明,明明问题就出在,出在那个男人身上好不好。

    “慕容遇,慕容遇,你个大混蛋,你,你不会真要先娶那个李元清吧。”一想到这件事,杜清歌就恨恨的把手里的竹签子撅成了两断。

    那卖臭豆干的大娘听她口中如此咒骂这个人,不禁抬起了头,声音沙哑的道:“姑娘,不知这慕容遇做了什么丧心病狂之事,让你这般痛恨于他?”

    杜清歌咬了咬牙,道:“他呀,就是个渣男,典型的骨灰级渣男。”

    渣男这个词,让李元朗和卖货大娘一头雾水,这个新兴的词,也不知道是出自哪位文人学者的典故。

    李元朗拉过了她,对着大娘一笑,指着自己的脑子划了个圈,意思是,她这里有点毛病,大娘似有深意的一笑,也没再说什么。

    回过头来,却见杜清歌已经靠在了墙边,眼睛呆呆的直视着面前的小桥流水,很是无奈与纠结的样子,是呀,她千算万算,考虑了种种可能,却忘了一件事,就是慕容遇原本就是有婚约的人。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自己就是第三者,她的原生家庭就是被第三者插足后,父亲和小三跑了,母亲气病,才会让她成为这个世上的孤儿。

    所以,她恨第三者,恨所有琼瑶小说里面的那些让人咬牙的女主,那她现在算什么?她算第三者吗?

    “杜姑娘,我们既然出来躲灾,还是把一切都放下吧,别想太多了。”

    话是这么说,可是要是真想开心起来,还是挺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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