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狂牧 > 第38章 会说话的吉尔斯
    杀!

    一刀劈下,无数水滴或震或甩或抖,被黑色的刀光劈成碎片。然而,因为这一击的出现,肋下却被刺了一刃,疼痛钻心。

    水镜迷宫……

    对夜辰来说,三个刺客并不算什么,哪怕就是三兄弟这样的人。但水镜迷宫,却是一个非常缠人的法术,而且由于黑夜的掩饰,令他根本无从分析哪个是真身,哪个是幻影。但难就难在了水镜迷宫这个法阵本身,它本身并不具备攻击性,却有着非常高强度的致幻能力,这让夜辰不得不选择守势。

    守这个字,总是以很耻辱的一面出现。但夜辰从不觉得,相反,守比攻更注重技巧,技术含量也不比攻少多少。试想一下,如果力量不及对方,速度也不及对方,此时还选择贸然进击,就等于自寻死路。而选择守势,那空间就大很多了。可以选择防守反攻,也可以选择用防守拖垮别人——对付刺客来说,后者尤为有效。毕竟刺客不是战士,就那三板斧的功夫可以威胁到人,等对方气力不继,那时候就是自己的天下了。

    只是以夜辰的性格,守到对方主动垮掉绝不是他的意愿,他的心意更倾向于防守反击。于是,三兄弟借着这个水镜迷宫,开始了一场视觉盛宴:肋下、腰后、脑后,各个角度发起的攻击,都会被夜辰以各种姿势挡掉。而夜辰的出手角度,也是千奇百怪,有时候是从身后反手递出,有时候是从颔下刺出,还有的,竟是从裆下穿出的。

    因为水镜迷宫的关系,夜辰的出手力度和频率自然比三兄弟要快上很多。他的体力消耗程度,当然要比三兄弟更快许多。于是,占据关键的体力问题此时倒显得并不那么重要了,哪怕他们三个只是三板斧的刺客。

    夜辰的刀术的确比他们想象中强太多。如此如孔不入的攻击角度,竟也被他防范得丝毫不露破绽,甚至还时有反击,令他们分身暇顾。这让三人心中暗暗吃惊:这还仅是他们占尽天时地利的情况下,要不是他们早做安排,此时的夜辰,恐怕早就杀破他们的防御冲上来了。

    但也就是因此,三人才打得更加卖力。他们都不是轻易放弃的人,如今手段用尽,趁着对方还没回过神奋力搏杀,得到最大程度的成果,这才是刺客的终极奥义。

    在历代文人骚客的笔墨里,刺客这一职业被无限神化和浪漫化,并非是没有原因的。无论是“事了拂衣去,身藏功与名”的潇洒不羁型,还是为达成目标不择手段,传唱至今的名刺客轶事,都在后人心中种下了非常深厚的刺客文化。做为行走在黑暗之中的职业,刺客这一行当让许多人闻风丧胆,但人们性格中的反面,总喜欢将这些不知名的黑暗杀手作为黑暗英雄来崇拜,对很多真正任职刺客的人来说,其实是很不可思议的。

    然而,实际上,真正的刺客,比人们想象中要更加黑暗、更加野蛮,也更加无聊和无赖。一击不中,远遁千里,说白了就是不断消耗对方的锐气,令自己在对战中更加具备优势。抬抬手就让对手昏迷不醒,还一脸傲气凛然,其实是用迷药的下三滥招数。还有的往匕首上抹毒,表现出一种大无畏的精神,还一脸无奈,实际上根本就是怕打不过对手,然后往刀上抹点毒,属于那种擦一点边也能弄死你的猥琐理念。

    这三兄弟是真正的刺客,自然是有什么招数就使什么招数。手段经验层出不穷,对上一般人,恐怕早就被迷瞎眼一刀抹喉了。可面对夜辰,他们也只能望洋兴叹。相比之下,夜辰的经验比他们丰富太多了,手段也比他们强太多,趁着攻势的一点喘息之机,甚至还有机会逼得三人不得不回防。刺客的手段根本就没在他手上起效过几回,最有效果的一次,也不过令他回防的时间稍稍慢了那么一点。不过夜辰也有补救的办法,因为说到底,他还是个牧师。

    治疗术。

    最卑微,最不起眼,也是最低级的法术,却让夜辰久久没有露出败象,反倒是兄弟三人被打击得精神萎靡——其实想一想,这也的确挺折磨人的。打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在对方手上划了一个不痛不痒的口子,还没来得及高兴,人家扬手一指,白光一落,这点优势就等于白打了。

    这货,怎么偏偏就是个牧师啊!

