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 61最新更新
    春天实是个好季节 段小楼迎来了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也是喜事全文阅读。他辛勤耕耘播种成功了,——菊仙有孕了。

    这个消息像颗炸弹一样,轰炸了小院的里外。

    男主角段小楼很不淡定,当场兴奋得昏过去,吓得程蝶衣连忙跑出去,叫住了刚走、还没有走到屋门口的大夫。

    花清远比较镇定,又不是他的孩子,程蝶衣跑外面叫大夫的时候,他俯□掐了段小楼的人中,很快这个准爹就醒了过来。

    人啊,果然不能太高兴,大喜与大悲伤身啊。

    随后好长一段时间,段小楼的气势指高气扬到令人发指的地方了,一个男人能让自己女人怀孕,这也算是大展雄风吧。

    这一日里,花清远空闲,亲自考察着小笙这阶段,在私塾所学。

    他前天刚谈妥了一桩大生意,赚了一笔不小的中介费用,最近一段时间,都不打算接手生意了,在家陪男人孩子。

    背完了一整本《三字经》,小笙爬到了花清远的膝头,抱着花清远的脖子,童声稚稚地说:“叔叔,菊仙婶婶说,要是生个小妹妹就给我当媳妇,要是生个小弟弟,……”

    小笙垂着头,有些迷茫不解,“叔叔,为什么生个小弟弟就不能做我的媳妇了呢?”

    这个,花清远也不好回答,他自己喜欢程蝶衣,不在乎程蝶衣是男是女,他只是喜欢程蝶衣这个人、这份性情而已。

    他努力组织一下,才说:“因为小弟弟是男孩子,你也是男孩子啊。”

    花清远解释完后,小笙更糊涂了,“为什么男孩子就不能在一起呢?叔叔你不是也做了爹爹的媳妇吗?”

    “噗!”

    花清远喝到嘴里的茶水,一气喷了出来,还差一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啊

    “哈哈……”那厢里,散场刚回来的程蝶衣,恰巧听到这一句,笑得整个人都摇颤起来。

    要说这世上,还是自己儿子最贴心,越看越是可爱了,他冲着小笙招招手,“儿子,过来,爹带你去天桥,看胸口碎大石玩。”

    小笙高声欢呼着,也不在乎花清远喷了他一脸的茶水,从花清远的腿上跳下来,撒欢地向程蝶衣跑去了。还是爹爹最好了,叔叔嫁得好、嫁得好全文阅读。

    程蝶衣拉着小笙的手出去时,回眸望了花清远一眼。微微上挑的眼睛,弯起一条弧线,抛来一个优雅华丽的眼神给花清远,绽出星光灿烂的欣喜来。

    花清远如触了电一样,打了一个颤,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媳妇就媳妇吧,只要那个人开心就好。

    清明一过,踏青的日子到来了,青草翠郁、野花绽放,连着风都柔和起来,不似初春那般如刀锋入骨了。

    远离人群的后山,小径崎岖,山路多石子,两旁总有些去年经历过冬风摧残的树枝横斜着,花清远细心地拔开,拉着程蝶衣,一路向山上摸去。

    “昨儿,在戏院见到袁四爷了,袁四爷说我和师兄的《霸王别姬》唱的不如刚出道的时候了,缺失了最初些的味道。”

    程蝶衣淡淡的惆怅着,抬头望了一眼,还很远的山路,以及耸在雾里、若隐若现的山头,有些难言的失落。终究是用过心的,现下却渐行渐远了。

    “怎么会,你们唱得久了,当然是越唱越好才是,”花清远心中不喜。袁四爷干嘛多这个嘴,好不好的,他还不是有时间就癞去戏院一遍遍地听,“四爷不过是听得多了,期待也就更高了,蝶衣,你用心唱就是了。”

    “不用四爷说,我也清楚的,哎,总是一颗心散了,不如那时一心一意学戏时好了,”

    有得就有失。他命幸,得了花清远,总是要随之失去一些东西,不用花清远帮着开解,他也懂的,但这份失,他觉得值,就好了,他之所以说,还是有点子落寞的。

    ——戏,毕竟是他忠爱的事业。他曾经小半辈子的执着。

    “四爷说,我的霸王在台下了,”

