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一遇郎君误此生 > 第八十四章 好一出英雄救美的戏码
    王月华说道,“你的妻子,林茵。”后面的话她在是在心里说的,除了想杀我的林茵外,当然现在还有你刘世轩,想夺我丈夫的田华,杀害兰菊的凶手思南风。

    刘世轩站在了卖铁板豆腐的小摊前的队伍里,排起了队,说到,“我一直很好奇,她为什么一直想害你。”

    王月华闻着烤豆腐的香气,心情也明媚了不少,说到“我也很想知道,不过,她现在是你的妻,还是不要聊她了。”毕竟他们是一丘之貉,讲给他,又有什么用。

    两人买到了豆腐,站在小摊旁,用小勺子挖的吃着。

    刘世轩用蓝色的方格子手帕擦着嘴,说到,“我没想到你会与我一样,在这路边吃。大多女孩子,心里想吃,可像你这样洒脱的在路边吃的,却是少有。”

    王月华从黑色手包里掏出一方淡粉色的手帕,轻轻擦完了嘴,将手帕叠好放进了包里,说到,“已经是午饭的时间了,主要是饿。”

    刘世轩笑的尴尬,他不是忽略了午饭的事情,他只是在等思南风来。思南风交代过了,事成之后,带她来古街,他要在这里与她来一场邂逅。刘世轩假装寻找好吃的餐厅,四处张望着思南风的身影,嘴里低声道,“不知道,这古街哪里的饭菜最好吃。”

    王月华看着他“都行,能填肚子就行。”

    刘世轩寻不到思南风的影子,觉得他八成是食言了,毕竟这个思南风性情古怪,他说到,“那我们去前面那件店吧,那里进去的人多,应该好吃。”

    两人刚抬脚,一个人就飞快的从王月华的面前跑过了,并抢走了她手里的包。她连忙大喊着,“站住。”若是其他东西也就罢了,可这是雨亭送她的包。

    她穿着高跟鞋奋力追赶,旗袍下摆带起了风。

    刘世轩跟着跑了起来,可他本就有点胖,腿又短,很快就与她们拉开了好大一段距离。

    王月华看着男子的去路被一抹纯白的身影拦住了,她没有停止奔跑,只是一瞬间明白了,原来今天的一切,都是思南风在背后安排。他的目的是她,他想得到她。

    思南风的身后站着数十个穿着警服的警察,警察抬着枪对准了男子,厉声道,“站住。”

    男子连忙站在了原地,举起了手。

    王月华放慢了脚步,慢慢地走了过去,伸手取过了男子手里的包,看向了思南风,说到,“谢谢。”

    思南风生的高大,穿着纯白的长衫,带着金丝框眼睛,嘴角带着浅笑,一张精雕细刻的脸显得清秀善良。围观的人纷纷喝彩,几个怀春少女甚至谈论起了思南风。

    警察押走了男子。

    思南风笑的温柔,说到,“我帮了你,你不该请我吃饭吗?”

    王月华两只手将包抓在身前,点点头道,“当然。”腹语道,好一出英雄救美的戏码。

    刘世轩气喘吁吁的追了过来,喘好了气,站直了身子,看向了思南风,只觉幼稚,思南风这样太刻意了,反倒会让王月华起疑心。

    思南风看着刘世轩的满头散乱的头发,只觉反胃,毕竟他头发上抹了太多的油,这会儿的发型跟街边的乞丐差不多。他别过了脸,开口道,“世轩,没想到你也在这,这都中午了,你也该回家吃饭了。”

    刘世轩伸手将头发拢向脑后,笑着道,“有你陪着月华,我也就放心了,她今天心情不好,你多担待。那我就先走了。”说完,挪动着圆润的身子离开了。

    思南风看向了王月华,开口道,“走吧,你想请我吃什么好吃的。”

    王月华看向了街边的小餐馆,破旧的牌匾上的写着大众面馆四个大字,开口道,“要不,就这吧。”她可不想陪他去吃好吃的,那样吃的时间又长,又费钱,他这种人不配。

    思南风明显愣了一下,他看向了店面,光是那个牌匾就够倒胃口的,又旧又破,他再看向里面,里面木质的桌椅上油腻腻的。他皱着眉头道,“好吧。”

    王月华看着他为难的样子,心情顺畅多了,迈腿进了店。

    思南风拄着拐杖进了店,一身纯白的长衫与店里格格不入,店里吃饭的大都是穿着粗布褂子的平民。他看见了挂在厨房间门口的门帘,门帘上全是油,都黑了,他再看向店员,店员身上的白围裙黑的发亮,地上全是垃圾,他觉得头皮发麻,一秒钟都待不下去了。

    转身捂着嘴,就出了店,看见了路边的橘子摊,伸手拿起了橘子,剥开吃了起来,他看向了身后的警卫,开口道,“一块大洋。”

    警卫直接递给小贩,小贩连忙要还给思南风,本来一个橘子就只值几文钱,况且他们都穿着警服,这钱他哪里敢收。他抖着手往思南风手里递。

    警卫连忙制止了,要是小贩的手碰到了思南风,只怕是小命不保。

    思南风自打瘫痪后,洁癖更严重了,他再也没有碰过钱,因为他觉得钱被那么多双手摸过,他觉得脏。随着洁癖的加重,他已经很久没有出过西山公馆了。出来时会带大批的警卫,一方面为了保护安全,一方面是保洁。不过,他刚才会进那家店已经让他们很吃惊了。

    王月华看着他拄着拐杖,逃出了店,眼里浮现了笑意,只是很快就消散了。她出了店,看着那一抹笔直的白站在小摊前吃橘子,暗自想到,他该不会真把自己当成不食人间烟火的白衣仙人了吧。

    思南风将橘子皮扔进了小摊旁的垃圾桶里,掏出了手帕擦擦手,拄着拐杖转过了身,看向了站在面店门口的王月华,她穿着旗袍雍容华贵,露出来的皮肉白皙嫩滑,她实在与这种地方太不相配了。

    金丝框下的眼睛透露出笑意,浓的再也化不开。原来她是在跟他做游戏,她故意引他进这样的店,逗他玩,真是好调皮、好可爱。

    他冲着她笑了,瓷器般白皙的脸颊上泛出一抹绯红,高挺的鼻梁下,一张薄唇轻轻咧开,金丝框下弯弯的眼睛里闪着星光。

    虽然他身旁站着警察,可是来往的行人的目光还是在他身上停留了。小孩子也对着他微笑,因为他看起来太美好了,看起来纯白善良。

    王月华看着他的样子,也愣了神,因为她见过他发疯的样子。司机的话回响在她的耳边,少爷,以前是个很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