    三刺客兄弟很费解,也很无奈。而老大,此时被白光刷得脸色阴沉,已经萌生去意了。

    真正的刺客,是不会妄自断送性命的。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是他们的生存理念,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是他们的经营经验,傻了吧几把性命断送在一次任务上的,只能说这人是愣头青,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和他们这种级别的高手,注定还有很远很远的路要走。

    松风驿馆,只是一次意外的机会,能不能成功并不重要;真正的局,还是在朵尔城。

    老大心中清明,很快便已分析出此行的目的。他也是从头到尾唯一一个保持冷静的人,稍一衡量,便已得出这个结论。

    必须退!

    不是他对夜辰畏惧有多深,实在从一开始,这场战局就已经注定了结果。强过太多的刀术、水镜迷宫的特点、夜辰过分强悍的实力,都渐渐影响着这场战斗的走向。而他们,在开始的三板斧过后,士气也出现了不可避免的低迷。

    可能赢吗?

    从肯定式到疑问句,老大经过了很久的心理挣扎。从开始的乐观,渐渐发展到现在的悲观。不得不说,夜辰的强悍实际上是很打击敌手兴致的,毕竟没人愿意做别人的沙包,还得在做沙包的同时给敌人吸收经验。

    但夜辰却丝毫不觉。他热爱战斗,喜欢战斗,一直以来,就因为这过强的身手,反而令他没有了生死搏杀时该有的惊险与刺激,这让他很苦恼。而现在,终于来了三个愿意动脑还会动手的高手,这令他非常欣慰。要不是双方必须要分个胜负出来,他是绝不愿意下死手的。但现在……

    唉!

    夜辰叹着气,手下却依然狠辣异常。一刀劈出,强猛的攻势不仅连雨点劈散,就是被刀光余波波及的三人,也是心头猛跳,叫苦不迭。这种刀术,他们不仅闻所未闻,更是强得离谱。一旦夜辰拔刀,他们就得找空子四处躲避,否则,碎裂的就不只是雨点,还有他们本人。

    撤退,迟了……

    对夜辰实力的严重估计不足,导致三人不得不陷入这死局一样的缠斗。现在的局势,已经不是他们能不能赢,而是能不能退……

    ……

    松风驿馆的小木屋内,吉尔斯被强行按在了椅子上,并五花大绑。此时的他没有半分死灵师该有的神秘感,只是一个劲地苦笑。

    睡过头,就被抓了……

    这事要是传到外面,不闭上三五十年的关是不行了。一个死灵师,还是一个拥有灵蛊的死灵师,竟然被人趁着睡觉给绑了,这事能成为他一辈子的污点。

    “吉尔斯,”对方轻轻念着他的名字,迈着悠闲的步伐,在他身边来回踱步,俏脸上显露出不符合她年龄的深思表情,“从圣殿地牢里走出来的死灵师,这十年来你还是第一个。选择跟随圣殿人的,你也是头一个。你到底怎么想的,死灵师就这么没有立场吗?”

    吉尔斯干咳一声,叹息:“姐姐,有什么问题就直说吧,用不着旁敲侧击地调戏我。”

    这下轮到那女子干咳了。她略一捂嘴,佯装倒水借机走开了。塌上的女子站起来,走到他面前,一张俏脸上满是寒霜:“告诉我,圣子在哪?”

    “圣子?”吉尔斯眨眨眼,“那是谁?”

    女人略一皱眉,很不情愿地吐出一个名字:“就是夜辰。”

    吉尔斯愣了一下,不出声地打量了几眼。那女人的声音顿时有了一分愠色:“你看哪?”

    “当然是看你啊,难不成我看那个丑八怪?”吉尔斯想也不想。这女人脸色立即好了很多,身后却突然有一股杀意袭来,他打了个哆嗦,假装没看到。

    不过被一个陌生男子直勾勾地盯着,就是话说再好,凌书雪也不会真信。但她也猜到了吉尔斯的小心思,冷冷一笑道:“你只管说出夜辰在哪,我就放你一条活路。”

    吉尔斯怔了一会,突然摇头叹息:“你觉得这些威胁对一个死灵师来说,有作用吗?”

    这下轮到凌书雪发怔了,俏脸微微有些发烫。

    不熟,真不熟。好好的大小姐,对绑架这种营生就是脑补再多再有天分,也不可能成为真的绑匪。尤其对上吉尔斯这种人,更是被调戏了好几遍也不清楚,只觉得自己太笨。浑然不觉这几句话下来,已经将问话的主动权交到了吉尔斯手上。

    “唉,我说你,问话之前,是不是应该先把自己的身份表露一下?反正脸也露了,大家迟早也知道,没必要藏这么紧嘛!”吉尔斯打开了话匣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