    程蝶衣幽幽说完,瞟了身边人一眼,花清远已经开心得像偷到嘴的大白猫似的了。

    这时的花清远也不怨袁四爷多嘴了,这嘴多得好多得妙,颇成人之美。下次还得建议四爷多来才是。

    “你是我心里的虞姬,不是台上的也不是台下的,”花清远抓住程蝶衣的手,放到心中,“永远都是这里的,永远就是我们都老了,我比你晚死一天。”那种没有期限的承诺,不是承诺,是谎话了。

    什么生生世世的,谁能记谁那么久远,三途河边一碗汤,谁又可能成为谁的执念呢。珍惜此生,珍惜现在,才是真的。

    “不,我不要,”程蝶衣摇头,温情脉脉地说:“我们要是死,也要在一天一起,你比我晚一天还是我比你晚一天,都会伤心的。”

    “好,”花清远并不多言,有他在,自然不会叫程蝶衣先死的,至于同生同死,那真是看缘份了。

    两个人边说边走,竟也走到了半山腰处,正想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却听到距离山径不远的地方,一阵吵嚷叫骂之声。

    那流里流气的淫词荡语,声声字字地飘了过来,小树林里的场面,不用看,听到的人也能猜到是什么了。

    程蝶衣的手下意识地抓紧花清远,整个身体都绷紧起来,一双凤眼戒备地看向四周。

    花清远好像没有听见似的,拉着他继续往前走,还有心情说:“蝶衣你看,山顶好像有座小庙。”

    程蝶衣的眼神可没有顺着花清远的手指往上望,他还盯着不远处传出声音的小林子,那位被欺侮的人,已经大叫起来,听声音,是位年轻的姑娘。

    程蝶衣心有不忍,这样的欺侮,他也遇到过,感同身受,他清楚当事人,是什么样的心情。

    他拉了拉花清远,“要不……要不我们过去看看?”

    花清远抬起的脚顿住,他实不愿意做这个好人,又不想伤了程蝶衣的心,就说:“万一他们人多,我们两个过去,打不过他们呢?”

    “不会的,听着声音,那边至多不会超过三个人的,做这种事的人,都是欺负人,咱们忽然过去,或许就吓住他们了,”程蝶衣垂下眼帘,“一个姑娘家的,清白最重要了……”他到是懂这个。

    花清远承认程蝶衣说得有道理,但他是那种轻易都不管什么闲事的人,他没有宅心仁厚,陌生人的生死好坏,与他有什么关系,只是如今程蝶衣说了,他不想辜负了程蝶衣这一片善良。

    抬头又看到山顶上那座小庙,好吧,佛祖脚下,他就做了这桩好事,只当是积阴德了,为他和程蝶衣这桩良缘添点福气。万一能修个同生同死同转世的同命鸳鸯呢。

    花清远闪身一步,把程蝶衣护到身后,两个人的手还是拉在一起的,快步向那座小林子走过去。

    像这种强抢民女、野外劫色,意欲行不轨的人,大多是色令智昏,想追求点刺激,要不你说北平城巷子里的粉头妓子那么多,收费又不贵,干嘛不去那里解决。

    花清远拉着程蝶衣赶到时,那一片杂草丛中,三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已经裸了半身出来,摁着一个也被扯掉半扇衣服的姑娘家,眼看着就要得手了。

    程蝶衣见着这种场面,抑制不住地惊叫出来,花清远则抬臂,把程蝶衣完全揽在他的身后,不让他沾染半分。

    那三个眼见着好事即成的男人,万没想到关键之时,竟有人闯了过来。

    他们三个一愣,互望了一眼,很有默契性的把花清远和程蝶衣围在了当中,如些迅速的反应,显然不是第一次了,而那个之前被他们摁在身下的姑娘,边哭着边下意识地把被扯掉的衣服碎片,从杂草丛中捡起,掩住果露出来的香肩以及半抹酥胸。

