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大圣归来之重振旗鼓 > 第74章 失踪
    “人呢???”

    “我,我不知道啊,刚才我不是在你眼皮子底下洗碗吗?我怎么可能知道。”

    “不行,我得出去找找。”

    “我跟你一起去。”

    “你就呆在这儿,要是兰兰回来了免得错过。”

    “那,好吧。”咸鱼也有咸鱼的自觉,要是跟着孙悟空出去,她肯定是拖后腿的那个,“我就在家里等着,哦,对了,我可以黑进城市的监控系统,你把手机和耳机带上,要是我有消息了就立马通知你。”

    “行,没问题。”孙悟空应答道,合上大门,头也不回消失于夜色。

    至于某条咸鱼,连忙脱下了身上的围巾,活动了一下手指的关节,眼神一凝,咸鱼究极进化,咸鱼王。

    那一天,某个城市的天网系统深陷泥潭,所有在岗不在岗睡觉或没睡觉瞎几把游荡的科技人员都被夺命连环call呼唤到了自己的岗位上。挑灯夜战???不不不,程序猿和攻城狮是不需要灯的,八百多度的眼镜反射着屏幕上不断滚动的字样。

    有人高呼,有人低叹,亦有人如同陷入了绝望之后发出的疯狂的大笑,为了避免影响到还在战斗的同伴,非技术人员一记手刀斩在后脖子上,使其陷入昏厥。

    十人?百人?轮番上场,却也如同只用了树叶遮住了关节部位的身娇体柔的少女,对面却是一个如同孙悟空一般有一个长达十八厘米又粗又硬的棒子的兽人,百般反抗却还是没能抵挡地住敌人的侵入。

    战斗持续了十二个小时,手刀百人斩成就达成之后,茫然地环顾四周,以及电脑屏幕整齐而又诡异的笑脸看起来渗人非常,干脆利落地给自己来了一手刀,为百人斩又添上一分贡献。

    只是,在他昏倒的时候,却没有发现所有屏幕上让人束手无策不断邪笑的哈士奇脸同时消失了,正如它悄无声息地杀过来,又悄无声息地离去,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醒过来的百人众默契地统一了想法,他们齐心协力,熬夜苦战,总算排除了问题,至于入侵者是谁,从哪儿来,则变成了一个传说……

    究极进化的咸鱼王,让人控制不住地倒吸了一口凉气,恐怖如斯。

    一整个城市的监控系统啊,要想找一个人面部扫描选出一些目标,再用肉眼进行筛选,对于百人众来说可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对于究极进化的咸鱼王来说,工作量稍微大了一些,一方面要啊压制百人众的反抗一方面还得专注于另一个屏幕找人。普通人水准一下的身体素质,全是凭着李灵娲的毅力坚持下来。

    好在,并不是没有收获,虽然没有找到兰兰,却找到了一些一身黑衣打扮的人。通过他们经过的摄像头分析,目标正是朝着李灵娲所在的地址。

    死马当作活马医,这些家伙应该知道些什么,搞不好就是他们干的。

    孙悟空听到李灵娲的指示,直奔目的地,哪怕他的手腕不能喷吐蛛丝这种城市赶路神奇,腾空跳跃之间,却也慢不了多少,毕竟不需要选取合适的粘附点。

    然后,一堆心怀鬼蜮伎俩的黑衣大汉的面前,从天而降一位被杀气所覆盖俊朗面庞的年轻人。

    “你是?”有人好奇地发问,出现方式有点诡异,咻地一下就出现了。饶是他们一伙人心狠手辣满手血腥,也控制不住内心的疑问。

    回应他们问句的,是陡然放大的拳头,狠狠地铭刻进站在最前面的人的脸上。宛若火车撞过来的恐怖力道,而且还凝聚到了一个小小的拳头上。正面吃了孙悟空的一拳的家伙,颅骨传来的清晰的骨裂声,七窍流出了鲜红的血液以及白色的……死透了。化作人间大炮的尸体,最后的贡献大概是撞翻了自己身后的同伴,又增加了几个重伤人员。

    “说,兰兰呢?”

