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大宋边陲 > 第九十四章 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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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方,野驴邓世标警惕的护佑,杨彪羡慕的跟着,问野驴道:“你二人好运气,投了陆官人府上,哪像我等苦哈哈,每月军饷都领不到几个。”

    邓世标谦虚道:“我和野驴早有投奔陆主家之意,之前还绞尽脑汁,不知该如何去投,没想到入了陆主家的法眼,就此成了主家身边护卫。”

    野驴得意道:“杨将军莫要羡慕,如你不在军中任职,俺野驴不是吹,和主家说说,凭杨将军的本事,俺主家定招至麾下。”

    杨彪怪笑道:“老子的本事不比你二人差,倘真要投奔陆官人,何用的着你去说和。”

    邓世标道:“那是!杨将军一杆银枪,号称打遍保德无敌手,我等以往不过是小喽啰罢了,岂敢和杨将军比高低。”

    杨彪傲然睥睨,横转长枪,打马道:“走,前面探路去,出了事,你我付不起责任。”

    三人三骑纵马向前探路。

    一行人,从早上八点出发,一路颠簸,到了朱山脚下,不过两个时辰。

    朱山海拔不过八百米,留下几名军士看管马匹马车,众人步行沿着崎岖山道,往山上行去。

    当地熟悉朱山的军士,可做向导,沿途风景秀丽,不时有野兔稚鸡出现,邓世标为了在主家面前表现,几乎箭无虚发,不一会儿,就射杀了三只野兔,两只稚鸡。

    野驴也不遑多让,他手中长刀一掷,隔着老远,竟能击杀野兔,把逃跑的野兔牢牢的钉在地上,引来几十名军士的阵阵喝彩。

    都说大宋兵弱,是相对而言,宋朝对待军士待遇还算不错,保德州地处边陲,军士们在宁知州的督促下,练的兵强将勇,有一战之力。

    杨彪更是勇猛,看被惊飞的野鸡,手中长枪如龙掼出,直接在空中把野鸡穿透,跌落在山林间。

    军士们欢呼声更甚,跑去捡拾。

    “杨将军厉害!”陆扬大拇指一竖,由衷赞叹,随后大声对攀山的军士们道:“多谢诸位勇士护佑,回去后,陆某每人赏二两银。”

    嗷嗷嗷,陆扬话音刚落,就引起一阵阵的欢呼狼叫。

    “多谢陆官人赏!”

    王满堂养尊处优惯了的,开始爬山,兴致颇高,不过一会儿就腿软脚软,气喘吁吁了。

    王琼乃是女流,也累的香汗直流,娇喘不已。

    王凯年轻,好歹有些体力,加上要在果菜面前表现,纵然累的大口大口喘气,也得咬牙坚持,不敢停息。

    春妮,李小,果菜,冯奴娇,田小西几女体力尚好,比起王琼和王凯来,要强上不少。

    陆扬精力旺盛,爬山对他来说,简直小菜一碟,如不是陪着大家,他能一口气跑上半山腰。

    陆扬看看落在后面的王满堂等人,大声道:“王掌柜累了就休息会。”

    “呼哧呼哧!”王满堂一屁股坐下,仰头看看遥不可及的山顶,苦笑道:“老夫只感腿软脚软,浑身打颤,连呼吸都困难几分。”

    “哈哈哈,爬山是最能考验体力者,和行军作战一个道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陆扬大步走到王满堂面前,对仍在努力攀爬的众人道:“大家休息会吧,都停下来喝口水。”

    王琼如释重负,毫无形象的坐下,用手擦拭香汗,摘下腰间皮质水壶,大口喝水。

    春妮等也停下喝水。

    陆扬为她们每个人都准备了一个盛水的皮质水囊,装满热水,如今水温尚在,喝一口很是解渴。

    野驴和邓世标忙放下食龛,递给陆扬和王满堂水囊。

    “主人,您怎么看起来就不累呢。”春妮傻乎乎的问道。

    “哈哈哈,这算的什么,再高的山我都爬上过!”

    陆扬豪气万丈,对杨彪道:“杨将军,过来喝口水吧。”

    “谢了!”杨彪大步赶来,接过水囊,就是一阵痛饮。

    陆扬走到王琼面前,微笑的看着她,说道:“累了吧!”