    领头的那个男人,生着一脸大胡子,一身的腱子肉,连脸上都是肌肉横生的,看着就是练家子。另外两个瞧身形也是会些武的。

    程蝶衣虽被花清远揽在身后,却仍是偷偷探头往外看的。

    他万没有想到,他之前所想的三个人,竟是如此的膀大腰圆,忽就有些后悔了,他自己那点功夫,是花架子,戏台上耍耍还行,真要是舞刀弄枪的,起不了多大作用。

    花清远会武,他是知道的,从三癞子他们几个只要提到花清远,就一脸崇拜到流口水的模样,应是不错的,只是以一敌三……

    程蝶衣懊恼不已,自己这烂好心,总是有处没处的发作,这,这次可真是惹麻烦上身了。

    花清远懒懒地笑着,笑容冷淡疏离,他抱拳拱手,冲着围住他们的三个人说:“三个汉子欺负一个姑娘,说出去不太好听吧。”

    花清远根本没想说什么周旋的话,眼前这情势,说什么都是废话,打扰了人家的好事,你说一千句‘对不起’,屁事不顶的。

    “把你们收拾了,不就没有人说出去了吗?”

    领头的那个,瞧着花清远和程蝶衣两个的身形和打扮,顿时张狂起来。

    花清远一身随意的白色长袍,粗棉布做的,穿着一双千层底的布鞋。怎么看,都像是个弱质书生。程蝶衣与他同样的打扮。

    用花清远的话说,这叫情侣装,为着‘情侣’两个字,程蝶衣着实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自此,对那一模一样的衣服,特别有好感起来。

    这身衣服,不懂行的人,根本看不出来它们的价值,但懂行的,就从那衣领袖口处刺绣,琢磨出些门道,绝不是看着那般便宜的地摊货。

    “这话说得对,”花清远还很认真地琢磨了一下,“但凭着你们,想收拾我,还是有点困难的。”

    花清远类似于挑衅的话,激怒了那三个人,在他们眼中,花清远这一把瘦骨头,根本不值一提,万没想到花清远还敢对他们如此说话,领头的那个一挥手,三个人齐齐冲着花清远扑了过来。

    花清远一把推开身后的程蝶衣,“蝶衣,你去看看那位姑娘,这几个人交给我。”

    花清远说完,在推开程蝶衣的同时,一脚踹向了领头的那个人。

    花清远与人动手,不管几个,都讲究个动作迅速,与人交锋之时,从不落被动之局。

    他前世是他亲生父亲的杀手训练营里出来的,要不就不动手,一旦动手,绝不留活口的。

    来到这一世,时逢乱世,他这两年闲暇之时,做的净是捡以前武功底子的活计,就怕突发遇到这种时候,受制于人。

    所以,当他不过两招之内,反手拧断领头那个男人的脖子时,另外两个立时被惊吓得脸色惨白,像被瞬间抽干了血液,恐惧得如同见了鬼。

    花清远拍拍并没有沾染半分血色的手,冲他们两个笑了笑,“还要来吗?”

    那两个人直觉就是摇头,有一个甚至已经尿了裤子,一股子腥臭味传了出来。

    一切只是电光火石之间,那边被花清远推出去的程蝶衣,还没来得及走到那位受侮的姑娘身边呢,花清远就已经放倒一条人命了最新章节。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早知道花清远下手狠,但万万没想到,花清远竟这般不留余地,出手就是人命,他现在有些不知所措了,他刚才拉着花清远来救人,到底是对还是错?

    程蝶衣尚且震惊到如此地步,何况那两个人,他们本能地吓傻,想撒丫子就跑,奈何双腿像灌了铅一样的木,根本抬不起来,只直勾勾地看着花清远。

    “不想打了,就抬人走啊,还等着爷送你们下山不成?”

    花清远戏谑地说完,那两个人如获大赫,一边一个抬起那个耷拉着脖子的领头死人,兔子似的跑开了。

    等那两个人抬着死尸跑远,花清远才回头,程蝶衣已经木然站在那里了,呆呆地看着他。

    程蝶衣的反应,花清远早就料到了。他杀人时这般凶狠的动作,从来都是不愿意被最亲的人看到的,比如他前一世的弟弟幺儿,他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出过手,就是怕给他留下阴影,换到程蝶衣这里,他觉得,这是早晚避免不了的。

