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魔妃很妖娆 > 第三章 无故重生(3)
    她踉跄着起了身,回了那屋内。那干尸目眦尽裂,嘴大张着,只这片刻的当,就已然变得皲裂枯槁。呈一跪拜模样匍匐在那女子坟前,讽刺至极。

    华千落皱着眉一脚将那干尸踹飞,这种猪狗不如之辈,不配在那女子坟前跪拜,免得脏了她轮回的路。

    在床角处,有一个简陋的木桶,装满了水,应该是那女子晨洗用得。华千落走去将脸凑向它,水盆里,一个包子脸的女孩,正失魂落魄的看着她,两眼红肿,带着萎靡不振的颓废模样。

    是她前世幼时的模样。

    华千落唏嘘片刻,倒没多少惊讶,方才那男的喊道他的孩子变了模样。想必便是自己这老鬼进了人家小姑娘的身体,身体便自动适应了灵魂的模样,成了她的样子。

    重活一世,脸都得是上一世的吗?

    华千落几乎想掩面而泣,真是祸不单行,她这三岁孩童的身体本就别生枝节,再给她一张上辈子仇家遍地走的脸,不给人留活口吗?

    有些恍惚的将手攀上脸旁,捏了捏,圆嘟嘟的,手感很好,带着些婴儿肥。

    记得爹爹总喜欢这么捏着她的脸,娘亲还总是怕她漏了馅,所以叫她包子来着。

    揉搓了自己一会,便觉无趣,又看着木盆发了会呆。

    上辈子凌迟师叔时便已知自己不得好死的下场,所以没有什么后悔不后悔的,她自问对得起四海八荒。却独独面对慕家兄妹时,永远惭愧的无地自容。

    轻叹一口气,伸出一节手指探进水中,搅得木盆里的小姑娘变得扭曲滑稽,模糊不清,慕晴定是要救的。慕天尸骨无存她也无回天之力,只希望能消减消减心中罪孽吧。

    噬魂戒虽是百年难遇的宝物,却也没有神通广大到随心所欲的地步,所能控制之处也不过方圆五百里已已。

    而慕晴定是不会无故阻了无辜鬼魂的往生之路,而以她的定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烈性子,也不会是受人胁迫。

    只能说她处于混沌状态,兴许是被人封印了,在某个仙门世家的藏宝阁里打了好几层结界里。

    看来,有必要在这附近走走,拜访拜访也附近的仙门世家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老相识。

    思及此,华千落在这木屋里翻了翻,竟只翻出一贯钱来,但本着麻雀再小也是肉的原则,将它挂在身上,便踏入夜幕中。

    此时天边已吐白,睡醒的鸟唱着拿捏不稳的初鸣,隐隐的似乎还有片片蛙声,想来那男子就是在那池塘打的雨才染了一身的鱼腥味。

    华千落顺着踏出的曲折阡陌拐了三十六个弯,在磕磕绊绊的走了一个时辰左右,才终于在迎面的风里听到几点人声。

    华千落喜极而泣,这三岁的身体住了个老鬼,本就平衡能力差了一截,这回更是三步一倒,摔得她那叫一个鼻青脸肿,好不刺激。

    见终于熬出头,华千落两步并一步,朝着声音方向狂奔,喊道:“停一停!停一停!”

    前方的是一队流民模样的村民,一男一女,还有一对大眼睛的童男童女,都背着褡裢。听见一阵叫喊,纷纷转过头来。

    华千落跑的太急,又摔了一跤,才气喘吁吁的停在他们面前。那男的和女的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无奈,那两个小孩子倒是丝毫的不怯生,好奇的围了上来。又被那女子狠狠一瞪,悻悻的退了回来。但两双大眼睛骨碌碌的转着,不停地看着她。

    未等华千落把气喘匀,就听一道女声传来,透着丝丝无奈:“孩子啊,不是我们不收留你,你看看我们,颠沛流离的,实在不是好人家。”

    “啊?啊!不是不是!”华千落愣了一愣,才反应过来她的意思,竟然把她当成流浪儿了,虽然她现在怎么看怎么像。干笑几声,觉得呼吸通顺了些,道:“我是问,这附近的仙门世家是何姓?”

    这对夫妇闻此,相视一笑,华千落被他们笑得二丈摸不着头脑,好半天,那男子停了笑,还有些气喘:“这的仙门世家可多了,百家姓!”

    “百家姓?”华千落不明所以,又咀嚼一遍,突然,她脑袋里闪过一丝光亮,不确定的问:“云中城?”

    “百家姓的自然只有云中城!”那女子爽朗的大笑几声,道:“小娃娃也要去云中城?与我们一路?”

    华千落对此求之不得,赶忙应下。这一走才知她竟走了反路。

    “小娃娃去寻亲?”那女子揽着自己的两个孩子,问。

    “唔,是。”华千落含糊其辞,不过寻慕晴也算是寻亲,她也不算讹她。

    “小娃娃家也受了灾吧,近来真是不太平,死人都活喽。”那男子在一旁唏嘘道,随即又变得义愤填膺:“那蛮荒太岁当真死了也不安宁!养了个疯子现在竟还祸害人间!”

    华千落放在腿侧的手指微微蜷曲,蛮荒太岁是众人给她起的称号。当初她听了这个时那叫一个气恼,多大仇!这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哪个五大三粗杀猪的。

    看来,众人都知道是慕晴搞得鬼,那帮仙门世家,压制不住慕晴的戾气是自己没本事,反倒将一切都推给她?

    “哎,小娃娃,你找哪家?”那女子见华千落垂头不语,以为丈夫戳到了她的伤心处,瞪了眼丈夫,柔声问。

    “……长山余氏。”华千落犹豫片刻,还是决定去先去找当初的酒肉朋友余文邕,这小子天赋异禀,八岁结丹,但奈何是个庶出子弟。他大哥是个混蛋草包,所有的草包,尤其是出身高贵的草包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善妒。

    妒忌所有比他厉害的人,而余文邕自然成了人肉靶子。但他机灵得很,自从结丹之事被发现,便开始花天酒地,未及冠便成了青楼常客。余家长辈多次劝说无用,自然是放弃了他。说起来两人相识还是在青楼认识的。

    但世事无常,人心难测。这么多年,她也不能确定他是否还是当初那个纨绔子弟,此去还是先探探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