    面对陆扬灼灼的目光,王琼俊面一红,眼神飘忽道:“还好,我长这么大,是第一次爬山,陆兄以前跟着师傅经常爬山吗?”

    陆扬点头,望着绵绵群山,神往道:“是的,那时候跟着师傅,几乎有一大半的时间穿梭于大山深处,采药玩耍,人就像机器,长久不锻炼,身体的机能就会退化,那些个藏在深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子,大多体弱多病,如能出来走走,甚至平日里多加锻炼,身体抵抗能力就能提高,少生疾病。”

    王琼芳心暗凛心道,莫非他看出了我的女儿身,在说我?

    想想又觉得不可能,于是道:“陆兄所言极是,可身为女子,毕竟有诸多限制,不能如男子这般自由。”

    陆扬认同的点头,此是宋代,和他的现代来说,当不可同日而语。

    “爬山的乐趣在于享受登顶的过程,具有征服的快感,但也不可错过沿途的风景,不妨多多欣赏。”

    “嗯!”王琼莞尔道:“沿途山烂漫,丛林郁郁,鸟雀飞梭,微风袭来,真的令人心旷神怡,胸中舒畅。”

    众人歇息了一阵,又开始启程攀登,杨将军和向导前面探路,后面军士护佑众人,野驴和邓世标重点照顾几位女子。

    王满堂也有军士照顾着,陆扬则重点照顾王琼。

    “爬山考验的是人的体力和毅力,我相信你有毅力,但体力不行,一般初次爬山者,朱山对你来说,还是有些高了。”

    王琼娇喘吁吁,努力跟在陆扬身后,为了不使得陆扬小看自己,她尽管累的很想就此躺下,再也不起来,可就是咬着牙,不声不吭的向上攀爬。

    山路难行,小道崎岖,到了最后,王琼几乎忘记了矜持,开始手足并用起来。

    “我来帮你!”陆扬很自然的伸出大手,深邃的眼眸居高临下的望着王琼,面带微笑。

    王琼俊面一红,咬着红唇,芳心撞鹿,犹豫间,终于还是伸出了柔夷。

    被陆扬宽厚温暖的大手一握,王琼瞬间感到全身一股电流通过,芳心跳的越发厉害,眼眸如水,俊面红如云霞,却隐隐的感到羞涩的幸福和欣喜。

    第一次被男子握手,王琼的羞涩可想而知,如不是男装打扮,王琼是无论如何也过不了心里关卡的。

    好在大家都在努力登山,没人注意到他们,王满堂几乎被两名军士架着方能上山,王凯咬着牙,攀登一会儿就休息半天,然后再咬牙攀登,到最后实在累的不行了,就躺在山道上望天喘气,感到从未有过的累,累的只想躺在原地睡一觉。

    “哎呀,陆兄,这山也太高了!我怎么感觉快到了山顶,却越走越觉得还差好远呢。”王凯在邓世标的搀扶下,哆嗦着双腿苦笑。

    陆扬居高临下的看着王凯,哈哈大笑:“所谓望山跑死马,王兄弟,你看人家几个女孩子都不喊累,你一大男子倒累不行了,兄弟加油啊!”

    “加油!”王凯嘴上大喊,双腿却越迈越沉重。

    “王小相公,要不俺背你吧!”邓世标道。

    “不用,我还能走。”王凯咬牙坚持道。

    上山顶的路程,陆扬几乎是拖着王琼前行,他牵着王琼的柔夷,不断的鼓励着她,和她讲笑话,不知不觉,山顶已经在望。

    也许是情意的鼓励,在陆扬的帮助下,弱女子王琼咬牙坚持,一行人上了山顶,一座破败的庙宇出现在众人眼前。

    陆扬松开手,王琼仍觉不舍,她坐在一块青石板上,娇靥红晕,心思翻滚,目光和陆杨一触,即飞速扭转头望向别处,眼底里满是欣喜,咬着红唇,芳心通通的跳。

    对于眼前这位神奇的风姿绰约的男子,王琼这辈子已然难忘。

    他的手温暖有力,包着自己的手掌,令人特别的安心和安全,他好像有无穷的魅力,感染着身边的每个人,倘若能做的爱人,定是幸福无边的事吧。

    王满堂被两名军士架着,终于也爬了上来,坐倒后,松开胸襟发汗,自嘲道:“陆小友,老夫终于上来了。”

    “王掌柜厉害!”陆扬赞道:“王掌柜一向养尊处优,出门车马伺候,哪里登过高山,今日能跟上队伍,令人称道。”

    “刚开始,老夫还以为爬山不过尔尔,结果还没到半山腰,整个人就瘫了,看来,任何事不去身体力行,是殊难体会其中滋味也。”

    王琼道:“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叔父,琼儿以为,行路是最难的。”

    王满堂意味深长的看看自己的侄女,点头道:“琼儿身体不错,比老夫厉害。”

    王琼粉面羞红,惶惶的瞟一眼陆扬,垂首不语。

    “父亲,陆兄,我也上来了!”王凯最后一个爬上来,一骨碌躺我在地,大呼好累!