    程蝶衣和幺儿不一样,幺儿是他的亲生弟弟,他不愿意幺儿看到时,他可以把幺儿送走,远远地送去别的平静地界,但程蝶衣是他的爱人,他们要时时在一起,程蝶衣必要享受他的优点时,包容他的缺点,他就是这么一个冷血的人,他从来不是好人。

    花清远苦笑着走过去,拉了拉程蝶衣冰凉的手,说:“蝶衣,你过去看看那姑娘,”说着,他脱下他身上那件白色的长袍,递给程蝶衣,那姑娘的衣服很难避体了,这半山腰处,哪有什么可以救急的衣物,不是他脱就是程蝶衣脱。自然,还是他脱要好些。

    程蝶衣愣愣地接过花清远递来的衣服,缓了好一会儿才说:“怪不得,怪不得……”

    连说了好几个‘怪不得’后,花清远无奈了,“怪不得什么啊?”该不会后半句是怪不得他像个妖怪吧。

    “怪不得,三癞子每次提起你,都像崇拜神仙一样,”程蝶衣讷讷地接口着,长叹一声,拿着花清远脱下来塞到他手中的长褂子,走到那个被吓了、还全身缩在杂草丛里的姑娘。

    程蝶衣垂着眼睛,并不看,把长褂子披到姑娘身上,然后转头过去,只催道:“快些吧,姑娘。”万一贼人们回来了,可就不好了。

    这后山确如花清远所说的清静,静是好事,但静到荒僻就不好了,就会出这污七八糟的事。

    他们两个大男人来这里,还有情可缘,一个姑娘家的,还敢跑来,真要是出了事,她自己得担着一半的责任。

    “神仙?”花清远跟着走到程蝶衣身边,拉着程蝶衣的衣袖蹭着,挑起的嘴角勾出温和的笑,与之前杀人的模样,判若两人,“哪个神仙?”

    这时的程蝶衣,也从刚才的震撼中,转缓了些,白了花清远一眼,没好气地说:“阎王爷!”

    花清远被气得哭笑不得,三癞子这是皮又痒了。好吧,阎王爷就阎王爷,大小也是个神仙不是。

    花清远安抚着程蝶衣时,那边的姑娘也披好了花清远递来的袍子,整个人瑟瑟抖着,如寒风中一片枯叶。

    她梳着荷叶齐刘海的头型,经刚才的摧残,蓬成杂乱无章,遮着她大半边的脸,看不清楚长相,只能从发隙间看出,这姑娘的肤色很白净,看她被撕扯坏的衣物,应是个女学生。

    “谢……谢谢,谢谢两位仙僧!”她含糊不清楚的吐字,不知是吓的,还是本身口齿有恙,先生都叫成了仙僧。

    “不,不用,”程蝶衣摆手,花清远没开口。他甚至没多看那姑娘一眼,只拉起程蝶衣的手,“咱们还去庙里吗?”

    经此一事,程蝶衣哪还有心情往山顶上爬,更别说去庙里了,“不了,天色也不早了,咱们先把她送山下去吧,咱们也回吧。”

    庙当然还是要去的,等着哪天置备好了香火贡品,他一定要亲自去庙里,给花清远洗一洗这身血气,哪怕一步一个头的磕上去,他都愿意了,只求杀人损命的报应,别落到他家花清远头上。

    “好,”花清远点头,侧身对那位姑娘道:“姑娘的家人可在山下?”救人救到底吧。

    那姑娘好像没太听懂,缓一会儿,才摇头,“在……在北平……城……城里,四七……四七胡筒。”

    “四七胡筒?”北平的胡筒大小不下千个,但花清远还真没有听到过‘四七胡筒’这个名字,他正要继续问,程蝶衣反应过来,说:“是不是司棋胡筒?”