    “虾米?”

    “老子的女儿,你们给老子绑到哪儿去了?”

    “没有,我们还没有动手,怎么可能绑架你的女儿。”昔日同伴死不瞑目血淋淋的头颅脸贴脸,饶是这帮自称无所畏惧的汉子也只觉得心惊胆战,加上孙悟空杀气的弥漫,差点就被吓得尿裤子了,孙悟空怒火冲天的喝问,让他们不自觉地就吐露了行动的情报。

    “死。”孙悟空又锤爆一个敌人的狗头,暴怒状态的他,失去的理智远超之前掐李灵娲脖子的时候,没有说出让孙悟空满意的答案,通通都可以下去报道了。

    人生路的选择啊,踏错一步,万丈深渊。

    但是,这只是今夜的第一波而已。

    华明义安排过来的人,怎么可能只有这么五六个,虽然他仅仅是条苟明贤手底下的狗,但能做到目前的资产,靠的,可不仅仅是苟明贤而已。

    很快,李灵娲又确定了一伙人,孙悟空根据李灵娲给予的情报,再一次赶了过去。

    “我女儿呢。”

    “不,不知道。”

    好,李灵娲又找到一伙人。

    “我女儿呢。”

    “我,我……”

    下一伙。

    “老子女儿呢???”

    “神经病啊,我怎么知道你女儿?”

    循环往复,一夜时间就这样悄然溜去。

    最后,还是让孙悟空找到了兰兰。充满戏剧性的,小家伙并没有被坏人绑架。因为好些天不得不呆在狭小的房间之中,好动活泼的天性让她在看到房门大开的时候控制不住地就跑了出去,就玩一小会儿,一小会儿就马上回来,爸爸应该不会发泄的吧。

    可是,兰兰太小了。李灵娲选取的地点,饶是一个成年人进来,不熟悉地形的话恐怕都会迷路,更何况是她这么一个小家伙。再加上地方过于偏僻,摄像头的分布密度也要小得多。诸多的巧合堆积在了一起,这也是导致孙悟空和李灵娲彻夜努力却无功而返的原因。

    至于为何孙悟空还能找到兰兰,却是黑猫的功劳了。

    小家伙找不到回家的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低声啜泣。黑猫听到了小主人的哭声,丢开被她揍得奄奄一息的成年金毛,瞬间就消失在了夜色的阴影之中。留下身上只剩下一半毛的狗子在寒风中哭泣。

    黑猫的听觉以及嗅觉,还有与生俱来的夜视能力,让她在城市的夜色之中畅通无阻,也让她最先找到兰兰。用她比之兰兰更加娇小的身躯,给予小主人温暖。

    随后,等兰兰没有那么害怕的时候,再从兰兰的怀里出来,跑在前面给小家伙带路。

    只是,她漆黑的皮毛,在没有路灯的小巷子的掩护之下,饶是孙悟空都得辨认一下才能找到她的身影,更何况是兰兰。感觉到兰兰找不到她的时候,黑猫就会停下来,跑到兰兰的腿边蹭一蹭,给予小主人安全感。顺便,带着小主人避开那些散发着危险气息的陌生人。

    一整个晚上的担忧,孙悟空很想给兰兰的屁股上来一巴掌,可是看到兰兰的小脸蛋上还有点点泪痕,举起来的手掌怎么也挥不下去了。

    “兰兰,我们回去吧。”孙悟空弯下腰,抱起小家伙,一夜过去,兰兰似乎都轻了不少。

    至于黑猫,孙悟空想了想,也明白了为什么兰兰会主动找到他的缘由。看着黑猫萎靡不振的模样,孙悟空拎起她的后脖子,一起抱在了怀里。

    (未完待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