    众军士成扇形坐在附近,杨彪入庙内探查。

    春妮,果菜,李小,冯奴娇,田小西几女均围在陆扬身边,叽叽喳喳的说着,擦拭着汗水,取出水囊补充水分。

    “累不?”陆扬笑问。

    “还好啦主人。以前我也爬过山的。”春妮仰着粉嘟嘟小脸道。

    “腿好酸,都不是自己的了。”果菜揉着腿道。

    “主人,喝水。”田小西把自己的水囊递给陆扬。

    陆扬接过,痛快的喝了几口,田小西眼底满是羞喜。

    冯奴娇看到这一幕,抿着红唇,眼底满是黯然。

    她向来自卑,陆扬对她很好,也很器重,可要说起和陆杨亲近,就不如春妮和田小西,果菜呆萌呆萌的,李小与世不争,田小西胆子比她大,她很想多多接近陆扬,因为心底的自卑作祟,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棋差一著。

    此时杨彪从庙里出来,沿着台阶而下,说道:“陆官人,庙内无人,只有一尊泥塑的雕像,要不去看看。”

    周围军士散开,在四周警戒,陆扬等一行人进入庙内,拜了三清雕像,就在庙内院落打开食盒,从中取出蔬菜,肉食,糕点,面食,水果和酒水。

    春妮等几个女孩子围住在一起吃。

    陆扬和王满堂,王琼,王凯一起招呼杨彪过来吃酒,军士们和野驴邓世标自去烧烤不迟。

    就在这时,只听外面军士喊道:“什么人?不许接近,速速离去。”

    杨彪反应极快,唰的抄起手边长枪,对陆杨道:“陆官人稍带,某去看看。”

    王满堂等一脸紧张,陆杨安慰道:“你们在这里千万别出去。”

    王满堂拉住陆杨道:“陆小友,你干什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外面有众多军汉应付,你就不要去了。”

    “陆兄!”

    “主人!”

    几人都担忧的望着他。

    陆扬笑道:“你们不必紧张,听风辨音,外面不会有大事,我去去就来。”

    关系到众人的安危,又有劫匪打算发难保德之说,陆扬亦不免担心,他快速的闪出庙宇。

    就见野驴和邓世标拔刀在手,守在庙门外,而数十位军汉,围着两个身穿虎皮的汉子。

    “什么人?”陆扬沉声道。

    “回主人,好像是山里的猎户。”野驴道。

    陆扬点头,走过去,杨彪对他道:“山里猎户!”

    两汉子被围,吓的点头作揖道:“大人,俺们真的是山里的猎户,不信你尽管可以去问,俺叫乔老四,这是俺弟乔老五,就住在附近不远的山坳。”

    地上扔着一头刚猎杀的母狼,名叫乔老五的男子怀里还抱着一头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狼崽,眼睛还未睁开。

    陆扬看了眼母狼的尸体,对两个猎户道:“你手里的狼崽可不可以卖给我?”

    “这位官人您太客气了,狼崽送给官人好了,不要钱。”乔老五道。

    “钱是要给的,某从不白要别人的东西。”陆扬从裤兜掏出一些碎银子,塞到乔老五手中,接过毛茸茸的小狼崽,抱在怀里。

    “多谢官人,多谢官人,您真是个好人。”乔老四和乔老五点头哈腰道。

    “带上你们的猎物,赶紧离开此地!”杨彪喝道。

    “是,是!”乔老四和乔老五抬着母狼的尸体快速离开,看着两人消失的身影,陆扬沉吟半晌道:“杨将军,吩咐你的手下小心警戒,我们即刻下山。”

    “陆官人可是看出了什么?”杨彪奇道。

    陆扬摇头道:“没有,只是一种直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