    这回这姑娘很快点了头。花清远却觉得不太妙了。北平城里的司棋胡筒,是个外国人聚集较多的地方,特别是日本人。

    下山的路更不好走了,那姑娘的脚似乎扭了,没走几步就摔一下的,开始,花清远没管,程蝶衣偶尔掺她一把。不说男女大妨,只说这姑娘这身装扮,也不好太过接触的。

    后来,那姑娘摔得实在走不了了,竟要坐在地上。眼见着那边日头偏西,再拖下去,更不好了。花清远无奈,附□来,对那姑娘说:“上来。”

    那姑娘迟疑了一下,程蝶衣一把推开花清远,自己蹲了下去,“还是我来吧。”他可看不得花清远背别人,这麻烦是他好心招惹来的,还是他背吧。

    “别闹了,”花清远背着那姑娘,亲了程蝶衣一口,低声说:“你自己下山都吃力呢,眼见着天黑,我们要是不把她送回去,粘到你我谁身上,都是好说不好听。”

    程蝶衣心里明白花清远说得有道理,却仍是极不舒服了,一想到那个只属于他的后背,要背别人,还是个看起来长得不错的妙龄姑娘,他这心啊,像颗小化梅,渍渍的冒泡。

    “快点吧,姑娘,”花清远再次蹲好,那位姑娘也在花清远的催促中,犹豫了一下,爬到了花清远的背上。

    花清远的后背紧致结实,优美如瓷的脖颈,泛出淡淡的蜜色,有一股子皂角的清香。俯在上面,稳稳的,又安然。

    随着花清远一步步走下去,姑娘偷偷地抬起头,正好看到花清远元宝状的耳朵。微微卷曲的耳边,厚实心型的耳垂,连血管的脉络都那么清晰可见,

    姑娘悄悄地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颤动,嘴角抿起浅浅的一丝笑来,搂着花清远脖子处的手,紧了紧。

    花清远并没在意,他现在只想着,快点把这个麻烦处理掉。

    一路到了山脚下,很快找到了他们自己的车。留守在那里的司机一看,花清远竟背着一个姑娘下来的,也惊了一下,连忙帮着招呼。这场面要是让夫人瞧到了,肯定乐昏过去吧。估摸着明天就得去这姑娘家提亲。

    花清远按惯例,把姑娘放到副架驶的位置,他和程蝶衣坐到了后面。

    “司棋胡筒,”花清远吩咐完司机,程蝶衣已经拿出手帕子,帮他擦额上的汗了,小声地说着,“都是我的错。”

    “胡说什么,你哪有错,”花清远并不在意,柔声安抚着,“在我这里,你都是对的。”

    坐在前位的姑娘,从倒车镜里,刚好把这一幕看得清楚也听得清楚,她虽觉得奇怪,却也不问,只是又偷偷地瞧了花清远几眼,脸颊泛出薄薄、不易察觉的红晕来。

    返城的途中很顺利,一个多时辰就到了北平城里,拐了几下就是司棋胡筒的胡筒口了。

    那姑娘让停车在胡筒口处,说什么也不让花清远的车送她进去,花清远这时更加确定了自己之前的想法,这姑娘绝不会是中国人的,即使是,也不会是个身家简单的中国人。

    那姑娘下了车后,关了车门,原本都跑出去了两步,司机也启动了车子,正要掉头,谁想那姑娘这时,又跑了回来。

    她敲着花清远坐着的那面车窗子,花清远不解,拉下车窗,还没开口,只听那姑娘说:“先生,我,我叫……我叫静子,田中静子!”

    说完,也不管花清远什么反应,也没有问花清远的名姓,转身小跑着离开了,进了胡筒里面。

    程蝶衣在旁一撇嘴,“这算什么事啊,好像救她的人只你一个,我是不存在的呗。”他不是小器在这里,他是讨厌有人打花清远的主意。

    花清远尴尬地笑了笑,拍了拍程蝶衣的手,“哪能呢,要是没你的一句,我哪能管她死活。”

    程蝶衣甩开花清远的手,“我现在后悔了……”

    为了这姑娘断了一条人命不说,还勾起这姑娘对花清远的不怀好意,这也罢了,他不是小肚鸡肠,总吃这没有用的醋的,但听那名字,哪怕是后知后觉,程蝶衣也反应过来了,那姑娘根本不是中国人,那是日本人啊。

    这算什么事啊!

    程蝶衣不知道此时的后悔,也只是万分中的一点点,真正让他后悔的时候,还在后面呢。

    作者有话要说:汗,这么久没更,真是太不好意了,从三月一日起,恢复正常更新,日更或是隔日更,我争取三月底四月初完结,以纪念哥哥十周年。